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第二届“杨升庵文学奖”征稿启事
来源:文学川军(微信公众号) |   2024年12月17日08:52

2023年,由四川省作家协会、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首届杨升庵文学奖,已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现启动第二届杨升庵文学奖征集和评选活动,面向全国和海内外征集优秀汉语诗歌、散文和戏剧文学(影视戏剧剧本和已改编并公映公演的原著小说)作品。

奖项设置

第二届“杨升庵文学奖”文学奖设“杨升庵文学奖·诗歌奖”“杨升庵文学奖·散文奖”“杨升庵文学奖·戏剧文学奖”主奖各1部,每部奖金10万元。设“杨升庵文学奖·诗歌奖提名奖”2部、“杨升庵文学奖·散文奖提名奖”2部、“杨升庵文学奖·剧文学奖提名奖”2部,每部奖金5万元。

设“杨升庵文学奖·新都书写奖”主奖1部,奖金2万元;提名奖1部,奖金1万元。

设“杨升庵文学奖·学生写作奖”3篇(部),每篇(部)奖金1万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评选范围

第二届杨升庵文学奖参评作品,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出版的诗歌集、散文集和戏剧文学作品。其中,戏剧文学须为在评奖年限内发表、出版的影视戏剧剧本和已经改编并公映公演的影视和舞台剧、原著小说,申报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杨升庵文学奖·学生写作奖”评奖范围仅限于新都属地在校大学生和学籍在新都的中小学生。

参评条件

国内外作家和文学爱好者申报参评第二届“杨升庵文学奖”的文学作品须具有完整知识产权。获得过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等文学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担任本届评委及评委会成员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申报要求

(一)申报作品应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进文化自信自强,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参评作品为诗歌集(含古体诗词)、散文集、剧本和原著小说。诗歌、散文作品不接受单篇及个人多体裁合集申报(“杨升庵文学奖·学生写作奖参”参评作品除外)。

(三)参评者请按要求填写《第二届“杨升庵文学奖”参评作品申报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姓名+第二届“杨升庵文学奖”参评作品申报表+作品名),同时提供纸质申报表1份。参评作品须提供样书原件10本。申报第二届“杨升庵文学奖·戏剧文学奖”的剧本及原著小说,须提供正式出版图书原件10本或原发文学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10份。申报戏剧文学奖的原著小说作品,须提供已完成改编并公映公演的有关证明。

以上材料连同电子文档、申报表一并发至1121423892@qq.com。

(四)凡参评者均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享有使用权、向公众公开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包括用于出版物、存档、宣传等)、展览权、授权主办单位修改等相关权利。

(五)征集作品须为原创,申报者拥有独立、完整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六)每一位作家只能个人申报1件作品,多报无效。参评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 5号(省作协创作研究室),邮政编码:610012;

电子邮箱:1121423892@qq.com;

联系人:常老师 、黄老师;

电话:028-86746926、17708071917(常老师)、17380396907(黄老师)。

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属“杨升庵文学奖”组委会。发送“杨升庵文学奖”至后台获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