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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部门决算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16年07月22日14:26

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 2015年文学事业成就

第二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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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主要职责:

(一)组织作家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

(二)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推动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传统和革命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

(三)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四)坚持深入实际、扎根人民,鼓励和帮助作家从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努力反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实践,为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作出贡献。

(五)发现和培养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年文学人才的成长,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

(六)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作家。尊重少数民族文学的传统和特色;尊重少数民族作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创作。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学交流,促进各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与发展。

(七)努力办好本会所属的报纸、杂志、出版社和网站。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提高质量,努力实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八)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巩固和扩大全国各民族作家的大团结,增进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作家以及海外同胞中作家的联系、交流和友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九)推进中外文学交流,参加国际文学活动,增进同世界各国作家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社会进步。

(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加强协会管理,倡导会员自律,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

(十一)组织全国性文学评奖活动,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二)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为会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举办作家的福利事业,积极帮助会员解决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困难。

(十三)广泛联系志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学的文学社团,做好业务由本会主管的全国性文学社团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作家协会(简称中国作协)2015年部门决算包括中国作协本级决算及所属11个事业单位决算,同比不变。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三、2015年文学事业成就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文学繁荣发展的正确方向。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等重要讲话,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成立贯彻落实《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领导小组,深入研究中央有关促进文艺繁荣发展的政策、制度、项目安排,结合文学界和作协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和工作对接的意见,努力为文学事业发展争取更多支持。

2、组织文学界积极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举办首都文学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座谈会。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办 “血肉筑起的长城——抗战中的文学”主题展览。组织作家进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专题定点深入生活活动。组织43位网络作家和17家文学网站主管,围绕“走进抗战历史”,深入全国有代表性的抗战遗址和纪念场馆进行采访采风和文学创作。

3、精心组织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评奖颁奖活动。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文艺评奖的要求,聘请来自全国各地的62位作家、评论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组成评奖委员会,铁凝主席担任评委会主任。通过6轮实名投票,最终从252部参评作品中评出了5部获奖作品,并向社会公布了最后一轮实名投票情况。

4、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努力提高“深扎”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组织105位作家定点深入生活。先后组织京津冀作家赴环渤海经济圈、56个民族的作家到江西赣州革命老区及西部地区开展“丝路文学之旅”等主题采访采风活动,并组织100多名作家深入基层一线进行采访采风和主题创作。

5、进一步加强文学评论和重点作品扶持。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成功举办首次中国文学博鳌论坛,中国作协及所属创作研究部召开作家、作品研讨会26次,与中宣部联合举办全国儿童文学创作出版座谈会和儿童文学作家与编辑研修班。继续实施重点作品扶持工程,受扶持的106项重点作品有19项入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对98项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和10部民译汉、25部汉译民作品进行了扶持,出版55卷60册的《新时期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集》。

6、广泛联系服务、团结带领作家,积极扩大工作覆盖。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在组织各文学门类专家组咨询评议的基础上,新发展中国作协会员431人。组建中国作协网络文学专业委员会,与沪苏浙粤四省市作协联合举办首届中国网络文学论坛。召开产(行)业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探索研究新形势下产(行)业作协的运行模式和体制机制建设问题。建立“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和“作家维权专项资金”。

7、积极开展对外文学交流,稳步提升中国文学影响力。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共组织出国(境)访问团20个,接待来访团组18个。2015年5月,铁凝主席率中国作家代表团成功访问哥伦比亚、秘鲁,在波哥大举行“中国—拉丁美洲人文交流研讨会”,配合了李克强总理出访拉美活动,成为高访的一个亮点。在北京和青岛主办第三届中韩日东亚文学论坛,铁凝主席及韩国、日本作家代表团团长在论坛开幕式上作主旨发言。

8、积极稳妥推动所属文学报刊社网发展。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作家出版集团及所属单位改革,《文艺报》、《人民文学》、《民族文学》、《小说选刊》、《中国作家》、《作家文摘》、中国作家网等报刊杂志网站在2015年发挥各自的优势繁荣文学创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9、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作协机关建设。2015年鲁迅文学院加大培训力度,积极为中青年作家成长搭建良好的学习研修平台。举办了3届中青年作家高研班、6期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培训班和1期网络作家培训班、1期西南六省区作家培训班,组织了4次港澳台作家培训,与山东、吉林、广东三省作协联合举办3期青年作家研修班。

第二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5年中国作家协会部门决算报表如下:

点击表格看详情

第三部分 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作协2015年度总收入合计36700.19万元,总支出合计36700.1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合计各增加3256.69万元,同比增长9.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增长。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中国作家协会总收入36700.1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0092.56万元,占总收入的54.75%,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059.03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调资和养老保险改革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2、事业收入4195.20万元,占总收入的11.43%,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杂志社因杂志发行获得的收入。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89.13万元,增长23.17%,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3、其他收入2911.15万元,占总收入的7.93%,系行政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行政单位有关国际组织捐赠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事业单位存款利息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34.22万元,下降10.30%。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49万元,占总收入的0.05%,系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61万元,下降8.90%,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因收支差额减少,使用事业基金弥补的金额减少。

5、年初结转和结余9484.80万元,占总收入的25.84%;包括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以及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文学事业项目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744.37万元,增长22.54%,主要原因为本年个别项目进度延后,结转下年。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总支出情况

中国作协2015年总支出36700.19万元,其中:

1、本年支出合计27620.42万元,包含: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697.22万元,占总支出的70.01%,主要用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416.91万元,增长15.34%。主要原因是2015年调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导致人员支出增加,以及项目资金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0.89万元,占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432.27万元,增长58.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以前年度和2015年调资及规范津补贴,使得离退休支出相应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752.31万元,占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94.18万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2015年部分单位减少了购房补贴经费。

2、结余分配137.76万元,占总支出的0.38%,主要是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94.47万元,增长218.23%,主要原因是有关单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有所增加。

3、年末结转和结余8942.01万元,占总支出的24.37%,包括财政拨款、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是当年或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542.79万元, 下降5.72%,主要原因是我会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积极消化结转资金。

(二)2015年度本年支出明细情况

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本年支出合计27620.4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667.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8.62%,主要用于基本的日常行政和事业方面的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569.05万元,增长31.72%。主要原因是2015年调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导致人员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8860.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08%,公用经费1807.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54%。

2、项目支出16952.45万元,占总支出的61.38%,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专项活动、项目方面的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135.95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是2015年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网络文学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建设项目391.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2%,行政事业项目16561.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9.96%。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作协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745.41万元。相比2014年财政拨款收、支合计各增加2023.63万元,增幅8.91%。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调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作协2015年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07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99%。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43.67万元,增加14.63%。主要原因2015年因调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6628.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项目支出14084.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国作协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83.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0.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5%;住房保障支出658.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作协2015年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283.6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2.60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了2571.07万元,下降11.04%。主要是项目支出资金减少。

具体支出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725.58万元,上年支出1291.03万元,同比增加435.55万元,增长33.66%。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本级的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429.63万元,上年支出2286.33万元,同比增加143.30万元,增长6.27%。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本级组织作家深入生活等经常性项目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机关服务(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76.71万元,上年支出23.11万元,同比增加53.60万元,增长231.93%。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的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调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916.66万元,上年支出3504.24万元,同比增加412.42万元,增长11.77%。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现代文学馆的基本支出和文学研究等项目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94万元,上年支出406.15万元,同比增加87.85万元,增长21.63%。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本级组织全国各地作家进行对外文学交流等项目支出。本年支出增长的原因是举办国际文学论坛支出较多。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6224.05万元,上年支出5065.53万元,同比增加1158.52万元,增长22.87%。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所属鲁迅文学院和创作研究部两个单位的基本支出、中国作协本级重点作品扶持等项目支出、鲁迅文学院作家培训工程等项目支出。本年支出增长的原因是用于文学创作扶持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41.09万元,上年支出258.91万元,同比减少17.82万元,下降6.88%。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所属报刊社举办文学活动的项目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款)出版发行(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270.49万元,上年支出1777.72万元,同比增加494.77万元,增长27.72%。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所属报刊社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本年支出增长的原因是用于出版《人民文学》外文版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05万元,上年支出305万元,同比持平。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所属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举办文学活动和扶持文学作品出版的项目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00万元,上年支出1800万元,同比减少600万元,下降28.5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所属文化改制企业所需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本年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作家出版社的项目经费同比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031.08万元,上年支出629.82万元,同比增加401.26万元,增长58.52%。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本级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本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增加离退休人员工资。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39.81万元,上年支出108.8万元,同比增加31.01万元,增长28.5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本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本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调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38.69万元,上年支出315.16万元,同比增加23.53万元,增长7.47%。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72.86万元,上年支出71.14万元,同比增加1.72万元,增长2.42%。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提租补贴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46.94万元,上年支出175.99万元,同比增加70.95万元,增长40.31%。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的购房补贴支出。本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次性购房补贴支出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作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8.1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608.42万元,占比84.6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06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5.76万元,津贴补贴90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16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39.1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450.24万元,退休费2155.76万元,住房公积金338.69万元等。

2、公用经费1019.72万元,占比15.38%,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943.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72万元,电费72.58万元,取暖费133.58万元,物业管理费105.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14万元等。

(2)其他资本性支出7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5.7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3.2万元等。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作家协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中国作家协会本级、鲁迅文学院、现代文学馆、中国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中国作家协会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活动中心、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本级、《文艺报》社、《诗刊》社、《人民文学》杂志社、《民族文学》杂志社、《中国作家》杂志社等12家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7.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3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4.14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07.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3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4.14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

(二)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主要用于组织作家代表出访,举办文学活动,以加强与外国文学组织的联系,促进对外文学交流,使其他国家进一步了解中国文学,让中国文学走向世界。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5年中国作协出访团组20个,出访人次113人次,主要是全国各地的作家。2015年中国作家协会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30.39万元,较2014年增加15.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中国作家协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4〕41号)要求,实施《中国作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保障必要的纪要通信、应急、专业技术业务和基本运行用车等基础上,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运行费用。截止2015年年末中国作协本级及11个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8辆。2015年中国作家协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4.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4.14万元,较2014年减少7.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与2014年持平。根据接待外宾费用管理办法,中国作家协会接待费主要是用于接待应邀来我国访问、参观和参加各项文学交流、研讨活动的外国作家代表团。2015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18个、来访外宾2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因接待外宾共发生差旅费、住宿费、餐费、参观费等外事接待支出92.53万元,占到全部公务接待费支出的81.88%。近年来,我会的外事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接待工作对于促进国际文学交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工作、在推进文化走出去方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47万元,用于作协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作家文学交流、研讨而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中国作家协会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作家协会201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72万元, 2015年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84万元,比上年增加58.12万元,增长10.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机关运行费中列支的物业费和委托业务费用增加导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作协共有车辆5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3辆、一般公务用车41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部批复中国作家协会政府采购支出预算为4174.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466.1万元,工程采购预算2400万元,服务采购预算1308.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2015年中国作协政府采购实际支出2412.1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330.37万元,工程采购预算1021.90万元,服务采购预算1059.8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货物、服务政府采购支出均未超预算,工程类政府采购由于以前年度的项目在本年进行政府采购,导致超出本年年初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作协所属事业单位报刊发行收入、后勤服务收入、鲁迅文学院函授教学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款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国作协本级行政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支出。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国作协本级组织作家深入生活等各项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机关服务(项):指中国作协本级后勤人员工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指中国现代文学馆人员工资支出、公用支出、中国现代文学馆设备改造及运行所需的各项支出。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指中国作协本级组织作家对外交流所需的各项支出。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中国作协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扶持文学创作活动和鲁迅文学院开展教学活动所需的各项支出。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款)出版发行(项):主要指中国作协所属报刊社出版发行的相关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主要指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按规定使用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中国作协本级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公用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用于中国作协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1998 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 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由于客观原因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