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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唠唠闲嗑——一篇不太正经的创作谈
来源:《西湖》 | 李浩然  2024年10月24日23:01

收到编辑老师的过稿信息时,船即将停靠舟山码头,此前两天三夜的航行致使手机信号彻底丢失在黄海上,信息也只能暂时幽闭在黑暗的空间里,以等待船舶靠港。

编辑在得知我从事海员工作后,鼓励我写海上见闻录,我回复说:现在身处其中,只觉得苦闷,以后不在这个环境里了,可能才会有心思写。编辑表示理解。实际上,很多朋友提过类似建议,我的答复都差不离。我不喜欢现在的工作,脏热累且不说,还见不到女人(当然,这是次要的,希望我老婆孩儿不会看到这篇创作谈),但是上了贼船,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而且陆上赚钱的门路似乎也不太宽敞——一切都是生活所迫。写作可能是我在船上逃离庸常、解脱苦闷的唯一途径,偶尔灵感隐匿,就只能依靠烟和酒——它们都于身体无益。

这两篇小说从题材上看,《凤头鹦鹉》是都市奇情,《逸人》是家族秘史,两者的故事和主旨似乎毫不相干,但我还是从中发现(后知后觉了)它们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性,前者写追寻,后者写逃避;前者主人公为了实现自己虚无的梦想不惜抛弃家庭,后者为了摆脱现实的困境屡次逃离。怎么看都异曲同工,追寻也是逃避,逃避也是追寻。这不由又让我联想到自身的处境,结合编辑“海上见闻录”的建议,我想不妨在这篇创作谈里夹杂点私货,我的写作是为追寻,其实是逃避现实的路径;我的船员身份是逃避,也是养家糊口的无奈之举。人生的前半程没吃过苦头,遇事就想逃避,那时候有人给你托底,一切都能迎刃而解;人生进入下半程之后,你成为家庭的顶梁柱,没人再给你托底,只能直面困境,自己寻求解脱之法。之前你避过去的苦头统统找上门来,而此时你的压力成倍于年轻时,身体机能却大幅下降,但你只能硬着头皮上。到了这时,你才真正理解了前辈们的告诫,有苦还得趁早点吃。

从来不回避我的好逸恶劳(就像《逸人》里的太爷爷),人生的前三十八年,遇到困难总有办法绕行;三十八岁,遭遇重创,躲不开、避不过,只好重新找工作,并开始写作。做海员的原因只有一个,被中介忽悠了,说轻轻松松,月入过万;到如今,只剩直行一条路。我无法像太爷爷一样洒脱和不管不顾,只能硬扛,但年轻时缺乏应有的磨砺,所以适应起来就有些困难。惮于在人前谈论自己的理想,其实内心还是有一些梦想的火花,前三十八年,封闭于内心深处,三十八岁,被偶然揭开,见风即燃,便执着于此(就像《凤头鹦鹉》里的沈)。而理想带来的回馈并不能使我摆脱现实的困境,所以晚上码字,白天还得继续搬砖。我不能做太爷爷,也无法成为沈。

想来大多数人的人生都是如此,怀揣远大抱负,却做着不大顺心的工作,苟且活着,那点梦想就只能作为供自己暂避现实的港湾、为自己提供能源的加油站。

每每结束一天的工作,躺在床上,觉得苦闷,便寄情于小说。小说就是我的逃逸术,给自己做一面风筝,将灵魂系于其上,让它高飞,又要时刻拉一拉线,不敢让它飞得太远。在虚拟的世界里塑造一个超脱于肉身的自我,使灵魂得到暂时的释放和解脱。

也时常宽慰自己,现在所有的经历都将成为源源不断的素材,但在目前我还不想就地取材,我看不到这份工作美好的一面,我面对的星辰大海跟朋友圈里的星辰大海是两码事,毫不相干。这样的想法当然是不可取的,它太消极,太不上进,可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如果现在有轻松又高薪的工作,我想说去他的星辰大海,我马上下船,谁向往让他来船上干三个月,碧海蓝天在他眼里也会成为黑锅白盖。当然,别的工作也不轻松,估计每个打工人都有类似的抱怨。回过头来说,这份工作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它让我脱离了复杂的人际关系和繁琐的社交活动,工作之外能够全身心投入到阅读和写作中去。

所以我不太热衷书写现实,现实已经很让我苦恼了,为什么还要把它写下来让苦恼加倍呢?我想用想象力给自己插上翅膀,飞离这糟心的现实,哪怕是须臾的、轻微的解脱。当然,这种想法同样不太正确,这种不正确是被人为灌输的不正确,是被很多人讲过的,小说除了你的思想之外,还要承载一些什么。我的担子挺重了,所以想让小说轻一点,等身上没担子了,小说可能就重了。当然这是自我狡辩,实际情况是,我对现实没有深刻的感悟,我的本性就是太爷爷一样,为每道关卡设置了跳过键,眼见大boss挡路,那就按一下跳过键,只是年过四十之后,那个键使用过频,坏掉了。

说回文学,我的一个朋友,姓王,同样写小说,河南南阳人,就是诸葛亮“躬耕”的那个地方,在说到写作勤奋这件事上,他说,写作的人跟勤奋不沾边,都是又懒又爱做白日梦的人。我深以为然。懒是不对,可是做白日梦有什么错呢;没点白日梦支撑,这世界将失色很多。我的小说绝大多数没有现实经验作为支撑,完全出于想象,这一点上,我好像毫不掩饰自己爱做白日梦的现实。所以我的小说目前似乎也止步于此了,等到有一天,我能狠下心来,坚决刺破这白日梦时,才会更进一步吧。

写到这里,进度条报警,该正经谈谈这两篇小说了。《逸人》写于《凤头鹦鹉》之前,大概早了一年时间,写的是“我”的“太爷爷”,做了一辈子逃逸之人,临死仍不满世俗喧嚣,让女儿帮助自己逃脱。当时只满足于讲述这样一个神奇的故事,对于人物并没有做更深入的挖掘,后来修改两次,始终觉得有些欠缺,不过在写成之初,还是比较满意的,可能达到了当时能力的上限。关于逃离的主题,一点都不新鲜,可我还是觉得,我写出了那么一点新意的。

另一篇《凤头鹦鹉》写于年初,其时刚刚在另一条船上过完春节,觉得这样的日子黯淡无光,写的是鸟类学家沈为了寻找一只不确定是否真实存在的凤头鹦鹉而放弃一切的故事,这样为了理想献祭自己的人物也不新鲜,但故事好像还算有趣。

说到有趣,我又想到我的偶像王小波,我好像不止一次在创作谈里提到过他,他的很多话成为了我的座右铭,关于生活的: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关于语言的: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关于“有趣”的: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现在看来,可能失之偏颇,但不妨把“有趣”广义化,使它放之四海而皆准,被人喜欢并记住是有趣,被人夸赞“这个小说还挺有意思的”也是有趣。我的船上生活太无趣了,所以我也想让我的小说有趣,我的要求不太高,后者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