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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远方的写作课》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17年07月26日13:57

书名:《远在远方的写作课》

著者:郭初阳 汤萌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495-9858-8

出版时间:2017年7月

定价:29.00元

写作是一项可以传授的技能/郭初阳

写作的天赋(writing talent)没法教,而写作的技能(writing skill)是可以传授的。

中小学的写作教学,目的不是为了培养作家,而是帮助孩子获得一个文明人必备的生存技能。这种技能就像驾驶技能、网球技能、windows系统操作技能一样,只要经过适当的培训或指导,普通人都可以掌握。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推论出,中小学里的语文教师,既然承担着写作教学的任务,事实上就等于一位写作教练。既然身为写作教练,那么就与其他教练一样,应当在本专业领域里技艺娴熟,可以亲自提供优秀的示范,在精要之处能给出到位的讲解,能一眼看出弟子练习中的问题所在。我们知道,围棋教练不必是九段高手,游泳教练不必是奥运奖牌得主,同理,语文教师也不必是一位作家。然而,他必须是拥有良好写作习惯的人,必须是尝试过各种文体、各种风格的写作者。所以,谈论写作教学时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语文教师得轻拍胸口问问自己:我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写作教练?

写作教学的第二个问题是:孩子跟谁学?倘若是纯手工活(轮扁斫轮、庖丁解牛之类),自然是一招一式跟着教练学;不过,写作是思想的散步、情绪的体操,最终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出来。弗莱(Northrop Frye)有过总结:“诗只能从别的诗里产生,小说只能从别的小说里产生。”所以,孩子是跟着经典作品来学,写作教练则是这些经典作品的介绍者、鉴赏评论者、范本拆解者。关于这一点,台湾廖玉蕙老师说得很好:“身为诗人的聂鲁达只管创作,没有必要承担解诗的责任……作为老师的我们可不行!诗的妙处,得有法子用深入浅出的方式解说给学生明了。”

孩子学写作,跟学画有些类似。学画有两种方式,一是临摹(师古人,向前辈的作品学习),一是写生(师造化,向自然和亲身经历的生活学习)。用在写作上,正好对应着一个悠久的说法: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就是临摹,百十上千篇经典名著,细加观察与分析,熟读乃至成诵,临到下笔就流畅如水;行万里路就是写生,怀着广大而平静的爱,吸取地面上的一切,如福楼拜那般地看(福楼拜说:“我知道看,近视眼似的看,一直看进事物的汗管,因为我把鼻子凑到上面看”),如沈从文那般地写(沈从文:“把日子稍稍拉长一点,把心放静一点。三年五载地维持下去,到你能随意调用字典上的文字,自由创作一切哀乐故事时,你的作品就美了,深了,而且文字也有热有光了”)。对于中小学生来说,这两种方式都不可偏废。

要进一步认识到,在写作的很多时候,临摹与写生是合二为一的,因为临摹是对形式的研究与发现,填入的一定是属于孩子自己的内容。外行想当然地以为,亦步亦趋的写作会限制了创造;身为写作教练,则洞察一条写作的基本原理:模仿绝非原创的坟墓,恰恰相反,一个高度模仿的习作(逐字逐句,甚至精确到标点的模仿),一定是深具创造性的,激动人心的作品。由此可以回答写作教学的第三个问题:怎么教?答案是:范本越分明,拟作之匠心越可独运。

收录在本书中的学生习作,遥遥地呼应着《英国采风录》《冯至十四行集》《李尔王》《歌剧魅影》《查令十字街84号》等经典,读者们会略带惊叹地发现,因着这一趟英国采风之旅,孩子们确实结合自身经验,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们自己。

教师手记

英国日记/郭初阳

第一天:今天清晨到伦敦,上午参观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老师昨天已发下了行程攻略)。孩子们人手一个英文导览器,全程慢慢走,细细看,一路只感觉到“层层叠叠的历史”,许多英国君主、贵族,各领域的翘楚如乔叟、狄更斯、达尔文、约翰逊、吉卜林、牛顿……都安眠于此。看到勃朗宁暗红色的墓碑平躺于地,艾略特与奥登毗邻,诗歌爱好者会有点轻微晕眩。

午饭后我们在泰晤士河旁稍许散步,远望伦敦眼(过几天我们会去)。

下午深入国会大厦(威斯敏斯特宫),亲历了上议院、下议院的会场,见识了宪政对王权的驯服,也看到了大宪章的一份副本原件,呼应着《英国采风录》的阅读。

晚饭后就回了酒店,马不停蹄,加上七个小时的时差,就早早洗漱休息了。

总而言之,在伦敦的第一天,孩子们的表现都不错。

第二天:昨天睡得早,一夜的酣眠后,今天精神焕然一新(当然,也有衣装的因素)。

上午我们先去了圣保罗大教堂。每一位步入者都会惊叹其壮观的圆形穹顶,此建筑为典型的巴洛克风格,是当年查尔斯王子和黛安娜王妃的婚礼举行处(关于使徒保罗,请查阅《使徒行传》)。

然后到伦敦塔(官方全称为“女王陛下的宫殿与城堡,伦敦塔”)。它是堡垒,也曾是军械库、国库、铸币厂、刑场、天文台、避难所和监狱——英语“sent to the Tower”意为“入狱”。

出来之后,我们步行过桥,再沿河走了一小段,亲近泰晤士河与河畔风情。午餐于有千年历史的波若市场(Borough Market),深入伦敦市井。

下午我们在环球剧院流连,当年莎士比亚就是在这里创作与导演的。

晚上看了期待已久的《歌剧魅影》,看得神魂颠倒,加上时差颠倒,否定之否定,丝毫无倦意。论到效果,如果《宋城千古情》为一,那么《歌剧魅影》为一千,建议您下次也来亲历,验证此言非虚。

散场后,于千万人之中,我们顺利汇合,身在大巴上,将泰晤士河置于右肘,一路护送,借用姜夔词句,正是:沙河塘上春寒浅,看了游人缓缓归(其实是因为路上有点堵啦)。

第三天:今天一早,我们穿过格林公园,来到伦敦最大的皇家庭院——海德公园。公园历史极久,始建于1637年,到如今,园中有九曲湖,绿地平旷,树阴蔽日,有奔犬,有高马,有松鼠,有天鹅;有体育,也有政治(到了现场才知道,著名的演讲者之角,只是一大片空地,并无任何标识与说明,英人的含蓄内敛可见一斑)。孩子们在园中悠闲散开,自得其乐,一如本地人。有孩子拾得金戒指一枚,交与骑警。

从十一点起,我们就在大英博物馆了——狄更斯、达尔文、马克思和列宁都曾在此阅读,甘地、泰戈尔、孙中山,都曾慕名造访。馆藏800多万件,从博物馆最能看出一国的气度与风范,不得不说,英国诚大国也。馆内中国口音不少,但按照计划奔赴各馆之间,争分夺秒的学习小组,则是我们的孩子。临出门时,有人说:恨不得天天泡六个小时!

晚上就放松啦,在Jamie Oliver's Fifteen餐厅享用晚餐。Fifteen餐厅的创始人是大名鼎鼎的英国“食神”Jamie Oliver。除了美食,这个餐厅还以其著名的公益项目学徒计划闻名全球,正因如此,它出现在了越读馆的英文教材Smart English里。这是一幢四层小楼,红砖黄拱,玻璃明亮。从书本走到实地,尝尝依次而来前菜、主菜、甜品的滋味,多有意思,顿觉生活更加值得热爱了。

第四天:想一想,有哪一个虚构的人物,居住在一个真实的地址?今天我们的第一站就是贝克街221B,四层小楼,褐色砖墙上有紫色的花朵,门口那位维多利亚时代的警察,笑容可鞠,不拒绝每一位访问者的合影。踏着逼仄的楼梯,我们进入这小楼,进入福尔摩斯的起居室——旧烟斗、猎鹿帽、摇曳的烛光,和着吱吱嘎嘎作响的木地板,神秘气氛一下子把人裹进去了。角落里的蜡人像让人惊怕,如何安抚受了惊吓的心?只能买些纪念品了!

几经更迭,如今的查林十字街84号,已成了一家麦当劳,我们沿着街道,从一家麦当劳走到另一家,旧书店寥寥,到何处安放海莲的爱书之心呢:人世几回伤往事,查令几多麦当劳。

然后是国家美术馆,2300幅欧洲绘画,从13世纪到19世纪的作品。新初二暑期语文、英语课,刚刚讲过凡高,随即漂洋过海,与金色的向日葵面对面,难以言表的感受啊。还有:

扬·范·艾克的《阿尔诺非尼夫妇》

波提切利的《维纳斯与战神》

达·芬奇的《岩间圣母》

委拉斯开兹的《镜前的维纳斯》

米开朗基罗的《埋葬》……

傍晚时分,伴着伦敦桥下的余晖金影,我们泛舟泰晤士河面上,河水徐流,由着自己的心意。我们有幸目睹了塔桥的开启,一桅严肃地驶过。

离舟上岸,就到了伦敦眼,摩天巨环缓缓旋转,将我们擎到半空,在伦敦443英尺的高空,望见大本钟,望见晚霞,望断故园心眼。

第五天:亲爱的家长,迷失伦敦的四日四夜,让我们想起塞缪尔·约翰逊的名言:你要是厌倦了伦敦,你也就厌倦了人生。然而今晨我们不得不离开了,用里尔克式的表达,格式是这样的:今天在风势不定的温莎城堡闪透出光来;于是我就用这第一瞬间的光明来问候你。

温莎城堡始建于1070年,如今是女王的周末行宫。里面的圣乔治礼拜堂,是英国垂直式哥特建筑的典范,高柱拔地而起,在空中伸展对接,交织出无与伦比的石质穹顶。如此美轮美奂的建筑物,果然有神同在。

下午我们到了神圣的牛津,住在牛津宿舍,每人一个单间,整一幢楼都是我们的!我们可以在中庭开会。四组人马,按照规定的线路图,绕行牛津镇,每组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近十公里的毅行,是体能锻炼,是团队合作,也是丈量牛津的一种方式。《爱丽丝漫游奇境》《纳尼亚传奇》《魔戒》的作者都出自牛津,哈利·波特的取景地也多在这里,叫我如何不爱ta?

第六天:感谢耶稣,让我们住在耶稣学院,天高云淡,花草静美。早餐的玻璃餐厅在一小丘上,可以俯瞰漫无边际的草坪。

上午我们在拉德克利夫广场漫步。这是牛津市的中心广场,全为历史建筑所环绕:拉德克里夫图书馆、博德利图书馆、圣母玛利亚大学教堂、新学院、圣三一学院……这种悠久庄重之美让人叹息,有孩子说:“我们赞叹这里像天堂。”

要知道,牛津大学有记录的授课历史可追溯到1096年,这个历史悠久的大学并无核心主校区,三十九所独立书院,星罗棋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

随后我们到了皮特河博物馆,五百万件自然历史藏品,各种各样奇怪的昆虫,硕大无朋的恐龙骨架,羽毛斗篷、吹矢枪、能乐面具、图腾柱、乌干达头饰、豪猪头盔、树皮摇篮、蜜蜂专展,还可以摸摸狐狸和黑熊——这里确实是人类学家梦想中的天堂。

午餐在草坪上,周围是大树,红花、白花和黄花。

下午在基督学院,高堂华美的大厅,两壁挂满了牛顿、洛克等学者们的画像,在他们威严目光的注视下,台灯与碗碟默不作声(四点半之后,这里就是学生餐厅),我们一行也悄然走过——《哈利·波特》的霍格沃兹魔法学院餐厅,我们闻到了一缕烤面包香。

已经有孩子下决心要考牛津了——为了能长住在这么好的宿舍里。

第七天:英国漂亮的城市有很多,论建筑与环境的融合,没有一座城可以与巴斯媲美,要知道,早在1987年,它就入选为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城市了。

今天一早我们就驱车直奔而去,看到了乔治王时代(1714-1837)的宏伟建筑与石板街道,弧形展开的皇家新月楼,以及世上保存最完好的古罗马浴池。这里有英格兰唯一的天然温泉,当年罗马人就在这里,让水温长期自然保持在46℃。

正如你所知道的,巴斯人忘不了简·奥斯丁(1775-1817),甚至专门设置了一个简·奥斯丁艺术节。1801到1806年间,她生活在这里,小说《劝导》和《诺桑觉寺》写到的故事也就发生在这里。我们在她的旧居,聆听这位女作家的生平,

她的笔下有细致的观察,引人淡然一笑的幽默,自有一种温婉的风情。

车回牛津后,我们去了英国最古老的公立博物馆:阿什莫林。它的名声仅次于大英博物馆:古希腊雕塑、埃及木乃伊、日本浮世绘、钱币主题特展、中国书画,应有尽有。丰子恺手绘的李叔同先生像,也在此馆收藏。

晚上是激动人心的草坪诗会,从昨天起就开始排练准备,十个小组,背诵了自己选择的心爱的诗歌。Shelly: The World's Wanderers, Bob Dylan: Blowing in the wind, Dylan Thomas: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艾略特《窗前即景》,三毛《如果有来生》,纪伯伦《挫折》,冯至《威尼斯》,穆旦《冬》,海子《五月的麦地》:

全世界的兄弟们

要在麦地里拥抱

东方,南方,北方和西方

麦地里的四兄弟,好兄弟

回顾往昔

背诵各自的诗歌

要在麦地里拥抱……

第八天:有言道“如果失去了莎士比亚,那就没有了英格兰”。今天我们在小镇斯特拉特福度过了一天,这是莎士比亚的出生地,也是文学的家乡,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异国并不觉得生疏,反而会有奇异的回乡的亲切感。

上午的课分别由丽莎、伊琳两位外教执教,为我们介绍了莎士比亚的生平;下午的授课老师布伦达·里德汉姆是皇家莎士比亚剧团化妆与道具部门的前负责人,叫孩子上来,服装一换,假发一披,瞬间就变成了剧中人!戏剧确实有魔力啊——刺杀凯撒是今天的沸点,刺客们列队而上,一人一刀!凯撒倒地呻吟,血流满胸……莎士比亚果然刺激。

晚上的时间是自由的,篮球足球、极限飞盘、写作探讨,无一不可。因为纬度高,到了很晚天还是亮着的,牛津深蓝的天际,卷动金色的云絮,一如我们内心的光景与百感交集;而地面上的一切,成了一层淡的剪影。

第九天:今天我们继续莎士比亚戏剧工作坊的课程。丽莎老师的讲座主题是:莎士比亚的剧院。丽莎老师让孩子们思考:建于1599年的环球剧院,与现代剧院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它是这样的构造。我们围坐成四组,每组一个环球剧院的模型,人手一份建筑截面图,思考讨论后,加上老师配有精美PPT的讲解,我们了解了莎士比亚时代剧院种种有趣细节——剧院为什么没有屋顶,剧院里没有厕所怎么办,当时如何制造电闪雷鸣的音效,不允许有女演员那么由什么人来演女角……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趁着茶歇的间隙,有人请丽莎老师签名,有人询问她关于莎士比亚的问题,也有人手捧咖啡坐在沙发上,享受一段温馨安静的时光。

然后有莎剧排练课:练习台词(咀嚼口香糖一般地咀嚼这个词语,品尝它的滋味),团队操练(围成一个环,按照指令进退、击掌和旋转),和声歌咏(分为三个声部,回环往复唱出各自的台词)。就这样,在声音、舞蹈和音乐中,我们浅尝了莎士比亚的味道。

午餐厅和故居连在一起,餐厅里有莎翁的立像,在我们就餐时,他和我们一起看着阳光下的花园,有老树根深静立,也有蜜蜂轻盈纷飞。

下午我们去了玛丽·阿登农庄——这是莎翁母亲的居所——见识了英国传统的乡村生活,看到了鸡犬牛羊,有着柔顺长鬣的白马,一身卷发的黑猪……

回到宿舍,老师和孩子们就忙开了,晚餐自己做!煎鸡蛋、削胡萝卜、剜牛油果、裹三明治、煮意大利面、烤鸡、洗蓝莓……一个半小时后,我们在碧蓝的天空下,无边的草地上,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大快朵颐。

第十天:今天七点一刻,教师检查打包情况和寝室卫生,五分钟之内检查完毕,行装皆备,寝室也都清洁如入住时。

我们去餐厅用了在牛津的最后一顿早餐,有同学专门买了一束花,送给为我们服务了五个早晨的两位牛津学生。

然后我们长驱四百公里,来到了湖畔温德米尔和鲍内斯(两个小镇几乎就是连在一起的)。水彩未干的深蓝的天穹 ,紧接着蔓绿的低矮的石墙, 静静兜住了一个凉夏。群山、古树、草坡、湖水、小舟、天鹅……

领略了湖边风景后,我们入住凯西克,晚上的时间都属于华兹华斯!查阅湖畔诗派的资料,了解这位桂冠诗人的背景,选择一首他的英文诗,熟读成诵——明天我们要去一访华兹华斯的鸽屋,印证一下他的诗句:

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

高高地飘游在山谷之上……

第十一天:华兹华斯(1770-1850)主张用日常的语言表达平凡的生活——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然而是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是以普通人的身份(敏锐、热忱、开阔)向人们讲话,他仿佛真理的领唱者,引导着人类的合唱。

说到华兹华斯与中国,胡适先生早在1919年《谈新诗》里就曾引用:“英国Wordsworth(华兹华斯)等人所提倡的文学改革,是诗的语言文字的解放……这一次中国文学的革命运动,也是先要求语言文字和文体的解放。”

郁达夫《沉沦》的开篇,主人公在田间道上缓缓独步时,手捧的就是一本华兹华斯的诗集。

徐志摩在长诗《夜》里称格拉斯米尔为“清净境界”,摘录几行:

多明净的夜色!

只淡淡的星辉在湖胸上舞旋,

三四个草虫叫夜;

四围的山峰都把宽广的身影,

寄宿在葛濑士迷亚柔软的湖心,

沉酣的睡熟;

那边乳鸽山庄放射出几缕油灯的稀光,

斜偻在庄前的荆篱上……

华兹华斯的妹妹,同样才华出众的多萝西,写下了《格拉斯米尔日记》,记录了湖区风景,记录了兄妹手足之情,记录了兄长与柯尔律治的交往,也记录了浪漫派不少诗作的诞生。

第十二天:我们在苏格兰高地驰骋了一天!看了两个湖:

一个是洛蒙德湖,位于特洛萨克斯,这里是苏格兰第一座国家森林公园;另一个就是大名鼎鼎的尼斯湖了,水怪的传闻始于1933年5月2日《因弗内斯通讯》上一篇题为《尼斯湖奇景》的文章,至今仍充满神秘感。

一路上看尽了高地风景:风吹草低,牛羊散落在坡地,眼见着马放南山,人迹杳然,遂息争竞之心,而起澹泊之志——此地甚好!晚上住在因弗内斯,国家森林公园里面。跋涉之后,一夜黑甜好梦,期待明日的莫利赫湖。

第十三天:一早我们被鸡鸣叫醒,山中清冷,和煦阳光下的早餐后,走到莫利赫湖边,看着这一面天空之镜,里外都洗涤得干干净净,精神澡雪,顿觉昨天的车马劳顿都是值得的了。

绕湖一周,约一个多小时:天光云影,水鸭鸣禽,松树紫草,沙滩小艇……气温也正好,微热但无汗,健步之后,饮一杯冰水或来一个冰激凌,湖畔小憩一会儿,仿佛就在家乡的西湖边。

下午我们到了苏格兰东海岸的名城圣安德鲁斯,圣安德鲁斯大学建校于1410年至1413年间,校龄仅次于牛津与剑桥。威廉王子曾在此上学,收获了凯特王妃的爱情。

这里是高尔夫的发源地,有最古老的高尔夫球场(距今六百年)和英国高尔夫球博物馆。海边就是大片的球场,草地上有人在打高尔夫,白色海鸥不时从头顶掠过,远处是海浪声。

圣安德鲁斯大教堂的废墟令人震撼,宏伟中世纪建筑建于12世纪末,如今塔楼与高墙依然矗立,迎着海风直指云端。

西沙海滩也值得一提,2012伦敦奥运会开幕式,憨豆先生陶醉于自己的钢琴声中,然后穿越到了一片沙滩,跟一群白衣运动员一起跑步,就是在西沙海滩——这是圣安德鲁斯运动员俱乐部名为“烈火战车”的跑步活动,为了纪念埃里克。埃里克是英国人,1924年的奥运冠军,但他生于中国,1945年长眠于中国,为中国献上了自己的生命。潍坊二中有埃里克的纪念碑。奥斯卡最佳影片《烈火战车》(1981)讲述的就是他的故事——这是越读馆小学语文课的内容。今年七月,香港导演冼杞然的《终极胜利》,再次演绎了埃里克对中国的爱。等我们回国后,有空不妨带孩子同看。

第十四天:今天上午我们在爱丁堡看爱丁堡城堡(有点像绕口令)。在苏格兰历史上,这里既是皇室居所,也是军事要塞,如今是最受欢迎的景点(游人也最多)。只要听听以下景点名称,就知道为什么这里几乎处处要排队了:阿尔盖炮台观景,一点钟炮,苏格兰国王御宝,命运石……

下午的时间,全部都在苏格兰国家博物馆(由苏格兰考古学博物馆和苏格兰皇家博物馆于1985年合并而成),有大量苏格兰文物和来自世界各地的藏品,五层楼的玻璃顶大厅宽敞明亮,间或有音乐和舞蹈的艺术表演。

晚上,我们开了总结会,把新书计划通报给了孩子们。然后收拾行装,准备回家见爷娘喽。

写于2016年8月8日—21日

舌尖上的英国/方文_初二

一、番茄肉酱千层面

这家的千层面,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实诚——厚厚的面一层层叠起来,中间夹着密密的小肉团,肉团间包裹着奶味浓郁的芝士。

千层面最顶层的芝士烤得微焦,脆脆的表皮一口咬开,热乎乎、软绵绵的芝士就缠上了舌头,回味无穷。用叉子从立方体的一角叉下去,夹层中的芝士拉出长长的丝,肉末与意面上下相叠,像是琴弓与琴弦相依偎的小提琴,正奏起一曲悠扬的乐曲。

吃完,看到隔壁桌上男生的面也空了,碟底却掉了半碟大大小小的肉团,排成了一个八卦的形状。这可真是一碗纯朴的千层面啊!

二、泰晤士河畔的披萨

英国的披萨,大多薄而硬,更像国内的脆饼,与我们常吃的必胜客披萨很不一样。

披萨上的食材也不丰富,常见的是番茄与培根片(不必说什么海鲜披萨、榴莲披萨了,就连必胜客披萨上铺有的厚厚一层马苏里拉芝士,在这儿都很少见)。这儿多的是各式各样的佐料,用手指捻着细细碎碎地撒下,如海苔的小碎末,不知名的白色细末……

很难评价到底哪一种披萨更好吃,只能说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

三、Fish & Chips

炸鱼薯条是英国的国菜,传说是卡梅伦的最爱。

炸鱼薯条秉承了英国菜品的一贯风格——份量大。椭圆形盘子上横陈一块长约15厘米的金黄炸鱼,空余的位置则全被炸得同样金黄的粗薯条填满。尽可能地挤尽一小片柠檬的汁,均匀地滴洒在金黄的鱼块表面,煎炸的油香与柠檬汁的清香混合在一起钻入肺腑,撩拨蠢蠢欲动的馋虫。裹在鱼肉外的面粉炸得酥脆,一叉子下去,还能听见吱嘎的断裂声。莹白的鱼肉入口滚烫,香气扑鼻又鲜嫩多汁。不蘸蕃茄酱是原汁原味的鲜香,蘸上蕃茄酱便是别具风味的酸甜,无论怎么吃,都能品出层次不同的味道。不得不说,这样的一顿美味佳肴下肚,实在是太撑了。鱼肉吃到后来已慢慢冷却,油味儿便显得格外突出,每吃一口便在胃里加深一层,而后又随同饱嗝一起溢上来。粗薯条也有些噎人,粉粉沙沙的,倒不如细薯条来得轻盈清爽。

于我而言,要是炸鱼薯条配给的柠檬能再多两片,薯条的分量再减少一些,那就再好不过了。也许可以配上一两道解腻的汤或沙拉,那会让“国菜”越吃越有味儿,在唇齿间留香就如同绕梁三日的余音,回味无穷。

四、Itsu简餐体验

这是在一次自由活动中找到的中饭临时解决点,店内食品偏亚洲风格,是家快捷餐厅。

我选择的是一盒寿司。英国的寿司与中国的大同小异,唯一的区别是寿司上撒的佐料是辣椒粉一类的东西,而中国的寿司上不会出现红辣椒。寿司的米质很好,颗粒饱满而分明,即使是从冰箱里拿出来即食也不影响口感。寿司中的三文鱼厚实、新鲜,惹人垂涎。作为餐后甜品的小酸奶也很让我惊喜。酸奶质感比国内的更醇厚,口味偏酸,但配上了甜香的巧克力酱、软糯的布朗尼切块,一切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用店内长得十分玲珑可爱的勺子挖一勺送进口中,层次丰富,像是微风伴着暖阳,舒适又惬意。

五、Fifteen餐厅

Fifteen是一家名声很大的正宗西餐厅。比较一下,也许就类似于杭州楼外楼。

行前我对这一顿正宗西餐抱有许多幻想,但事实证明,幻想与现实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先是面包和苏打水。这里的面包比国内的硬一些,更有韧性,回味偏涩,有一种很自然很朴素的味道。苏打水在杭州某家博库书城的菜单上叫做巴黎水,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加盐的汽水,稍稍喝一点儿可以解油解腻,喝多了就汇集成一股冲淡了的铁锈味儿。

再说前菜。油炸软壳蟹是三道前菜中最合中国口味的一道,鲜嫩鲜香;另两道菜就是完全西餐式的冷盘了。几位小伙伴挑战红色的萝卜,吃了半口就一下子吐了出来,具体味道怎样,我也没敢尝试。据评价而言,就是四个字:一言难尽!另一盘是酸酸的花菜,还拌有洋葱圈、大葱一类的提味料,看上去是放了辣的,但是辣味并不明显。酸花菜比较开胃,也不会给人不适感,总体上无功无过。

主菜。一道是煎三文鱼,另一道类似牛排。煎三文鱼的鱼皮与鱼肉是完全分开的,用叉子叉进鱼皮,一不小心就会把整块鱼皮都掀起来,像是揭开锅盖那样,露出粉粉嫩嫩的鱼肉。这道菜的配料是一堆一堆不知名的绿色蔬菜(如草),淡奶油,还有一些爽口的水果丁。另一道牛肉并非全熟,是暗红配亮灰的色彩,肉香扑鼻,无比诱人。配料是咸甜的肉汁与半棵硕大的包心菜,很解腻。终于吃到真正的西餐,量却没有前几顿大了。一盘牛肉六个人分,每个人只能分到一两块,还不如蘸着肉汁的包心菜能填饱肚子。

最后是甜品。饭后甜品有两种,一种是蜜桃派,另一种是巧克力慕斯。就我个人而言偏爱蜜桃派,清清爽爽,香甜不腻的风格。蛋糕胚软硬适中,口感丰富,配上多汁的蜜桃果肉,吃起来毫无负担,让心情也跟着轻松起来。巧克力慕斯比国内我所吃过的任何一种都要醇厚,像是把融化了的巧克力浆堆在一起,塑成了长方体的形状,但它的实质是极软极粘稠的。用刀轻轻一刮,就能见到一条巧克力浆软软地挂在刀刃上,拉出尖尖的一个角,好像融化了的冰激凌。刚吃一两口时还觉得口感独特,味道也不错,再吃就有些腻味了,满嘴都是巧克力甜腻的气息,简直是甜到窒息。

毕竟是一颗中国心,想要完全适应西餐是不容易的,尽管每道菜都堪称完美地做到了配料与主食相辅相成,还贴心地配有许多解腻的道具,但与我心中的美味还是相差了一个台阶。这次Fifteen之行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国内所谓的西餐厅到底经历了多少改良,真正正宗的西餐,也不是每个人都爱得起的啊。

你知道牡蛎怎样造它的壳吗/陈语心_初三

弄人:你知道牡蛎怎样造它的壳吗?

李尔:不知道。

—《李尔王》第一幕第五场

《李尔王》是一个悲剧故事。我试着领略一个悲剧故事。第一遍粗略的翻阅中,使我难过的是结局。大家仓促地死去,死状颓唐,咽喉里都还哽着未尽之事、未叙之情,以及未偿之债。第二遍看,我为剧中重重叠叠的矛盾所难过。一出优秀的剧大都会有优秀的矛盾,矛盾的解决与否决定故事的悲喜。《李尔王》里矛盾的堆叠远远比矛盾的解决要多,这使得我越发难过。第三遍回顾时我终于找到了真正让我难过的东西:剧中那么多不一样的人,全都被困顿着,牵制着,压迫着;无论王侯或下人,他们中没有一个字面意义上自由的人。这比他们丢掉性命或者失掉至亲(或者两者皆有)更具有伟大悲剧的气质。

第一幕第五场的对白里,弄人问李尔王:“你知道牡蛎怎样造它的壳吗?”

李尔王不知道。

他当然不会知道,他的臣下、亲人不会知道,我想就连善用譬喻作警语的弄人他自己也不知道,即使他提这个问题的本意并不是作答而是抛出下一个问题。在壳里的人怎么会知道壳是怎么建造起来的呢?

牡蛎怎样造它的壳?我很想回答这个问题,我想针对文中最让我难过的三个角色——李尔,爱德伽和无名的弄人——来拆解并分析他们囚牢的构成。

我要先来提纲挈领地复述人物形象。李尔王身上只有一重负担:识人不明的事后痛悔。他对于三个女儿、女婿们、身边贤臣的错误判断,使他遭受怠慢甚至控制而举目无亲。这种痛悔交杂着耻辱导向了他最后的结局,一言以蔽之,他是愚昧的。

相较而言,葛罗斯特的长子爱德伽身上的负担,组成要复杂得多。他兼有被异母兄弟暗算的狼狈,被不明就里的父亲追杀的冤屈,为了谋求一条生路他不得已装成落魄的行乞者,并十二分心酸地以“可怜的汤姆”自称。而最沉重的负担来自流落荒野的王、隐姓埋名的他和自己的父亲相见之时。父子二人都忠心耿耿愿为君王涉险,而父子间巨大的误会尚未弥合。亲耳听着被欺骗的父亲痛斥自己的“不肖”或是“阴毒”,爱德伽喃喃的悲叹“可怜的汤姆冷着呢”(第三幕第四场),让我有一种胸腔被一把攥紧的疼痛感觉。倘若要来形容满口呓语、满心伤痕的爱德伽,“疯癫”二字会跳入我笔端——考虑他的际遇他也有理如此。

至于弄人,在擅长讲看似胡话的谜语上,他跟爱德伽倒是有相似的地方。但是,他身上并不背负像上述二人一样的矛盾,他不承受负担。他的谏言是他选择来讲述道理的方式。要概括他,我想用“智慧”二字。

但如果你也读过这部剧作,你读到这里的心情应该跟我写到这里的心情是一样的:以上分析并不全对。确实,光用“愚昧”来称呼老李尔的囚笼,似乎就置他走上风暴中荒原的行为于不顾。要是弄人的性格只有“智慧”二字,一个绝对的智者怎么会害得自己身陷囹圄还丢掉性命,智者难道不应该是活下来的幸运者,有足够的能力明哲保身吗?至于爱德伽,“疯癫”的爱德伽,又怎么会沉默而镇静地陪伴在失去双目的父亲身侧?不论怎样,这种方式的解析都说不通。

仔细考虑一下,智慧、癫狂和愚昧,确实是形容这三个形象的适当用词。不过,我不能够采用对号入座的形式:把三个单词看作数轴上的落点,并企图将三个人物摆到合适的点位。“智”“愚”“癫”这三字,更像是三角形的三个顶点,而我们的三位角色,分别占据三角形的一条边。

如是说来,“愚—癫”一线自然属于老李尔,识人不慎,出走荒原,最后在崩溃的精神里郁郁而终。“智—癫”一线可以较完备地形容爱德伽,他的生存智慧使他用伪装的癫狂来保护自己,他癫狂的外壳间也不时挣脱出些智慧的光。当父子相见却不能相认时,我也几乎可以看到他理智的那部分自己在疯狂敲打着自己的伪装,无奈他清楚自己在此时拆开躯壳的后果如何。最矛盾的“愚—智”一线为弄人所有,然而大智若愚并不是我想说的,弄人的“愚”该被解读成愚忠,一种由他的身份赋予而他被动承受并且适应良好的品质。他纵可以口若悬河,寓至理于戏谑之中,但他断做不到离开一艘即将倾覆的大船,因为他曾向君主宣誓效忠,这也正是最后断送他性命,使他无法享受聪明人的善终的原因。

于是分享着这些特质的人也互相作用着,可以看见他们如何碰撞起火花。试看剧本第三幕第六场,相逢的三人上演一出癫狂的审判,在我看来这着实精彩至极。单就爱德伽而言,可以很容易地看到这种相互作用对他的影响。“我的滚滚的热泪忍不住为他流下,怕要给他们瞧破我的假装了。”爱德伽说道。佯装疯狂与纯然疯狂间的彼此影响如此一目了然:前者禁不住对后者的怜悯,后者动摇和威胁着前者的伪装。

从这三个人,这三角的三个顶点上,我得以一窥剧中被囚禁的角色的某些共性,他们何以被牵制,何以获得悲剧的结局,何以祈求命运垂怜却收不到答复(肯特,第二幕第二场,“晚安,命运,求你转过你的轮子来,再向我们微笑吧”),何以被自己的选择以及随之所生的际遇拘役在牡蛎壳中。

“你知道牡蛎怎样造它的壳吗?”我想我见过了。这种壳的样子会很不一样,分量很不一样,组成它的东西也或多或少的不一样,但是造壳的牡蛎自己不知道,他们甚至不清楚自己在造自己的壳,而当身上的重量把他们囚禁把他们压垮时,他们认为把原因追溯到星宿或命运上会是个好主意。

我怜悯他们,但在垂泪之际,我竟忘记自己的壳了。

伦敦眼/张可欣_初一

记得吗,那个传说

摩天轮到达最高点

两颗心的相贴

就可以相悦很多年

我们一起去看

伦敦眼,不知怎的走散了

说好的永远

为什么都不复存在

相遇不容易

所以要珍惜呀

珍惜此际的这些

眼波流转,一圈一圈不断

不断有人在这里相遇离散

伦敦眼,看透了一切

The Cicada / 戴舒瑒_初一

Besides you,

Who can be a better synonym for a hot summer?

Your little tweets come out of the window,

Resounding throughout the whole summer!

At times, the sun gets hotter,

And your body is exposed to a fire.

I want to write you a letter,

To tell you how you make me admire.

You’ve been waiting under the earth for years.

When autumn comes, you die and leave tears.

Sometimes I ask my teacher in the summer,

Why cicadas shout so loudly, disturbing children?

Now I find the answer,

You have to prove yourself to the world.

距离/夏夏_初三

求购英国绝版书的第一封信,牵出了一系列的交集。最初只是买书者和卖书人的交流,渐渐成了朋友之间的嘘寒问暖,再到后来弗兰克与海莲产生了难以言表的深情厚谊。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但有些什么东西似乎悄然改变了。

他们或许是幸运的,相隔万里,以一封信结识彼此;仿佛又是不幸的,无缘相见,只能通过尺牍书写怀念。

他们也曾想着相见。当她终于有了积蓄,已计划奔赴伦敦,而储蓄却成了牙医的蜜月经费,观摩伊丽莎白女王登基大典的英伦之旅无果而终。一次又一次燃起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的落空。庆幸的是,每次旅程破灭之后,书还是照样买,信还是照样写。

纽约市东九十五大街14号到伦敦中西二区查令十字街84号,跨越了整个大西洋,中间有着几千公里的距离,但那一封封书信,却将他们之间的距离慢慢缩短。

一封一封,你来我往,书信成为他们平静流淌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旁白。字字斟酌的落笔,投入红色的邮箱,等待着某个日后的开启;握在掌心的信笺,手写的字体,散发出对方淡淡的温暖的探询。日子就在一天天的等待,与每一次忽然的惊喜中度过,那书信来往之间,因距离而产生的时间差,似乎也成了一种潜在的幸福。

1969年1月的某天,弗兰克去世的噩耗就这样传来,猝不及防,像上天开的一场玩笑。弗兰克唯一一次表露自己想念的那一封信(1968年10月16日),成了最后一封,压抑了二十年的情感,就这样化为了最后的诉说。海莲的生活,陷入了漫长的空白。本来两个人的故事,因为其中一人的去世,变成了另一人的独舞。距离,越来越远了。

1971年初,当海莲终于来到令她魂牵梦萦的那个街角,那家书店,那人却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