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戏中戏”、精神分析与存在的幽微 ——艾伟近期中短篇小说的一种理解和分析
来源:《当代文坛》 | 王春林  2021年07月20日09:05

摘 要

作家艾伟近期的一系列中短篇小说,借助于“戏中戏”的设定,在把某一剧作巧妙插入小说文本的同时,更是突出地运用精神分析的艺术手段,对相关人物人性存在的幽微之处,进行了深入独到的勘探与表现。

关键词

艾伟;“戏中戏”;精神分析 ;人性幽微

 

我们都知道,艾伟的诸多小说作品,从《爱人同志》《风和日丽》,一直到《南方》,都有着对于人性与生命存在中幽微处的艺术揭示和表达。近期包括中篇小说《敦煌》《乐师》以及短篇小说《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等在内的作品中,那种揭示表达人性与生命存在幽微的特点,无疑有着更为突出的表现。

但在具体分析他的若干中短篇小说文本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注意到,不知道是否出于一种创作构思上的理性自觉,反正一种显在的文本事实是,他的这些小说中,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某种“戏中戏”的艺术方式设定。《乐师》中“戏中戏”的插入,与那个名叫叶晓奕的女演员紧密相关。叶晓奕,是小说中的钟点工吕红梅的雇主之一。她不仅凭空诬陷吕红梅偷了自己的珠宝首饰,而且还告发到了警察局。为了洗清吕红梅的不白之冤,在掌握了相应的第一手证据后,曾经一度身为乐师的吕红梅之父吕新,便专门闯到演出剧场来寻找叶晓奕。来到剧场后,吕新发现,叶晓奕们正在排一出“民国戏”。还有就是,在吕红梅被放出来之后的一次工作之余,突然想起来叶晓奕曾经送给过自己一张戏票,便径自去了戏院:“她渐渐看出了名堂。叶晓奕扮演的是一个可怜的女人,是一个发了疯的女人。母爱是多么大的本能啊,她只知道带着女儿走,不知道这样会伤害到女儿。她替她们揪心。那个美丽的疯女人因偷窃食物被人发现了,他要抓疯女人。这时,女儿拿起一根棍子向那人砸去,把那人砸死了。疯女人于是惊醒过来,恢复了神志。有人报告官府,官府来抓杀人犯了,女人把一切都承担下来……”就这样,借助于吕新和吕红梅他们父女,艾伟巧妙地把这部名叫《秋月》的越剧有机地嵌入到了《乐师》这部中篇小说之中。一方面,只有把吕新和吕红梅的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我们方才可以对《秋月》有一种相对全面的理解和认识,另一方面,艾伟之所以非得在《乐师》中嵌入《秋月》这部越剧,乃因为《秋月》所表达的母爱主题,与《乐师》的亲情主题,有着某种潜在的对话和呼应关系。“戏中戏”手法的使用,能够帮助作家进一步丰富并深化《乐师》的思想内涵。

到了《敦煌》中,与“戏中戏”紧密相关的,乃是女主人公小项的闺蜜周菲。周菲的工作单位,是永城的歌舞团。或许与她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在所谓“云门舞集”的强烈感召下,周菲的一个人生梦想,就是“做一个能够充分表达自己这么多年来生命体验的舞剧”,一个比“云门舞集”的作品相比较更具叙事性的舞剧。她之所以要调入永城歌舞团工作,一个根本目标,正是为了这个梦想的实现。但实际的情况,却正好相反。一直到三年过去后,“周菲终于认清了事实:没钱。她要做的不是市场欢迎的,纯粹是自我表达。这有点自私,可周菲就想做这样的作品。她不想辜负生命,浮夸之作宁可不做。”请注意,周菲这里的想法,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被看作是作家艾伟本人一种曲折巧妙的“夫子自道”。很大程度上,与其说是周菲不想做“浮夸之作”,莫如说是现实生活中的艾伟自己,“不想辜负生命,浮夸之作宁可不做。”就这样,一直等到那个被称之为赵总的金主出现后,在他的赞助下,周菲才真正开始了舞剧的排练过程。到了某年六月的一个晚上,周菲这一断断续续排了三年的舞剧终于在定名为《妇女简史》后正式公演。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注意到,在看完这部《妇女简史》后,小项所产生的这样一种感觉:“好几处,我看到了自己。小项说。”实际上,小项的这种说法带有明显的暗示意味。它所暗示给读者的就是,《妇女简史》既可以被看作是周菲的一种自我表达,同时也可以被理解为是小项人生经验的某种折射。从这个角度来说,舞剧《妇女简史》与《敦煌》之间彼此映照的互文性关系,不管怎么说都无法被轻易忽视。

而短篇小说《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中,与“戏中戏”紧密相关的,干脆就是那位曾经坐牢多年,刚刚从狱中因期满被释放不久女主人公余佩华。余佩华收到一张话剧的票子,边上印着剧名:《带阁楼的房子》;座号:六排十三号。“她猜想应该是方敏寄给她的。她不吃惊。在那儿,方敏告诉过她,有人准备以她的故事写一出戏。”虽然满心的不情愿,但因为身为囚犯,她只能无可奈何地予以配合。正因为内心里充满了抗拒,所以,在并不意外地收到话剧票之后,余佩华曾经一度犹豫,到底去不去看这场话剧首演。这个时候的她,虽然仍然是一位刑满释放者,但却最起码已经拥有了看戏与否的自由选择权利。到最后,她之所以决定去看戏,也还是因为惦记黄童童的缘故。演出开始后不久,余佩华就敏感地发现,这个话剧和真实的自己之间,其实也还是有距离的:“看了一会儿,余佩华断定这戏虽然有她的影子,但已同她没有太多关系,那演员演的不是她。”然而,等到话剧快要结束但却还没有结束的时候,“方敏看到六排十三号的人站了起来。余佩华退场了。这一行为可以理解为她忍受不了内心被别人窥探,也可以理解为她不喜欢这出戏。”关键的问题是,余佩华到底为什么提前退场,一直到小说终篇为止,都没有做出明确的交代。如果说前面两部中篇小说中,“戏中戏”更多只是在发挥一种与主体故事彼此折射映照的作用的话,那么,到了短篇小说《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中,“戏中戏”的作用就更加重要。它不仅差不多构成了整个短篇小说的“半壁江山”,而且更是一种进一步完成人物故事,探究挖掘人物心理奥秘的重要艺术路径。

除了“戏中戏”,艾伟这些中短篇小说的另外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对于精神分析手法的熟练征用。所谓精神分析,当然源自弗洛伊德所开创的,作为哲学或心理学的精神分析学说。此种观点认为,因为人的心理结构其实是由浮在水面理性层面的意识,和沉潜在水面之下带有无理性色彩的潜意识两部分有机组合而成的,所以,一部现代意义上优秀的文学尤其是小说作品,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通过各种艺术手段在描写表现理性意识层面同时,也能够把埋在人物心理深处的非理性的潜意识层面也充分有力地挖掘揭示出来。

事实上,在艾伟近期的这些中短篇小说中,正因为作家一方面巧妙设定“戏中戏”,另一方面积极有效地征用精神分析手段,所以才会对人性和生命存在的种种曲折幽微处做出相当深入的理解与挖掘。首先进入我们分析视野的,是《乐师》。《乐师》的主要价值,集中体现在借助于一个意外的凶杀案而写出了吕新和吕红梅父女二人内心世界中那些“弯弯绕”的幽微之处。吕新原本是永城越剧团的一名乐师(毫无疑问,小说标题即由他这一曾经的职业而来),虽然“人很随和,也很热情”,但他却偏偏又是一个嗜酒如命的酒鬼,只要一喝上酒,“便成为一条糊涂虫”。成为糊涂虫倒也还罢了,更关键的是,在一次严重醉酒之后,因为夫妻二人产生争执,他竟然一失手用酒瓶砸死了自家的女人。这样一来,原本好端端的一个人家便家破人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入狱的吕新自己倒好办,最令人感慨揪心不已的是他那年仅十五岁的女儿吕红梅。一般情况下,很多作家会沿着这一疑问,将视点落到悲苦无依的吕红梅身上一路写下去,但艾伟却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要从二十年后吕新的出狱写起。自然,原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吕新,之所以能够在二十年后被释放出狱,肯定是因为他在狱中的劳动改造期间,各方面表现令狱方满意的缘故。而这,也反过来证明了吕新原本的确不是一个恶人,除了酗酒的恶习外,无论如何都称得上是一个好人。用酒瓶砸死自家女人,真的是因为酒醉后的一时失手。

实际上,正如你已经预料到的,在狱中待了整整二十年之久的前乐师吕新,等到他重获自由身,再一次面对早已发生了天翻地覆变化的现实世界的时候,的确已经无所适从了。唯一让他牵挂不已放心不下的,就是早已不知所踪了的女儿吕红梅。既然如此,那吕新剩下的唯一使命,恐怕也就只能是想方设法四处寻找女儿吕红梅的踪迹。就这样,寻找吕红梅,在构成吕新行动动力的同时,也在一时间成为《乐师》的一个艺术悬念。问题在于,难道说艾伟要把《乐师》打造成一部带有一定悬疑色彩的探寻小说吗?答案只能是否定的。正因为作家的根本兴趣只在于对人物的内在精神世界做深入的探究和挖掘,所以他轻而易举地就让吕新找到了失联多年的女儿吕红梅。年已三十五岁的吕红梅,这个时候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三口之家。丈夫屠宝刚是一个没有多少头脑的瘸子,他的瘸乃是1979年南方边疆地区那一场局部战争的结果。这个时候的他,是一家半死不活的理发店里唯一的店主兼职员。儿子屠小昱,是一名生性乖巧的小学生。至于吕红梅自己,则是一个到处揽活的钟点工。其他不必说,单只是以上这些情形的罗列,就充分说明,吕红梅的家庭,不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底层家庭,而且生存还相当艰难。然而,严格说来,吕红梅一家生存处境的艰难,其实也并没有成为艾伟的书写重心所在。他所真正在意的,是在千方百计地想找到吕红梅之后,已然多年没见面的父女俩,到底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去面对对方。

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实际的情况是,父女双方的心态,都是既欲相认但却又不知道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相认。在吕红梅这里,与吕新的意外出现相伴随的,是一种看似莫名其妙的肚痛:“随着肚痛,被埋葬的往事又回来了。她已经有好久没这样了,这病根是父亲把母亲杀了后因为惊恐而落下的。那时候,她真是想不通,自己会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会有这样一个父亲。”在吕红梅的理解中,自己这二十年来所承受的一切生活苦难,都是拜这个糟糕父亲所赐的结果。也因此,在吕新不期然间突然现身后,吕红梅才会有这样的一种心理生成:“怨恨是那么强烈,就像她的胸口变成了一座火山,正在激烈地运动,岩浆正要喷薄而出。她在心里尖叫:/‘我不能原谅他。我无法原谅这个人。’”但在另一个方面,吕新,不管怎样地十恶不赦,也毕竟是她的亲生父亲。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种一直潜藏在内心深处的血缘亲情,促使吕红梅对自己早已怨恨许久的这位父亲产生了别一种感觉:“看到他如此苍老的模样,她还是感到辛酸。她虽然恨这个人,但这个人毕竟是她的父亲。他在牢里待了二十年啊。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她的心软了一下。”但尽管如此,长达二十年之久的隔阂也还是如同墙壁一样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这种隔阂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她也想过去认他,但她发现这很难。这事让她觉得害怕。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害怕。再等等吧。”那么,吕红梅到底为什么会觉得害怕呢?究其根本,恐怕还是因为她无法面对父亲曾经是一个杀人犯(尽管是一时失手杀人)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

相比较来说,作家艾伟还是把更多的笔墨留在了一直被内心里的罪恶感严重困扰的吕新身上。二十年来早已习惯了狱中简单生活的吕新,由于出狱后无法适应看不到“制服”的生活,所以,他的很多言行都会让人觉得是“鬼鬼祟祟”。虽然他一心一意地想要找到女儿吕红梅,然而,等到他终于在窗外看到女儿的时候,却不由自主地陷入到了某种自相矛盾的犹豫状态之中。也只有到了此时此刻,一心一意寻找吕红梅的吕新方才意识到,其实相认比寻找要难得多:“相认比他想象得要艰难,此刻她就在他面前,但她发现无脸喊叫她的名字,也无脸走近她。”毫无疑问,在这里所潜藏着的,也就是吕新自始至终都不可能释怀,不可能原谅自己的愧疚心理。而这,也正是出狱后的吕新最不容忽视的精神情结之所在。大约也正因为如此,找到吕红梅之后的吕新,唯一的自觉使命,就是千方百计地试图以各种方式实现自我的精神救赎。首先,是违背常理的频繁理发行为。吕新之所以要这么做,其实是试图以这种方式补贴吕红梅他们一家艰难的生活境况。其次,是拼命地设法接近屠小昱。在他看来,接近并设法维护屠小昱的生存权益,也就是在以一种“曲线救国”的方式帮助吕红梅。第三,就是他的暗中寻找真正的窃贼。在叶晓奕家中的失窃事件发生,钟点工吕红梅因受到怀疑而被派出所强行拘留后,吕新之所以要依靠黄德高的力量最终寻找到真正的窃贼,以便彻底洗清吕红梅所遭受的冤屈,也同样与他的潜在赎罪心理紧密相关。

但最重要的,恐怕还是第四点,也即吕新那种看似绝对有悖常理的重返牢狱行为。这里,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作家艾伟关于屠小昱先天性心脏病的特别设定。从根本上说,艾伟之所以非得让屠小昱罹患先天性心脏病,正是为了给吕新提供一个极好的救赎契机。在获知外孙屠小昱罹患先天性心脏病但却因为医疗费用的昂贵而无法得到及时救治的情况之后,吕新的内心世界首先是倍感伤痛。也只有到这个时候,吕新才发现自己对吕红梅的牵挂和寻找很可能是错误的。就这样,在彻底下定决心后,吕新果断地采取行动了。一方面,他返回永城,在一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以十万元的价钱卖掉祖宅,并委托作为买方的邻居把这一笔钱转寄给吕红梅,其用途当然是屠小昱先天性心脏病的救治。另一方面,则是永城的晚报在“拍案惊奇”栏目中对一桩“奇案”的报道。那就是,在用一把玩具手枪制造了一场莫须有的银行“抢劫案”的同时,这位名叫吕新的“出狱老人”,又用同一把玩具手枪硬是逼着服务员报警。这样一来,最终的结果,自然也就是吕新的被收押。难道说是歹徒的精神不够正常么?“歹徒的行为匪夷所思,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警方称歹徒思维正常,排除了患精神病的可能。”虽然说晚报的记者和读者都不知道吕新到底为什么一定要以如此一种方式重新入狱,要求继续劳改,但我们却非常清楚,吕新之所以要如此这般地煞费苦心,其实也只不过是为了实现自我的精神救赎,为了求得一份内心的安宁。

然后,是故事情节构成更为复杂的《敦煌》。如果说《乐师》聚焦的是由乐师吕新的失手犯罪所引发的一场亲情纠葛,那么,《敦煌》所聚焦的,就是女主人公小项的复杂情史所引发的种种精神困局。小项的工作单位,是永城电视台。在和身为医院外科大夫的丈夫陈波结婚前,除了几次单恋,连一次正儿八经的恋爱都没有谈过。或许正因为如此,当她听闻到闺蜜周菲一段婚外出轨的故事的时候,一方面是“嫉恶如仇”般生气:“周菲还没说完,小项就生气了。小项认为周菲是个坏女人,一个有夫之妇怎么可以干这种事。”另一方面,则是自己的一种信誓旦旦:“她说,我如果结婚,不会和别的男人乱来。”但事实上,在和陈波通过经人介绍的方式结婚后,小项最遗憾、最耿耿于怀的一件事,就是自己竟然没有谈过一次像模像样的恋爱。为此,她不仅感到百般委屈,而且还千方百计地试图有所弥补。这样一来,也就首先有了她对于曾经的副台长韩文涤一番不管不顾的倒追。只有到这个时候,周菲方才清醒地意识到:“对于一个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就结婚的女人,小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出轨是迟早的事,不是对韩文涤也会对其他人。”果不其然,因为韩文涤的性无能而草草了事后不久,小项就利用一次参加培训活动的机会,不仅结识了只是萍水相逢的卢一明,而且两个人很快就打得火热。

但小项却根本就没有料想到,由于自己从少女时代开始就有着记日记的习惯,更由于她竟然胆大包天地把和卢一明之间的这次艳遇都不管不顾地写到日记中的缘故,等到她一次跟随永城小百花剧团到法国巴黎演出的时候,她和卢一明的出轨这枚炸弹终于被引爆。在偷看了小项的日记相关内容后,一贯冷静的外科大夫陈波把电话打给了一位曾经在日记中被提及的知情人,也即妻子的闺蜜周菲。从这个时候开始,小项便陷入到了永无休止地被陈波折磨的过程之中。陈波不仅在肉体上疯狂地折磨小项,在她身上留下了累累伤痕,而且还对小项进行精神折磨。所有这一切,都让小项意识到,“陈波对她有一种偏执的迷恋。有时候小项觉得这种迷恋未必是真正的爱,可能是她对他的伤害造成的。可怕之处就在这儿。”虽然说在小项的主动要求下,陈波不仅和她离了婚,而且还找了一个幼儿园的老师做新的女朋友,一切看似逐渐恢复正常。然而,一旦发现离婚后的小项,又有了一个名叫秦少阳的海归男朋友,陈波马上就又回到了不正常的状态。他不仅立即中断了女友的恋爱关系,而且还以各种威胁的方式强制性地要求秦少阳离开小项。到最后,怀抱着一丝幻想,小项被迫无奈地再一次回到了陈波的身边。然而,好景不长,没过了多久,小项就意识到了陈波的故态复萌:“这天晚上,他们亲热时,小项再次意识到那个黑洞依旧在陈波身体里。小项想,一切只是美好的幻想,问题是没那么好解决的。”就在小项彻底陷入一种绝望状态的时候,对他们之间的不正常关系早已有所洞察的婆婆,也即那位海洋生物学家专门来找她。在强调小项是一个好女孩的同时,婆婆认定问题出在陈波身上:“我们作为父母知道是怎么回事。陈波这孩子心理一直不太健康。你们这样下去,陈波和你都会毁掉,还有豆豆,豆豆还年幼,她承受不起你们的家庭冷暴力。”那么,陈波的心理为什么会不健康呢?知识分子婆婆不无坦率地揭示了其中的缘由:“我们去咨询过医生,医生认为陈波童年有阴影,有强烈的不安全感,才导致他抓住你不肯放,只要你在他身边,活在这个城市里,他就不会得到安宁,无法重新开始。”就这样,借助于婆婆的一番话,作家艾伟在强有力地揭示出陈波内在精神情结的同时,也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唯一可能,那就是小项的被迫离开。

就这样,既为了拯救陈波和豆豆,也为了拯救自己,小项最终还是被迫离开了永城。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这样的一个中篇小说,又为什么一定要被命名为“敦煌”呢?这就牵扯出了与卢一明紧密相关的另外一条故事线索。应该注意到,敦煌的最早被提及,是在小项与卢一明发生艳遇的那个时候。那一天,卢一明突然毫无预兆地提到了敦煌。虽然说卢一明并没有回应小项的提问,但“她却有自己的想象,敦煌一定有着他刻骨铭心的故事,敦煌对他意义非凡,而她让她想起了敦煌。她觉得她在他那儿更像是一个通往敦煌的媒介。”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不佩服小项预感的精准到位。这就又牵扯到了小项焦头烂额时,卢一明那封信件的意外出现。正是在这封信中,一直被小项当作“花花公子”的卢一明,以沉痛的语调讲述了他和前女友一段在敦煌的殉情故事。在卢一明的讲述中,因为“爱会导致穷途末路”,已经没了力气的他们俩,便“相约沉没于月牙泉冰凉的水中”。没想到,她走了,我却因为被救而侥幸活了下来:“这之后,我一直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也因此,到这封信快要结束的时候,卢一明才会说:“也许有一天,你会去敦煌,去月牙泉。在月牙泉的西北角有一块大石头。我女友的骨灰撒在那儿。上面有她的名字。”事实上,正是在读了这封信之后,小项才决定立即北上前往敦煌。然而,等她赶到敦煌的时候,却从一位自称是艺术家的人那里,了解到了故事的另外一个版本:“那地方曾经发生过凶杀案,有一位姑娘死在那儿。法医说是被人按住头窒息死的。杀死她的是一个混蛋,他自己也畏罪自杀,但运气好,被救活了。艺术家说。”却原来,这一对情侣一起到敦煌来玩,途中女孩爱上了别人,男人便起了杀心。亏得那个男人有他们俩双双殉情的遗书,所以才逃过一劫。听闻艺术家的讲述后,小项一时间陷入到了巨大的迷惑之中:“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世界太不可思议了。她该信什么呢?那封信里的话还是信艺术家的话?”关键的问题恐怕还在于,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真相可言。在我的理解中,艾伟之所以非得要把卢一明与敦煌紧密相关的故事穿插到小说中来,其实是为了借此证明叙述者此前关于外科大夫陈波心理状态的理解和认识,也未必就是事物的真相。更进一步说,即使高明如小说家,能不能凭借所谓的艺术想象最终抵达人物真实的内在精神世界,恐怕也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就此而言,生命存在本身或许还真就是虚无的。大约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艾伟才会借助于小项这一人物形象发出一种如斯的生命感悟:“她感到生命如尘土一般,谁也抵挡不住那只神秘的命运之手的拨弄。看起来过去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自己做出的,可回过头去看,还是见出无处不在命运的照拂下。”既如此,小项到最后对仁慈佛音的服膺,也就是一种合乎逻辑的结果:“那么阔大的仁慈的声音,在整个殿宇里萦绕,通向天际。”

最后进入我们分析视野的,就是那个简直可以被看作是短篇小说“神品”的《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很多时候,这样的作品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夸张一点,与其说是艾伟完成了这个短篇,莫如说是另外某种强大的神秘力量假艾伟之手完成了这一作品。正如同我们前面分析“戏中戏”时候所强调的那样,它不仅差不多构成了整个短篇小说的“半壁江山”,而且更是一种进一步完成人物故事,探究挖掘人物心理奥秘的重要艺术路径。具体来说,所谓的“最后一天”,是女主人公余佩华出狱之前的最后一天。这一部分所集中聚焦的,其实是余佩华和黄童童之间的某种亲密关系。依照常规,到了这最后一天,被释放者是可以不去工作的。但余佩华却拒绝休息:“余佩华今天拒绝休息,方敏有点意外,也有点不高兴。余佩华违拗了她的指令。这是余佩华第一次表现出同平常不一样的意志。不过方敏没往心里去,猜想这同黄童童有关。”实情的确如此,为余佩华所牵挂不已的,正是这位看上去“有点傻,并且是个哑巴”的黄童童。在余佩华的感觉中“来了一年或者更长”的黄童童,之所以会锒铛入狱,也是因为杀人的缘故:“黄童童杀死了自己的继父。继父欺负她母亲还欺负她。”很可能是惺惺相惜的缘故,从黄童童进来的那个时候开始,余佩华就在尽可能想方设法地帮助她。但或许真的有所谓心灵感应的东西存在,尽管余佩华刻意隐瞒,但黄童童还是知道了这是她在狱中的最后一天。事实上,也肯定是因为一贯关心呵护自己的余佩华要出狱的缘故,这最后一天的晚上,彻底绝望的黄童童自杀未遂。难能可贵的一点是,即使面对着这样一个可以说和自己休戚相关的突发事件,作家艾伟的处理,仍然是那样一如既往的冷静与克制:“余佩华愣在那里,好像她的思维停止了运转。这感觉很像她出事那一天。”关键处在于,艾伟不动声色地提到了余佩华自己出事的那一天。那一天的具体情况如何呢?艾伟拒绝做更进一步的展开和交代。另外有一点不容忽视的,是艾伟对狱中生活感觉的那种精准捕捉与表现。比如,“她没睡着,时间仿佛停止了。在这儿十七年,她从来没像今天晚上这样感到时间凝滞不动。好像不会再有黎明,长夜将永远留在今晚。”正因为余佩华明天就要离开这里,所以才会形成如此一种特别的感觉。比如,“月光像一把刀子,插入这间小屋。”能够把月光和刀子联系在一起,绝对是艾伟的独到发现。只有这样的一种语言修辞,才足以把狱中生活的特殊性传达出来。

“另外的某一天”,则是指余佩华出狱一段时间后应邀去观看以她自己的故事为原型的话剧《带阁楼的房子》的那一天。这一天,在去往剧院的路上,余佩华曾经数次想起自己内心一直牵念着的黄童童。首先是一种愧疚心理的表达:“她不再想儿子。她更多想黄童童。她听说黄童童治愈后又关了禁闭。她写信,黄童童没回。她相当忧心。她曾许诺过会去看她。当时黄童童不相信是对的。她没有勇气。那里的人都认识她,在她们眼里她或许不配以自由人身份到那里探监。”无论如何,余佩华都是一个拥有强力意志的个体,即使是她,都没有勇气践诺去看望狱中的黄童童,由此可见,一个人的确很难真正地去面对自己生命历程中的“麦城”。然后,是洋娃娃的意外发现和购买。在南山路的一家文具店里,余佩华意外发现了自己在狱中曾经制作过的一只洋娃娃:“这款产品,从她手中生产了成千上万只。她仔细辨别,是不是自己做的。”结果老板娘矢口否认这只洋娃娃的来历,但余佩华最终还是决定买下了它:“她喜欢把一个没有包装的洋娃娃交给方敏,那感觉像是她刚刚从车间里生产出来一样。她答应过黄童童,会送她一个。”这一细节说明,一直到这“另外的某一天”为止,余佩华都依然没有勇气去践诺探望一下黄童童。

虽然说方敏作为余佩华的管教,曾经和她有过长达十七年的亲密接触时间,但却很难说真正了解余佩华。一方面,余佩华的确是一位被成功改造的楷模。但“另一方面,她一点也不了解余佩华。她杀了自己的叔叔。九年后案子意外暴露。那时候她已结婚生子。”多少年来,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坦白过自己的杀人动机。面对法官的询问,“她要么回答不知道要么沉默。”方敏之所以会在有时候觉得余佩华是一个陌生人,根本原因正在于此。而这,也正从根本上构成了方敏的朋友陈和平“试图用戏剧形式探索她内心的原因”。事实上,《带阁楼的房子》所讲述的,乃是一个类似于“哈姆雷特”的故事。从方敏的角度来看,“这出戏对余佩华的故事作了全新的想象和拓展。职业也改了。戏中女主角父亲被人谋财害命。女主角和母亲相依为命。一年后,远在广州工作的叔叔住进了这一家,叔叔充当起父亲的角色。女主角对叔叔和母亲的结合非常反感,并怀疑父亲的死与此有关。有一天,女主角洗澡时,叔叔意外闯入,虽然叔叔看上去是无意的,但女主角认为叔叔居心不良。”与此同时,剧作中一个重要的情节推动力,来自邻家的那个哑巴妹妹。正是她一个“叔叔杀了父亲”的梦境,坚定了女主角的相关认识。就这样,在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证实叔叔乃是杀人凶手的情况下,“女主角用一根电话线勒死了叔叔。她把叔叔拖到卫生间浴缸里,把她从硫酸厂搞来的硫酸倒在叔叔的尸体上。”因为曾经专门研读过余佩华的案卷,所以,在方敏看来,除了具体的对话内容之外,“其中的细节和余佩华在法庭上的陈述完全一致。”多少带有一点吊诡意味的,是故事情节的最后大反转。正如同作品的标题所预示的那样,话剧最终结束在那个母亲意外发现叔叔残骨的阁楼上。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方敏看到了余佩华的退场行为:“这一行为可以理解为她忍受不了内心被别人窥探,也可以理解为她不喜欢这出戏。”那么,余佩华到底为什么会退场呢?话剧中的相关表达,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与余佩华的现实行径是契合的?所有的这一切,艾伟其实并没有在小说中给出明晰的交代。作家所最终给出的,其实是一个可供读者做各种不同理解的开放性结尾。

但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的是,等到演出结束后余佩华坚持要方敏把洋娃娃带给黄童童的时候,方敏的一种艰难回答:“黄童童已经不在女子监区了。”尽管说作家这里的处理是一样的避而不答,但他关于余佩华的描写还是令读者非常震惊的:“余佩华突然面色变得狰狞,她几乎是喊出了声,告诉我,她在哪里?方敏吃了一惊。十七年,她第一次感受到余佩华不被驯服的力量,她似乎理解了十七年,不对,应该是二十六年前余佩华的行为。”不管怎么说,十七年来出现在方敏视野中那个余佩华,都是驯服的。很大程度上,正是黄童童的不幸遭遇(虽然叙述者没有明确交代,但最大可能是已经不在人世了)所激发出的那个桀骜不驯的余佩华,方才是那个曾经犯下过命案的强力意志的余佩华。一方面,以上两个侧面结合起来才是完整的余佩华,另一方面,更进一步说,余佩华、黄童童,以及话剧中那位女主角,她们三者其实互为镜像。从根本上说,正是依托于这种互为镜像的艺术方式,艾伟才能够积极有效地探测并表现出某种沉潜于她们人性世界深处的精神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