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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IP化热潮”将何去何从?
来源:北方文学创作中心(微信公众号) |   2022年03月01日08:15
关键词:网络文学IP化

主持人语:

何为网络文学IP化?

我们常说的IP能简单理解为小说、戏剧、音乐等文艺作品的知识产权,而“IP化”则可以看作是一种“改编权许可使用”。根据媒体报道,2019年至2021年的影视剧年度累计播放量排名榜首,分别为《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庆余年》以及《有翡》,三部作品全部是由网络小说改编。网络文学IP化浪潮的如火如荼可见一斑,那么其发展原因、面临的问题自然值得我们关注。

付丰睿:网络文学IP化的优势

在娱乐项目繁多的今天,阅读产业仍然占据相当大的一部分消费市场。不过区别于过去较为单一的书籍消费,网络文学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兴起,成为一种新兴的文化消费载体,因此对其IP化的需求应运而生。

从2014年至今,《何以笙箫默》《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花千骨》《琅琊榜》等热播剧均是网络文学作品改编而成。一系列成功案例可以证明,网络文学改编具有商业价值,网络文学IP化也符合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除去拥有粉丝基础的天然优势,网络文学作品大多具备长时间连载的特性,因此故事节奏快、反转多、类型丰富,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当代影视剧出品方和观众的需求。同时网络文学在前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可改编资源十分充足,新鲜血液源源不断,与传统文学相比更低廉的创作成本、更年轻的作者群体,都使得网络文学IP化的门槛较低,受众欣赏改编作品的门槛也较低。

从传播的角度来说,某网络文学作品改编的IP项目通过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等多种方式,能够持续提高自身知名度。如果改编作品符合受众期待,那么多重媒介的传播无疑是一种良性循环——原著将与影视、文旅、电商等业态深度融合,变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结合当前资源市场的反馈分析,网络文学IP正逐渐引领青少年的消费潮流,让更多观众了解到网络文学的独特魅力,让原创作者有更多的机会被大众所熟知。

网络作家出售版权不仅使个人名利双收,还扩大了作品的影响力,以更多元、受众更广泛的方式进行优秀作品的传播。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的网络文学IP化并没有得到全部社会群体的支持,尤其是部分网络文学作品的忠实读者,对未能达到自己心理预期的改编作品的发布,往往会持强烈的反对态度。然而,即使改编剧作不符合部分观众的期待,同样会在客观上为原著进行二次宣传。总体而言,网络文学IP化能够迅速形成完整产业链且价值不断提升,归根结底是主流市场的现实需求,也是当今文娱产业重视下游消费领域的大势所趋。

陈乐怡:网络文学IP化现阶段的问题

随着越来越多网络文学作品得到大众认可,日趋饱和的改编市场泥沙俱下,IP化发展的部分问题也难免暴露。

首先,现阶段网络文学改编最直观的不足便是作品质量良莠不齐、观众需求无法满足。排除拍摄、后期等影响,情节同质化严重是此现象的重要成因之一。尤其是当原著的故事内核截然不同,改编作品的剧情脉络却大同小异,让“原著”沦为噱头,自然会引起受众群体的不满——原著粉丝的心理预期不断降低,普通观众则会逐渐产生审美疲劳。情节同质化其实也可以理解成一种对改编模板的过分信任,和对部分受众的固有且单一的认知。生产周期短、性价比高的流水线产品,在粉丝经济的带动下难免会压缩原创剧本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前景。

改编出真正的口碑佳作往往需要立足原著,反复打磨角色及剧情逻辑,而这不仅代表改编者要承担相应投资行为的风险,还代表其在当今快节奏的社会生活中,必须主动寻求苛刻的创作条件。此外改编者对于原著的创作时代、受众范围,以及当前技术限制等考虑的缺乏,同样会导致部分改编作品在剧情上贴合原著,但表达方式与效果依然无法令观众满意。

其次,介于网络文学IP化产业链逐渐完善,网络文学作品从针对固定群体输出到进入大众视野,“圈地自萌”的格局被打破,各种不同的思想观念、兴趣喜好相互摩擦势必引发冲突。部分网络文学作品的主题思想或情节设计,本身就具有较大争议,加上部分媒体和改编方为了吸引流量,有目的性地创造“冲突”,甚至会导致部分作品传播的舆论导向出现问题。同时现阶段大部分网络平台面对非实名账号发布的不当内容,处理方式仍以提示、警告为主。因此在规范行业秩序的前提下,平息此类冲突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等依旧是巨大的——主要还需要提高网民的集体素质,培养以年轻人为主的改编作品的受众群体,积极对自身言论负责的态度。

最后,网络文学作品之间的抄袭、融梗现象,也是网络文学IP化成熟道路上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抄袭”在我国已有明确法律定义和法律规定,但“融梗”当前还没有权威的在线甄别机构,在法律层面难以界定。近年来相关争议频发,可是判决的具体案例却不多,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融梗”的弹性范围。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当代,个体受舆论的影响愈发深远广泛,无论是被侵权,还是被造谣,网络文学创作者权益都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目前创作积极性自然会受到打击。

赵东琳:网络文学IP化的未来前景

网络文学IP化过程中,最具代表性的方式莫过于改编影视剧作。但部分改编影视剧在完美复刻了原著剧情的情况下仍口碑不佳,甚至深陷舆论风波。究其原因便是网络文学作品内容的“趣味性”和“文学性”不对等——网络文学在诞生之初,就已经确立了以娱乐大众为主的价值取向,对速度和体量的需求标准高于质量。所以为了追求更高质量的改编作品,不仅出品方、投资方需要提升眼界,网络作者必须首先有意识地打磨自己的作品,增加其审美价值与思想内涵,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积极的精神价值与情感理念。

随着IP化产业的逐步升温,部分网络文学作者很可能会进行以IP化为目标的创作,那么其创作模式势必发生改变。根据《四世同堂》等作品分析,传统文学作品改编的成功往往依靠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跨越年龄阶段的知名度、深刻的思想理念等优势,这些均不是当代网文作者可以轻易模仿得到的。相较而言网络文学更需要扬长避短,注重细节、强化人设,尝试突破一些固有“套路”,让作品更适合被多元化改编。一般情况下,成就一个成功的IP几乎离不开作者个人的坚持和努力。假如某作品以影视化改编作为IP化的开端,作者便有责任对出品方提出切实可行的要求,保证剧情与人物的精神内核不变。只有让真正理解作品精髓的人拥有这样的权力、社会地位,才能避免改编出毫无价值的流水线产品,在更广阔的视域中,传达出作品深层的价值理念与审美情趣。

“自带流量”是网络文学的独有优势,即使已经知晓故事情节,迥异的表达方式依然会吸引原著读者关注改编作品。不过在主流媒体的影响下,原著读者只是改编作品受众中的一部分,获得其余受众的认可仍需要依靠剧情、人物等影视剧、动画或漫画的基础条件。截止今日,《哈利波特》的品牌的价值已超过250亿美元,拥有影视改编(哈利波特1-7部)、游戏改编(哈利波特魔法觉醒)、周边(环球影城中的哈利波特主题公园)以及官方网站等各种媒介,时刻保持与受众的互动,这便是基于受众体验的IP化模式——而类似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我国仍是屈指可数,未来市场相当广阔。

现阶段我国网络文学改编作品的受众,介于低龄化等原因,部分会表现出极强的好奇心和包容性。在缺少深入调查与研究的情况下,他们时常被媒体甚至市场武断认定为审美方式单一和审美能力低下,而且这个多成因的表面现象正在向客观事实发展。扩大高质量作品的影响力,不仅能与受众碰撞出更多思想的火花,还能间接提升整个行业的合格标准,提高受众的平均审美水平,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同时上述问题也再次强调了在网络文学IP化的发展中,选择真正优秀的作品进行改编的重要性,要相信市场但绝不能急功近利。

结束语

随着越来越多的新作上架,网络文学作品的热度只增不减。依据现代社会规律,有流量就一定有资本投入。而创作者们面临问题终究是如何创作出适合改编的作品,如何改编出优秀的作品。翻阅一部部或爆火或“扑街”的改编作品,不难发现如今的市场并不缺少深度不足的故事,表面的“爆款相”谁都能临摹。但是画虎不似反类犬,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作品应该给受众带来无尽的惊喜甚至启迪。那样丰富多彩的未来,才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