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之星 | 高超峰:第一病室(组诗9首)(2024年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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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持:邓洁舲
本周之星:高超峰
高超峰,河南许昌人。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1989年开始公开发表诗歌,散见于《星星》《诗选刊》《诗潮》《绿风》《鸭绿江》等。著有诗集《时光的色彩》等。
作品欣赏:
第一病室(组诗9首)
过敏史
五月的槐花,有白色的
有黄色的,其实颜色是一种错觉
色彩不会伤害我
反而是光,制造了恐惧
在反复的折射中
我看不到最初的颜色
越是有光,越是有陷阱
这属于阴天
如果在晴天
我可以放心地躺在光上面
就像躺在五月的槐花里
咀嚼它们。然后在我的体内
慢慢成为证据
健忘症
重复奔跑在楼梯间
上上下下,为了防止陌生人
进入已经生锈的
空间,光滑的地面,有时会滑倒
很多人,熟练地摸索腰间的钥匙
我迷恋于这健忘的习性
它像梦境中出现的地点
似乎来过一样,这个熟悉的场所
或许,对于制造梦境者
我也是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关于童年,我是有记忆的
当我一次又一次
注视着紧紧关闭的门
我听见了嘲笑的沙沙声
它们,是从越来越低的墙壁间传来的
复苏中
我听见你的呼唤
别睡,醒醒
我只是想说
整个出口,都有人群涌动
我只是其中的一个
能嗅到五月的槐花又在
故乡生出一窝一窝的香味
其实那是你的手指
在捏着一个一个脚趾
恰似你在赶跑施魔法的人
这么容易,找到脆弱的被遗忘的
印记,并且是你亲自移动
像一条河流,流经落日后的沙地
我曾经光着脚丫子的一个盛夏
像石头一样
我把槐花,吞在腹内
咀嚼,过滤。然后肚子被切开
取出体内的石头
还是温热的
生活,像一场魔术
从灌木丛中找到钻石
不一样的光,穿过搅拌机的轰鸣
毫不吝惜,我吃过的谷粒
撒在十月霜降之后
回声从此失去阴影
我确认,石头的碎粒是我的星星
从我经过的黑虎山到木樨地
第一病室
从春天到秋天,一把手术刀
渐渐逼近的麻醉剂
从一号床,到三号床
从此无胆,接受
一滴又一滴降临的雨水
而我的肝,保持完整
在你焦急的凝望中熟睡
并想起青春,会吹骨笛的苏醒者
你看见一列火车
向春天驶去
作为一个守护人
允许修葺
左心房到右心房
架起一座桥
他才与簇拥着的烟火说话
我们把青春从九寨沟幻彩的河流中
赶回来。正午的阳光轰鸣
切开窗口驱逐树枝上的麻雀
租住的楝子树
簌簌落下迁移的风声
为一个霜冻的清晨
降于黑虎山
我们曾爬过的暮色
颤抖于另一个相似的日子
他的身体渐渐消失在空房子里
我们来回奔波在一座老屋中
在河的南岸
从此,在河的南岸
人越来越多。清明穿上雨衣
更多的人趟过一条河
去北岸的土山祭祖
南岸的柳树越来越多
沿着这条河从西向东
整个春天都属于一个手势
下垂的丝绦一阵呼哨
插进谷雨松动的泥土
掸一掸衣袖
一块青瓦片从河面上
消失在旋涡中
南北通透
穿堂风,从容地阅读
白昼间的花草或梦
门前枣树被秋天最后的
鞭子,拖进空房间
几粒熟透的红枣
仍然留有余温
它们让我走出院门
拾掇秋天遗弃的盔甲
像一个落伍的拾荒者
当我来到一条白色走廊
一群穿着白色礼服的人们穿梭
我发现,这房子也是南北通透
忘却不了的方言
那时。我不敢多说话
她们站在柜台的后面
有时,我会看见一把
无形匕首
“哪里来的南腔北调”
像夹在她们手指中的一根烟
这是我必须经历的阶段
我开始学习普通话
对着空旷的森林
对着尾随的土狗
后来。我仿佛在大海上漂浮
不管是买东西,还是吹牛
所有的人,都问我是哪里人
海鸟们适时落在完美的余晖上
从滩涂,替我解开困境
除非。我回到一个有传说的村庄
才会想起一句话,没有色彩
光秃秃的
本期点评1:
组诗是一种常见的体裁。今天,诗人们的作品常常以组诗的形式发表,然而,大多数标明为组诗的诗歌,不过是诗人单篇作品的集合,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组诗。因此,我们很有必要来剖析组诗这一概念。组诗是什么?与长诗相比,组诗不必有完整的叙述链条,但构成组诗的每一首诗之间,应该有内在的联系。这首组诗《第一病室》,内在的联结物就是“疾病”。围绕着这一主题,作者写到过敏、健忘、结石等病症,大方明快地呼应了题目。
别急,疾病只是这首组诗的表层结构。组诗《第一病室》之所以可圈可点,还在于它具有综合的表现手法。我们先从结构入手,来看里层结构。组诗的里层之一,是回忆结构。“我是有记忆的/当我一次又一次注视着紧紧关闭的门”“我们曾爬过的暮色”“那时。我不敢多说话”,这些句子都与回忆有关,诗人常常将思绪从此在(比如疾病)中抽离出来,瞬间回到过去。里层之二,是情感结构。情感是这组诗的内驱力,通读全诗,情感的处理方式有着当代诗中常见的节制,难得的是诗人还兼顾到情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让诗歌展现出丰富、开放的情感维度。如《过敏史》中写到了恐惧,“反而是光,它们制造了恐惧”;《健忘症》里谈到“我迷恋于这健忘的习性”;《忘却不了的方言》则写到了身份焦虑。里层之三,是梦的结构。这层结构不时闪跳在诗里,稍不留意就会被读者忽略。《健忘症》写到“它像梦境中出现的地点”,《复苏中》写到“我听见你的呼唤别睡,醒醒”,《第一病室》又有“并想起青春,会吹骨笛的苏醒者”。疾病,让人的身体、精神与梦产生关联,而这正是整组诗的诗意发生方式。因为有梦这一层结构,诗人的叙述常常从此时此地跳出,无缝衔接地进入另外的时空。用时空的跳跃转换来处理疾病题材,这种手法是不多见的,诗人的大胆尝试和积极创新值得肯定。
我们再来看诗里的元素。槐花、梦、黑虎山……这些元素在不同的诗里重复出现,共同构成了诗人的诗歌世界。其实,一个完整的诗歌世界,往往是需要一些重复元素的,因为它们就是诗人的生命记忆、诗意密码。尤其是在组诗的写作中,重复出现的元素就是一种变奏,一种符号;对读者而言,则是一种阅读的提醒,是破译诗歌秘密的钥匙。显然,在元素的书写上,这首诗的主人已经深谙其道。
——杨碧薇(诗人,批评家,鲁迅文学院教师)
本期点评2:
生命中的必然
我本身是个不愿意去医院的人,在中学时期,学校旁边就有家医院。我们去的最多的原因是打球,在这家医院的一角有一个不小的篮球场,八个篮筐,但最靠边的两个总是没有人用,那两个篮板是破旧的,防水的漆皮一半崩开,另一半突起着,好像随时也要崩开。因为这个情况,某些必进的球,总是莫名其妙地弹出来,又因为这是在医院,便有了一些鬼怪之言,所以就更加没人去了。我记得要去到篮球场须经过一个小花园,在那里面偶尔会看到穿着病号服、面色憔悴且身影消瘦的病人。他们总是选一个阳光充沛的地方,坐定,目光跟随我们的身影,满是羡慕,我当时很不理解这种目光,直到后来才知道身体健康是一种天大的幸福。
“取出体内的石头。”
“可以从此无胆。”
这两句诗我深有感触,因为妻子也做过摘胆的手术。之前我听说过摘花,摘果子。那是一种喜悦,一种收获的喜悦,同样是“摘”,但一放到人身上,和一个器官组合,再缀上手术之名,情绪就完全变了。
陪妻子住院的时候,我每日吸的烟是平日的两三倍。看着妻子因为不能吃饭,只能靠一大包乳白色的营养液维持着身体的样子,又因为晚上陪床时,呼噜声把同病房的病人吵醒,被赶到医院的走廊里,我瘫坐在椅子里,看着月光把窗户的形状印刻在一尘不染不染的走廊上,我原本是很喜欢月光的,但眼前的景象却让我心生焦急。听到护士查房的脚步声,我便马上起身,躲到楼梯转角的暗影里,躲好以后,又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终于,妻子能出院了,我在帮她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一个小密封袋里有一块从她身体取出来的石头,我把石头攥在手里,狠劲捏着,想捏碎它。那天阳光很好,妻子出病房门的时候,那些病友只是相互点了点头。
生病和生命是一个无法拆解的组合,这首组诗就描绘了这样一场必然。再往大了说,生命的开始和结束又都离不开医院这个地方,这种强烈的反差正是诗歌极好的土壤,看了许多山川河水,品味不少风雨雷电,这首组诗着实让人眼前一亮,因为它离生命是这样近。当人们看到山后,总习惯性地去想山后什么?其实生命本就是一座高山,一座生死离别的高山,当我们愿意闭上眼再睁开眼的时候,却发现执着也是一种心魔,而这种寄托哪怕是昙花一现,也会将美永留世间。
——刘家芳(中国作家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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