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看不懂”的问题说到新诗的公共性
最近读到程继龙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的《关联与表里:从“胡适之体”到“看不懂的新文艺”论争》,此文正好印合了我对新诗相关问题的思考。程文详细梳理了1930年代关于“胡适之体”“看不懂的新文艺”两场论争的过程,认为这两场论争不但在具体的人事、言辞上相互关联,而且在内在的诗学指向上有同一性。此文立足于大量的史料,展开对论争始末的还原、对深层诗学问题的透视,显示了作者良好的问题意识和洞察力。在关于“胡适之体”的论争中,陈子展、任钧等人认可胡适白话派诗歌的价值,同时指出了其“不脱旧调”“有开倒车之嫌”。同期兴起的对“看不懂的新文艺”的论争,矛头直指卞之琳、何其芳等新秀诗人的诗作“看不懂”。胡适在答辩众人对自己的指责时,也顺带指责“看不懂的诗人们”“故作高深”。
如若把眼光放宽,就会发现对新诗“看不懂”(还有“晦涩”“难以索解”等说法)的诘问从1925年底李金发《微雨》出版就开始了,包括对穆木天、王独清、冯乃超三位象征主义诗人的批评,直到对后来活跃于《现代》《大公报·诗刊》周围的梁宗岱、卞之琳、何其芳、杨予英等“象征—现代”派诗人的广泛质疑,“看不懂”成为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博董批评李金发的诗“难索解”“文白夹杂”“意识散漫”,任钧嘲讽现代派诗人躲“在象牙塔里,专门吟风弄月”,崔多以读者来信的方式反馈《现代》上的诗“充满古意”“殊奥秘难解”。卷入论战、持否定立场的还有梁实秋、朱光潜、闻一多、朱自清等知名人士。“看不懂”成为一个有共名性质的口实、一个问题域,对新诗的诸多疑惑、不满都集中在这一说辞之下。简单分析,“看不懂”,不但指读者理解困难,还包括语言太欧化或夹杂着文言,写法上太跳跃、太含混这些问题。还有不同诗路、派别间的相互指摘,例如左翼诗人对“象征派”“现代派”的非难。一般习惯了唐诗宋词的读者,不习惯新诗的文体、风格,也叫嚷“看不懂”。虽然疑窦丛生,但从诗学思辨的层面上直截通观,可以说,这些问题的关键皆在于,在新的发展阶段新诗如何获得公共性。
当时的诗人、批评家们发泄着不满,也在试图提供解决之道,实际上如若将思路聚焦在“公共性”这一概念上,可以切中肯綮。我们析出新诗“公共性”这个问题,并且大谈它,首先要注意到历史的维度,即是说这个问题本是蕴含在1930年代新诗发展的细节、过程中的。同时,它还与当下新诗处境、发展有关联。新诗“公共性”,首先指在考虑“写什么”时,须避免对极端个人情感的沉迷,要注意到时代的、社会的内容。最有代表性的是中国诗歌会的诗人们,他们大力倡导诗人们脱离原来的轨道,走向十字街头,写普罗大众,写“工农的意识”,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只要立场转变,“成为工农群众中的一员”,不论是山歌小调,还是古典词曲都可采用。这样确实有利于解决新诗因太过“自我”而导致的晦涩、柔弱的毛病。但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有些诗人的作品存在理胜于辞、口号化、概念化、公式化的问题。当然,也有像艾青这样的一些杰出诗人在创作实践中解决了这些问题。其次,新诗“公共性”指诗的意识的可共享性。对这个观点的解释,可以援引T.S.艾略特的看法。他最关心的其实是置身现代社会中的诗人,如何从个人的情感抵达一个社会、一种文明里共通的经验。他认为,诗人需要打破浪漫主义对“自我”的过度迷恋,“自我”只是一个容器或催化剂,“自我”体验到的经验的价值在于它能汇通他者普遍共有的经验,虽然这种共有的经验始终不离个人体验的印记。1930年代叶公超指导赵萝蕤、卞之琳译介艾略特的一个目的,即在于看到了他有表达“人类最大量意识”的能力。这正是对近代法国象征主义过于注重个人感受和神秘主义的清除,这样的诗歌已不适用于表达现代都市的、尤其是战争状态的人类经验。对“象征”的理解也发生了变化,在其中加入了超现实、并置、反讽等成分。再次,新诗“公共性”指向语言的通俗性。1934年兴起了对大众语的讨论,这次讨论仍然和新诗“看不懂”的问题联系了起来。陈望道、黎锦熙、陶行知等人均认为五四以来的“白话”佶屈聱牙,走偏了路,没有起到启蒙大众的作用。胡适则坚定地认为,“要推广大众语,只有继续做好白话”一途,他在谈“胡适之体”“看不懂的新文艺”等论争时也表达了如是的意见。这一问题再次提醒人们现代新诗和现代白话的繁难纠缠关系。诗和语言是互为前提、互为归宿的,如果语言太过小众化,比如过于文雅、过于欧化,都会影新诗的表达,影响新诗对语言的反向提升。
最后,还应看到现代新诗批评学、大众传媒等方面的努力。1930年代“解诗学”适时兴起,这是现代新诗批评的自我建构实践,诗歌批评家们清楚地意识到了批评应有的功能和使命。刘西渭、朱自清、朱光潜等人援引朱熹注解诗经、英美新批评文本细读的方法,来解释林徽因、卞之琳这些人晦涩多义的诗作,并且试图制作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教育界一再出版各种新诗选本、读本,并且配上“新诗话”“新诗作法”等文字,在孩童中普及新诗。通俗报刊如《妇人画报》《上海时报》等一再刊登新诗作品,将新诗变成市民文化消费的一部分,实则起到了将新诗通俗化的效果。别忘了,在新诗诞生初期,取“引车卖浆流”语为自己的肉身,为的就是通俗。这种种努力,都在努力化解着“看不懂”的压力。
当下新诗仍然没有摆脱这一压力,于坚曾说,那些“黑怪野乱”的诗,他也看不懂。批评家张立群、王士强等也都提到,现在一些诗人,完全沉浸在自己一时的情绪、幻觉中,用非常私人化的语句把那些瞬时的印象、感官的残留记录下来,完全像自语、梦呓。这一类诗歌,走到了极端,很多人还误以为这就是“个人化写作”。救治这一问题的途径,仍然在于深入理解新诗的“公共性”。固然一切经验、意识都离不开个人的发动、浸染,但只看到个人,阻断个人与社会、历史乃至一种文明的多维关联,个人终会无所依附甚而烟消云散。再者,语言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个人语言风格的形成有赖于和通用语言的博弈,正是在这种相互比较、相互嵌入的历史实践中,个人的语言风格才会凸显出来。语言意义的达成,也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语词符号新的意义、新的色彩的获致,要在语际交流空间中才可能。从伦理角度看,诗关乎他者,甚至关乎人间,“大众”“老百姓”这些语词并没有完全失效。新诗仍然要“见天地见众生”,如果诗中只“见自己”,那诗人就还没有修炼到家。
(作者系岭南师范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