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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尔吉·原野《流水似的走马》:“火的弟弟”和他的故乡

来源:《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 李振  2019年12月16日08:14

内容提要

鲍尔吉·原野的散文集《流水似的走马》有着属于草原的身份认同和美好的向往与怀念,也在不断迁徙、游牧和草原的现实生活谱系中为蒙古人的文化基因找到有力的证词,写出了原始、朴素、谦恭、厚道所经历的悲喜交加和生活的艰难。一个离开了草原的蒙古人被现实戳痛心扉,这种异质性的在场让某个人们不愿去面对的现实在两难的选择中水落石出。《流水似的走马》没有轻浮的赞颂,它因为某个具体的时空与场景迫不得已地将一个民族的图腾从史诗、民歌和图景中拉入现实,它让人意识到那宛如艺术的马蹄节律背后有着怎样的艰辛,而豁达奔放的牧民于现实生活里又深藏着怎样的无奈与酸楚。鲍尔吉·原野以在场的写作让草原和草原上的生活变得完整起来,而这个过程又实现了作者对“故乡”的表述和重新发现。

 

断断续续读完鲍尔吉·原野的散文集《流水似的走马》,我刚好抵达克旗达里湖畔。鲍尔吉·原野曾在《星子缀满天空》里写到达里湖,写到湖边仲秋的红草,写到“满天的星星肃然排列”,“仿佛把头伸进了一座古钟里面,内里嵌满活生生的星星”。可惜几天接连阴雨,达里湖的星星少得可怜,更主要的记忆还长时间地停留在去往克旗途中浑善达克连绵的沙地和沙地里突兀显现的被称作“淖日”的小湖泊。十几年里,从东到西,在狭长的内蒙古往返多次,但每次所见所感都不尽相同,正如鲍尔吉·原野笔下的达里湖与我所面对的达里湖简直就像两个地方,一个宁静安闲,让人“无意中领会到达里湖的女性化气息”,一个苍翠气盛,有着横行的高草和拒人千里的沼泽。也许这就是内蒙古或是草原的魅力所在,它总是以不同的样子出现在你面前,就像蒙古人的彪悍与温情厚道永远无法分离。

在很多人眼中,草原和草原人的生活更多地意味着“诗和远方”,这种田园牧歌式的想象在塑造了草原辽阔安宁的形象的同时,也隔绝了草原更具体、更可碰触与亲近的一面。虽然鲍尔吉·原野离开草原很多年,但他在写作中力图呈现生活的在场感。鲍尔吉·原野的散文大多与草原有关,可我们并不能轻易找到那种对草原空泛的遥望与追思,他总是为自己的写作找到一个在场的契机,投亲、访友、采风或者遇到了一个蒙古人。

《运草的马车》里,那个旁观者只能在草原漫无目的地溜达,因为“别人干活,你不帮忙却远远地看,有点儿不那个,但技术活你想帮也帮不上”。“技术活”指的是往马车上垛干草,“一捆长长的干草,二十多斤,用叉子叉起来举过头顶,嗖地让车上的人接住,力量还得用巧劲儿”。离开草原,垛干草的活儿不易碰到,但泥瓦匠递砖头却相对常见。一人站在高处,一人守着砖垛,砖头嗖嗖飞上去,像被吸进了高处匠人的手里,接着抹浆,垒砖,瓦刀轻磕,行云流水一般。草原上垛干草就像别处垒砖一样,它是技术,也似艺术,但它关乎生计,首先是项重体力活。但这繁重的劳动却在文中显示出某种滑稽和别样的乐趣。如果一定要深究,这种滑稽和乐趣并不完全是作者叙述的结果,因为它在人眼前真实地动作着。“车上的人每次都觉得车下送草的人送不上来,草越垛越高,但叉草者每次都把草举了上去,仿佛劲儿还有余裕。车下的人仿佛等待车上垛草的人不周密使草垛坍下来。但车上的草垛并没坍,于是他们笑,大笑。”其中的心理当然是猜测,而且不乏幸灾乐祸的味道,但别忘了这是重体力活,苦中作乐又怎能完全避开幸灾乐祸式的挖苦和玩笑?更重要的是,这个旁观者还有证人,“他们其中一人的老婆扎着红三角头巾从地里把草捆抱过来,无表情地看他们,像看两只猴子上树下树”。这无疑讨尽了在场的恩惠,否则一项繁重的劳动如何能被呈现出游戏般的乐趣,而在这乐趣之外,还有一个像看孩子玩耍一样,现实、无奈甚至还有那么一丝嫌弃却满是纵容的“老婆”?这是草原的细节,亦是生活的细节,在这个小小的劳动场景中,牧区生活的艰辛与乐趣、草原人的性情与性格以及草原的时节都在看似不经意的“笑”中被细致入微地描摹出来。而当马车满载干草启程,草垛上男人和女人节律一致晃动的脑袋被镜头徐徐推远,醒目的便是男人绿色的衣衫和女人红色的头巾,这时还有从草车传来的歌声。这仿佛一部电影富有诗意的结尾,在漫长的镜头语言中,摄影师带着敬意安稳如初,目送英雄般地看他们远去。事实上,他们就是草原生活里的英雄。

蒙古人崇敬英雄,而从另一个角度讲,马成就了蒙古的英雄——“马把蒙古人变成雄鹰”,“马改变了蒙古人对于时间和空间的认知”。1《流水似的走马》写马也写人。马蹄翻飞的律动无疑是蒙古人眼中的艺术,同时它也是驯马师的意志,走马的心性映照着蒙古人的心性,是忍受力或“类似于人类禅修中的‘戒’”。但是,《流水似的走马》不无悲凉,“草原上到处是铁丝围栏,马没地方跑了”。假如我们还沉浸在马群从白云悬浮的山巅飘然而至的浪漫记忆里,这个现实可能会摧毁人们有关草原最宝贵的印象。即便草原上不再能无节制地放牧,但马总还是有的。那达慕大会上那些飞驰的马,那些在蒙语里被称作“蛟若聂蛟若”的骄傲的走马,它们又将怎样?“被封了‘达日罕’的马终生不被使役,死后主人会把它的遗体抬到山顶上,头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脖子上系着五彩的绸子,至此,马享受到无上的荣光”——这也许是一种安慰,但《流水似的走马》似乎进行得过于残酷——“这只是传说,是牧民们期待的马的归宿”。“我”简直像故意让驯马师、马倌和牧民们难堪,而这个离开了草原又返回草原的人显然无法迅速体谅这种变化,他对马的归宿感到气恼。但气恼又能改变什么?“尽管马倌们说起这个事心情很沉重,但负担马的养老任务,对他们来说更沉重,难道不是这样吗?马啊,聪明的、通人性的马啊,原谅他们吧,包括原谅他们唱过赞美马的歌,那是老祖宗留下的马歌,他们不过是为了吃上一口饭而奔波的牧民。”一个离开了草原的蒙古人被现实戳痛心扉,这种异质性的在场让某个人们不愿去面对的现实在两难的选择中水落石出。《流水似的走马》没有轻浮的赞颂,它因为某个具体的时空与场景迫不得已地将一个民族的图腾从史诗、民歌和图景中拉入现实,它让人意识到那宛如艺术的马蹄节律背后有着怎样的艰辛,而豁达奔放的牧民于现实生活里又深藏着怎样的无奈与酸楚。对于马,对于草原,对于蒙古人,遥远的观望与置身其中的体悟能够生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叙述,也许太多的作品热衷于呈现草原的辽阔与生机,热衷于塑造蒙古人的骁勇善战和坚韧不拔,但在鲍尔吉·原野的散文里,他愿意拿出一部分空间留给那些不容觉察或被辽远壮阔遮蔽的生活不易和难以克服的心结,而正是它们的存在一个真实的草原才完整,才让人看到会有泪痕反光的蒙古人的脸。

在《火车》里,幼小的阿拉木斯也流泪了,只不过他的眼泪是为火车而流。在堂兄朝克巴特尔家,“我”见到了二堂姐五六岁的儿子阿拉木斯。那天傍晚,一架从天空掠过的小飞机让人们兴奋起来,因为“在偏远的牧区,能看见飞机被认为是幸运的事情”。但阿拉木斯并不买账,他只想开火车。文章很详细地记述了众人对阿拉木斯的“劝告”和他对飞机的不屑,但这到底是一件有关孩子的趣事。然而,当阿拉木斯到站台为“我”送行,又有多少人发现了他内心的沉重与渴望?“我”看到他“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像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火车开出很远,我感到阿拉木斯还在向这边看,二堂姐用手拽他也拽不动,脚下像有了钉子”。在这个热闹、忙碌的场景中,似乎只有“我”注意到了阿拉木斯的心事,能够察觉他对火车或是外面的世界的向往。火车在年幼的阿拉木斯那里是具体的,它庞大又能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但你如何知晓它对一个孩子来说又不意味着远方更新奇广阔的世界?而阿拉木斯对飞机的偏见恰恰说明了这个问题,因为飞机存在于牧区,无论它如何先进与高明,它都将与目光所及的草原绑在一起。阿拉木斯心中惦念的是一个通过眼睛无法触及的世界。然而现实又常常令人心酸,至少在当时“带他走,坐一坐火车”是不可能的。《火车》同样以在场的体察于一派热闹喧嚣的氛围中写出了草原孩子不易觉察的心事,写出了那个世外桃源般的牧区常常被人们忽略的闭塞和生活之难。而更值得回味的是,文中还隐隐流露出一种“围城”式的尴尬:“我”作为一个离开故乡的蒙古人,心心念念都是草原,而草原上的孩子,想的却是火车所能抵达的远方。

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和生活压力有时会催生出一种“远方”情怀,它让人将心灵寄托于草原、冰山或现世净土。有关这一切的想象、叙述乃至商业包装和资本运作塑造出诸多虚幻的、概念的、乌托邦式的文化与商业领地,它极力描摹并承诺一种原始、纯净、与眼下不一样的生活。这么说并不是要否认一些地方切实的美好与安宁,但它往往会因此遮蔽了某些由来已久或新近发生的现实尴尬。鲍尔吉·原野的散文同样有着属于草原的身份认同和美好的向往与怀念,但它在场的、此时此刻身处此地的旁观者的叙述在很大程度上与那些轻佻的“鸡汤”划清了界限。他写草原的俊美没忘了它的闭塞和能陷去半个车轮的牧民道;他写金色的草车如何与草原融为一体没忘了装车是件重体力活;他赞颂“流水似的走马”没忘了追问它们的归宿和牧民们不愿碰触的悲伤……由此来看,鲍尔吉·原野以他在场的写作让草原和草原上的生活变得完整起来。

他早安排好自己的后事了,用白布裹着身体,今天早上拉到了悬崖下面的一块岩石上。他说那里什么野兽都有,他想让所有野兽吃一口他的肉,还上债,这是他的心愿。2

这是老猎人端德苏荣最后的归宿。但“我”有另一种期待:“他身旁环坐着猞猁、兔子、野猪、黄羊和狍子,也许有夏尔其格秋亥(黄鸟)、呼和其格秋亥(蓝鸟)在他头顶飞翔。”3“我”不愿意承认老人的“罪”或“债”,但在蒙古猎人端德苏荣那里,这可能与人的心愿无关。

《我认识的猎人日薄西山》里,“我”为了了解动物找到猎人端德苏荣,这时的端德苏荣已饱受病痛的折磨。谈起动物,猎人回应的第一句话是:“罕山里住着神,你相信吗?”这几乎成了继续对话的一个前提,好像只有如此,那些动物故事才有被讲起的必要。幸好“我”信,于是才有了后来有关鹿、狗、老虎、猞猁的记述。鹿是纯美的,狗负责忠诚,老虎通神灵,猞猁是神奇的猎手……但这一切兜兜转转最终还是回到了人,它们被一个猎人讲述着。恰逢大雨,端德苏荣说:“雷声像石头滚下山,雨水是来接什么人吧?我是个猎人,杀过兔子、野鸡、野猪和狍子。在老天爷的账簿上,我杀生的罪已经多得记不下了。他们不愿意记了,召我上路。这是没办法的事,虽然我也干过好事,但老天爷记没记在簿子上,我就不知道了。”对于杀生的债,端德苏荣有着特别的坦然,或者说这事自己操心不来。事实上,并不是只有猎人这么想,民政助理大叶喜在文章中成了一个重要的旁证。或是因为关系亲密,大叶喜不停拿他取乐:“雷来到的时候,你要穿上打猎的衣服,拿着猎枪站在野地里,老天爷才认识。”这是极其生活化的语言,调侃、放肆、不敬、幸灾乐祸,但其中也埋藏着理解、宽慰和对那个先验法则无须辩驳的认同。《我认识的猎人日薄西山》把人对自然的敬畏放在了一个更为曲折的关系中展现,它没有讲述人对神灵、草原或山川的顶礼膜拜与热情赞颂,反而以一个“有罪之人”在弥留之际对“罪与罚”的领受与一个群体从日常言语中流露出的文化共识将之更进一步地明确和深化。如果我们去深究一个人心存敬畏为什么还要去杀生就显得太不尽情理,毕竟有些差事总要有人去做,它事关生计,抑或这种命运的呈现根本就不是人的意志。重要的是鲍尔吉·原野在此写出了人与自然微妙而深刻的关系——共生、索取、领受与偿还——这不是形而上的理论推演,而是根植于生活现实的体悟、认知与反思。它承认这是罪,却不轻率地断言这就是错误,人于其中能够清晰地分辨自己的处境与去向,然后像等待一个完美结局一般等待而不是去追求心灵的救赎。在这种近乎天然的伦理关系中,人显得更加无力和无为,他的行为、思想尤其是对“罪与罚”的认识都存在某个不可逾越的边界,这就像文中另一个猎人阿拉坦苍讲过的故事,误杀老虎的猎人盖一张狼皮躺在广场上,“蒙古人都知道不能用鞭子抽人,也不能用鞭子指人”,于是人们“打在狼皮上,惩罚他打死老虎犯下的罪行”。也许这在当代人看来是多么地荒唐、无用,可是世间促发善、美、信仰、尊严或道义的原初动力又有多少是建立在有用的基础之上?而在某个时刻,人们就是那样沉默着做了不得不做的无用的事情,但这前前后后整个的“无用”又蕴藏着怎样的力量?鲍尔吉·原野在行文之初就明确说过,“我不喜欢猎人,对杀戮的事情也没兴趣,只是想通过猎人听到罕山动物的故事”,可文至结尾,他何尝不对“我认识的猎人”心怀敬意?

毫无疑问,鲍尔吉·原野的散文里隐藏着一部蒙古人的心灵史和文化史,而这在《火的弟弟》里得到了更为集中的显现。

人们在马倌班波若房子里喝酒,通过窗子,可以看到窗外的草原和草原尽头悄无声息的山峦。房子的主人说,“他就这么看过去,看到自己老死那天,这里面包含着多大的福气啊”。这样的“福气”可能会让很多人抓狂,就像现在的人们害怕一成不变的生活,害怕一眼就看到老死那天的样子。但是“蒙古人看到的是寂静”,他们把它当作福气。鲍尔吉·原野花了很大的篇幅试图解释草原的“寂静”,写到了云,写到了飞舞的野蜂和鸟,写到了跳来跳去的蚂蚱,写到了孤零零的山丁子树,但终始让人略感艰难。有些话积郁心中却找不到合适的方式表达,因为它在牧人那里无须解释,而“没经历过游牧生活的人理解不了牧人何以长时间地注视空寂无物的草原”,也因为“我们不知道寂静是什么,我们约略知道城市的拥挤”。我曾听一个蒙古朋友讲起她当年带着七八岁的侄女外出放牧的经历。各骑一匹马,赶上两百多只羊,一走就是大半个月。她们之间并没有什么话,更多的时候是静静地等着,看草原,看云,看星星,又或许什么都没看。大概蒙古人的寂静不是草原的寂静,而是内心的寂静,它被漫长的等待和眼前的空旷填满,由不得人不寂静。所以,我不主张把这种“寂静”浪漫化或神圣化,因为它是生活在漫长的时间里对蒙古人的磨砺和塑造,其中贮藏的是游牧之苦和对苦的忍耐、习惯与风轻云淡,毕竟“在北亚,大自然的残酷性多于它的仁慈,关于天气,关于迁徙,关于牲畜的信息决定着他们的命运”。

这又像蒙古人的诚实:“蒙古人小心翼翼地生活在诚实里,他们没有可以欺骗的对象。你不能去欺骗山,不能欺骗河流和青草。你唯一可以欺骗的是长耳朵的同胞,却因此失去信用。在茫茫草原上,失去信用意味着得不到任何人的帮助,这是一条死路。”某种品格的形成与确立往往不是先天的,它总要经过自然或社会的打磨与规训,而对蒙古人来说,它更多地来自草原。但这时的草原不总是安宁、平静、和蔼或包容的,班波若拉盐路上遇到了大雨,“当这场雨连续下了七八个小时之后,你感觉来到了地狱,班波若真的觉得这就是地狱,他仿佛听人说过,地狱里除了火,还有汪洋”。他们的头发一直在滴水,需要不停推动或抬起陷进泥沼里的牛车,他们只能趴在车底下避雨,而水漫着身子流过。他们在沙漠里迷路,碰到上千条蛇迁徙,遇上洪水和山体滑坡,“经受了大自然发的所有的脾气”。这个时候人无须发现或描述他的渺小,因为这毫无意义。拉盐人的幸福就是背着“砖”前行,“幸福是一块砖,寒冷是一块砖,热粥是一块砖,暴雨是一块砖,日出和从山顶下望草原都是一块砖,旅途把这些砖放在拉盐人的背上,让他们悲喜交织地行走”。正是这样的生活让上了年纪的蒙古人不再流露悲喜,“这只不过是生活,顺应就是了”,而且“在他们的脑海里,从来没有‘顽强、英勇、克服’这些话,蒙古语古老的词汇里也没有这些夸饰的词,蒙古人的相关词汇是‘忍受、顺应、努力’,如此而已”。也许这更能解释蒙古人的“寂静”,解释他们为什么“在荒原里的表情肃穆刚毅”,因为“他们认为人无论说什么都是微末的,并不比大自然的风声更有价值”,他们认为最根本的法则是由大自然制定的,“人类如果用太多语言阐述自己的‘理’完全不必要”。此刻,如果再来重读文中有关孩子的片段——为什么蒙古人“不允许孤儿到井边打水,不允许他在夜晚放牧”;为什么在牧区“没有孤儿会饿死,除非这个村的人全饿死了”;为什么拉盐队伍里最劳碌的“火的弟弟”要由年龄最小的人担任;为什么蒙古人的老祖宗“要把家庭和战斗小队里年龄最小的人锤炼成最有能力的人”——就会为蒙古人为了生存与延续所付出的努力而心酸不已,尽管每个成为“火的弟弟”的人都为这一身份自豪。

如果说《我认识的猎人日薄西山》书写着蒙古人对自然的敬畏,那么《火的弟弟》则解释了这种敬畏的由来。鲍尔吉·原野没把这种文化基因描述成先天的、神授的,他反而要在蒙古人不断迁徙、游牧、在草原的静穆与狰狞中讨生存的现实生活谱系中为其找到有力的证词。他在这些已经凝固在蒙古人体内的美好品格背后发现了他们的孤独、无助、恐惧和随之而来的沉默、坚忍、勇气与豁达,写出了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原始、朴素、谦恭、厚道所经历的悲喜交加,证实了“蒙古人相信每个人自身的各种经历都是教育的源泉”4。相比我们常见的宣传片式的草原和蒙古人,这时的鲍尔吉·原野一点都浪漫不起来,他带着心酸和“火的弟弟”一般的自豪讲述着能够映射出整个蒙古族精神来源的班波若的故事,这大概也是蒙古人的诚实吧。

对故乡的赞颂是蒙古民歌与文学创作中永恒的主题,正如鲍尔吉·原野在《胡四台的道路泥土芳香》中写到他的父亲,“他认为人的良知就在于爱故乡”。那么,“故乡”到底意味着什么?一个存在于行政区划中的出生地或长期生活所形成的感情羁绊又是如何通过文艺的再创造而成为某种情感与文化共识?

美丽的科尔沁草原 张力军 摄

对于鲍尔吉·原野来说,那个可以在地图上被标识出来的地方是“通辽市科左后旗鲁吐镇胡四台村”。它准确无比,却与真正意义上的“故乡”相去甚远。它若要被人感知、承载情感乃至成为心灵寄托,还须必要的描述。《胡四台的道路泥土芳香》里,父亲十七岁就离开的地方,在春天就是窗外的柳树——“我老家的柳树也是这么绿的”;而在下雪时,则成了“兔子倒霉了,傻半鸡也完蛋了”。那个长久寄寓于头脑中的地方,总要通过某个具体的事物或契机才能变成化不开的情绪和带有情感密码的语言,就像“我”艾灸时,父亲进来闻味,“跟我老家的艾蒿味一样,好像到了夏天”,于是“晃着身子唱起歌来”。对于这些有关爱情的蒙古民歌,鲍尔吉·原野说得很清楚,“科尔沁人世世代代唱这些歌,不为搞对象,在唱故乡”。当父亲有机会再次回到故乡,“我”理所当然地想象他“应该”流着泪回忆亲人、回忆童年、回忆“羊粪、酸奶和玉米碴子粥混合的气味”,因为有些话他说了几十年。然而这也仅仅是“我”所理解的“应该”,或者说它是“我”所能抵达的对父亲、父亲的故乡以及他们之间紧密联系的想象与描述。事实并非如此,父亲令人意外地沉默了,他手扶窗台长久地看向远方。看的是什么呢?“我说这和你小时候不一样了,我爸说一样。”这个时候,故乡好像又和那些具体的事物不发生任何关联,它甚至无法与具体的记忆对号入座,它彻底成了一种无法描述的情愫,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爸觉得蒙古族所有的诗歌、赞颂词、音乐与史诗都在描绘他那个小小的胡四台村”。文中有一个细节尤为动人,那就是父亲当年的玩伴猫儒的到来:

那几天,他俩头朝里躺在炕上唠嗑,面颊枕着自己手掌,唠到吃饭坐起来,然后又躺下唠。猫儒耳聋,我奇怪他怎么能听到我爸的声音呢?

……

他们说马有多少种颜色和名称,说野浆果的滋味,说庙会。我爸说攻打长春时候士兵的尸体垛成了工事,猫儒说苏联人在通辽把鼠疫患者装进麻袋里拉走。他们不开灯,小声说话,好像怕历史重演。过一会儿,我爸唱起歌——估计他们说到了一首歌,猫儒跟着唱,但他音不准,抢拍。5

他们讲共同的经验,也讲各自的经历,如果说马、浆果和庙会还是实实在在的故乡记忆,那么长春或苏联人又意味着什么?更重要的,猫儒耳聋,那这一切还真的是“对话”吗?这时低声又延绵不绝的讲述与之前令人意外的沉默所形成的呼应正在逐渐明确故乡的另一层含义,它不仅仅是旧人旧事,也不再是难以描述的情愫,而是变成了一种漫长的记忆与体验能够得以表达的氛围。它需要恰当的人,恰当的环境,它是心照不宣的前提下一次并不多余的倾诉与重申,哪怕对方并不能真实地接收这些言语。因此,在《电梯记》里,鲍尔吉·原野的感受无疑是准确的。面对过世大伯的儿子,父亲拿出各种记录自己事迹的照片、纪念册讲给他听,“我堂兄听得很吃力,我爸讲得很从容”。堂兄听得吃力很正常,因为他并不确定这些话到底指向什么,而父亲讲得从容亦是自然,因为现实里听的人是谁并不十分重要,他所需要的更像是一个连接当下与故乡的契机、氛围和纽带,因为这“其实是说给一个老牧民——大伯听……”。

从这个角度看,《胡四台的道路泥土芳香》里那个可以与老友枕着手掌彻夜长谈的地方更像是仅属于父亲的故乡,但这个文本和它写作的过程正悄然建构着鲍尔吉·原野可以被描述的故乡。那么,对于一个离开草原的人来说,他又如何以文学的形式进一步建构或重新发现他的故乡?在《晨景》里,故乡要有它的活力与气派。“就是说,当人的身影在动物中间交错闪映时,才觉出家的丰足”,尤其在草原,“人丁兴旺并非是一张挨一张的人的面孔,还有动物——也是家的成员,还有树木和天气”,而“门前拴一匹马,是何等气派”,这也只有在牧区才成为可能。故乡的活力涵盖着人的兴旺与人间烟火的味道,它不仅仅是一个空旷辽远引人思念的地方,它也是琐碎的现实生活,就像人们在清晨打开房门,“传出许多喧哗,炊烟、吆喝、柴草在锅下的毕剥,如此正规地揭开一天的序幕”。那个抽象的或者概念的故乡也因为这些景象、气味、声响而能够被人感知。它不见得必须祥和而安宁,因为后屋会传来瘫痪大伯颤抖的声音:“酒啊,我要酒……”;因为孩子们被迫洗脸而发出“仿佛受到了屠杀”的尖叫。人们都在忙碌着,但这忙碌并不意味着外人眼中的“勤劳”或“政治正确”。因为《被遗忘的墙》里堂兄朝克巴特尔多年也不曾在菜园的矮墙上安一个门,“值得探究的是远方”,他忙着喝上半斤白酒,坐在台阶上,“考虑庄稼、马和羊群在雨后的情形”。而女人自然要忙着收拾碗筷喂养家禽,也忙着打孩子,尽管这在城里人看来显得简单粗暴或不够“文明”。当然,不够“文明”的不光是人,斯琴家的狗和格日勒家的狗也要打架。《斯琴的狗和格日勒的狗打架》记下了格日勒“对准斯琴的狗扇了一记耳光”,这也应了“打狗还要看主人”的老话,最终进行的还是人的“战争”。回家探亲的人似乎对格日勒分外偏爱,别的姊妹分得旧衣物,唯独格日勒是新的。于是有人不平衡,有人用鼻孔大声出气,也有人在窗下骂狗。总之热闹的房间里掺杂进了剑拔弩张的气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生活本来如此,家的热闹和喧嚣总是避不开一些荒唐和令人哭笑不得的尴尬,正如那天“孩子们穿着我女儿鲍尔金娜各时期的衣服,表情各异”,这让鲍尔金娜惊愕地“闭上了眼睛”。鲍尔吉·原野的“故乡”甚至还包含堂兄朝克巴特尔见到电梯时的惊恐与崇拜,包含他把自来水看成是“国家对我独有的赏赐”。6作者这样写当然不是为了展示故乡的人如何懒惰、计较、无知或是不够“文明”,他要写出的是他们真实、琐碎、有着喜怒哀乐和种种弱点的日常生活。这让故乡变得“及物”起来,或者说故乡正被这些带着不同性格、经历、局限的人和他们之间鸡毛蒜皮式的关系以及由此构成的充满烟火气的世俗生活不断描述并塑造着。

正如《晨景》里所说,只有人还不够,还要有生灵和气象。于是鲍尔吉·原野写到了云、月亮、星星和沙漠里的水,写到了胡杨、青草和干草,写到了牛、小羊羔和牧区的狗。《星子缀满天空》让那些城里不易见到的星星“在你眼前亮起,一起亮到了脑后”;《沙漠里的流水》让人尝到水里有柳树的苦味;《荞麦面》里科尔沁人的鼻梁、嘴角的线条、他们的骁勇善战和永不屈服都因为“科尔沁人爱吃荞麦面”,而荞麦在夜里用它的花“为大地绣了一件纱衣”;《小羊羔》中天真温驯的精灵被自己吓到进而抵碎了主人结婚用的组合柜上的镜子;《牧区的狗》一一列举了狗们的朋友,但最主要的朋友令它们苦恼,“狗觉得牧区的孩子不能叫作人,太顽劣了”,“他们无法无天,早就应该去上学”。当然,草原一定要有马,《马群在傍晚飞翔》在视角的不断变换中揣测马的安静与雄心,写出了它们如何“聚到一起飞奔的时候变成了鹰”。有了人,有了生灵和气象,还要有善恶和情怀。《继母》曲折如小说。父亲返乡,要去看他的继母,而后者曾“把鸦片拌入黄油红糖的秫火粥里,飨以我爸”,曾祖母为此把她夫妻二人赶出家门,父亲与继母也再无往来。亲戚们都为父亲的决定感到可笑,奇怪他为什么要在多年之后去看望一个想要毒杀他的人。面对目光茫然早已认不得人的老太太,父亲称她“嫫嫫”,“这是非常亲的,连着血肉的词”。其间缘由终得揭晓,“‘文革’的时候,她替你爷爷挨了好多的打,铁丝都勒进肉里了”,“原来在我爸心里,继母经受的痛苦原本是应该由我爸爸经受的,她的苦楚,不只是勇敢而且是奉献了”。《继母》并无抒情,短小的篇幅反倒像一个曲折又漫长的故事的梗概,这让它在散文集《流水似的走马》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毕竟其他篇章丰饶细致,哪怕一朵野花或是跳到另一片草叶上的蚂蚱也要细细描摹。而且《继母》的调子在散文集中又显得过于深沉,它不像对草原万物和草原生活的讲述那般有着易于表达又乐于表达的饱满热情,它内敛又试图给人留下足够回味与思量的空间。但是,对于鲍尔吉·原野的“故乡”来说,这又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件可有可无的旧事,其中有曾祖母的庄严与坚忍,有一个“恶人”的勇敢与奉献,亦有父亲的同情与宽恕。这则短文让奔放豁达的草原有了秘密和陷阱,或者换个角度说,它让鲍尔吉·原野的“故乡”由生活的凶险与苦楚最终通向了同情、宽恕和善。《继母》于形象的、日常的“故乡”之外建立起另一个包含时间、善恶、因果与伦理的“故乡”,二者同为一体,却又像天平的两端,后者以不易言说的深沉撬起了前者,同时也以自身的重量证实着前者的分量。

《流水似的走马》的责编苏日娜曾在编辑手记里写到鲍尔吉·原野在赤峰、通辽、呼伦贝尔、锡盟和阿拉善进行了大量的采访。这无疑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但仅有丰富的素材和充沛的情感并不意味着能够创作出优秀的作品,它还需要通过恰当的文学方式把素材与情感变成具体的文本。这个过程既是写作方法上的拿捏与把握,亦是鲍尔吉·原野将他最想表达和最想让人感知的故乡——草原和草原文明——进行发现、整合与描述的过程。地域是天然的,生活是既在的,草木牛羊兀自生存,时间更不为人的意志所动,或许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真实的“故乡”,因为它更多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与叙述中,而这个“故乡”也正因如此变得美好、丰饶、长久无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