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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模仿是写诗的重要技巧,也是探究现实世界的极好途径
来源:澎湃新闻 | 【美】玛丽·奥利弗  2020年09月24日08:29

玛丽·奥利弗(Mary Oliver,1935年9月10日-2019年1月17日)是美国当代著名诗人,曾获得普利策奖、美国国家图书奖,她长年隐居山林,擅写自然,被《纽约时报》称为“美国有史以来最畅销的诗人”。近日,玛丽·奥利弗的《诗歌手册:诗歌阅读与创作指南》中文版推出。在书中,她教大家如何读诗、写诗。本文摘自该书中《模仿》一章,澎湃新闻经授权刊载,标题为编者所拟。

如果不允许模仿,那么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能学到的东西将少之又少。只有通过反复模仿,掌握了坚实的基本技巧,才能产生一些微小却又非比寻常的差异——正是这些差异使你成为你自己而非其他人。每个孩子都会受到鼓励,去大胆模仿,但是,在创作领域里,受到强调和赞扬的往往是原创性,模仿被视为罪大恶极。

这真是太糟糕了。我想,如果更多地鼓励模仿,我们会更好地掌握那些只被片面地、偶然地了解的知识。在成为一个诗人之前,我们必须练习写作;模仿是探究现实世界的极好途径。

模仿绝对是利大于弊的。一个学生也许会认为,如果长久地、充满热情地模仿一种风格,以后会很难摆脱这种风格。然而,当一个作者从一种风格或声音转向另一种风格时,这种问题根本不会出现。

当我们学会了如何做好一件事之后,从广义上说,这件事已经成为我们的“第二天性”。有许多事情,从莎莉姨妈穿针的方式到艾玛叔叔投票的方式,作为“第二天性”早已占据了我们的内心。它最终需要我们自己的想象力冲动——一种力,一种新的理念——确保我们不仅仅在模仿,而且继承了前人,在现有的基础上取得了进步。一个诗人经过长久的写作和思考——思考其他的风格,在其他事物中思考,极其缓慢地发展出他或她自己的风格。模仿的痕迹渐渐消失,他自己的风格——也即是说,诗人自己确定的目标借助最恰当的技术形式被实现了——开始显现。

过去的诗

然而,过去的诗,提出了一个奇特的、有时是不可逾越的问题。你可以猜到这个问题是什么:韵律。

押韵并遵从严格的韵律写成的诗歌,对我们而言,显得陌生甚至“反常”,对我们的祖辈而言则并非如此。他们从儿时起听的就是那些诗歌——惠蒂尔(Whittier)的诗,坡(Poe)的诗,吉卜林(Kipling)的诗,朗费罗(Longfellow)的诗,丁尼生(Tennyson)的诗以及《鹅妈妈摇篮曲》(Mother Goose)。他们的文学创作当然会模仿他们听过的作品,写出来的就是格律诗了。你必须承认,这是自然而然的。

另一方面,从小没有那种诗歌经验的我们必须学习格律诗的作诗法,如同学习一门外语。它对我们来说并非自然而然。我们也通过模仿我们最初听到的诗歌写出我们的早期作品。这些诗往往是左对齐的格式,呈现了一个或两个意象,不带韵律形式。

熟悉英语诗歌的主体非常重要——这显然是一整块蛋糕,而近百年以来的无韵诗不过是这块蛋糕上的糖霜。我不是指真正全面地了解——我的意思是要对格律诗有一个大体的了解。诗歌由诗句、充满节奏感的活力和回环往复的声音[1]建构起来,如果没有对这些因素的敏感,就难以达到渴望创新的诗人所必须具备的技术和灵巧。说到底,自由诗也是从格律诗发展而来的,它们之间的差异并非那么绝对,只不过一个有严格的模式,另一个则没有。但是两者都要选择句子的长短、偶尔的跨行连续、轻重音,等等。

当然,我并不建议退回到格律诗的形式,我也不认为创作当代诗歌比创作古典诗歌更简单或者更复杂,我更不会提倡学生们去写格律诗作为一种弥补。我很想这样做,但如果真的这样做,只会是失败的开端。我们对我们所成长的语言环境才有强烈的亲近感,对不熟悉的环境则会抵触。有时,一个幸运的学生可能会爱上格律诗的形式,但大多学生付出了时间和努力却难以得到相应的回报。

通常而言,我们研究英国和美国文学是根据编年史——根据历史阶段——来展开,这无疑是最好的研究方式,根据中心议题和观点,从一个时期到另一个时期,按连续的顺序来进行思考。然而,这种编年史的顺序对于学习写作的学生来说并非完全必要。——其实,让格律诗首先出场,经常令人不愉快,有必要让它在轨道上待命。以阅读、探讨、模仿当代诗歌——我指的是当今时代的诗歌——作为开端,效果会更好。当学生们变得更有信心、野心更大、技巧更为复杂之后,可以建议他们回头去模仿格律诗那种有难度的形式。

无论一首诗最初看上去多么接近口语,它都包含着与日常语言的本质差异。我们可以称这种差异为正式、压缩性、规范化、想象力——无论称其为什么,这种差异都是根本性的,足以让学生去思考,而且,这种差异无关于格律。你会希望学生理解,而且是尽快理解,日常语言和文学之间的距离既不那么深刻也不那么遥远,但的确存在一种重要的差别——无论在意图还是强度上。为了关注这种主要的、永恒的差异,学生不能在结构或叙述上陷入迷津,必须对两者都进行掌握。一个人自然而然所掌握的语言是敏锐而生动的中介,是一个人的思想可以采用的原材料。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全新的语言。

现代诗

现代诗——也即是说,以“自由形式”写成的诗——并没有使我们脱离格律诗的轨道。创作这些诗歌仿佛是我们可以胜任的工作,其特质和易变的形式使我们以为我们能成功地“模仿”它:不存在我们既不理解也不企图准确使用的明确规则。对这种语言——与我们的日常语言并无明显差异——的熟悉给予我们信心[2]。此外,其中的一些诗很短——即便写一首诗很难,但我们至少可以迅速地完成它!

这种自信是有帮助的,能让学生不退缩,勇敢地投身其中。这样很好,一个人可以在思考写作、谈论写作的过程中学习,但最主要的学习途径只能是写作练习。

模仿现代诗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它们终究是不一样的,其内部包含着差异,这些差异是不变的、精致的、强烈的、极为有趣的。让学生们去模仿约翰·海恩斯(John Haines)诗歌中那种淡淡的温柔;让他们尝试一下惠特曼(Walter Whitman)的长诗句节奏,将肉体的愉悦和精神的好奇紧密结合起来;让他们模仿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连同她观察细致入微的眼睛;让他们模仿罗伯特·海登(Robert Hayden)或者琳达·霍根(Linda Hogan)那种热情的喷发,或者露西·克利夫顿(Lucille Clifton)的辛辣智慧。让他们模仿再模仿——学习再学习。

当我写到这里时,我不禁又想起了视觉艺术专业学生们的训练方式:难道我们没见过一个年轻的画家在美术馆临摹维米尔(Vermeer)或者梵高(Van Gogh),并且相信他们自己正在进行一种有价值的学习?

某个作家作品中的情感自由、完整性和独特品质——这些不是在写作初期就具备了的,而是到最后才具备的。只有通过耐心、勤奋以及灵感,才能获得。

注释

1.我想,对格律诗缺乏了解,会让英语系和创意写作系同时感到担忧。那些不愿意真正了解诗韵和其他创作技巧的学生忽视了多少诗歌效应?诗歌总是叙述和形式的结合,是有目的的,旨在清晰呈现。但是这个问题没有受到普遍的认真对待。

2.当然,并非所有的当代诗人都以这种完全可以理解的方式使用语言。我想到了——经常作为榜样运用的——那些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理查德·艾伯哈特(Richard Eberhart),西奥多·罗克特(Theodore Roethke),格温多林·布鲁克斯(Gwendolyn Brooks),罗伯特·海登(Robert Hayden)、伊丽莎白·毕肖普,威廉姆·斯坦福(William Stafford),詹姆斯·赖特(James Wright),约翰·海恩斯,丹妮斯·莱维托芙(Denise Levertov),唐纳德·霍尔(Donald Hall),马可欣·库民(Maxine Kumin)、露希尔·克里夫顿(Lucille Clifton)。这份名单只列举了其中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