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想象与谱系重塑——再论20世纪前半期中国侦探小说的理论创构与叙事实践
内容提要 因文献流失与翻译迟滞等问题,20世纪前半期中国侦探小说理论对传统与西方的理解存在以偏概全的现象,影响了当下研究的基础逻辑。也由于理论偏颇长期存在,对此时期作品的评价值得商榷。具体涉及四个问题:叙事顺序,理论上对公案小说中的倒叙判断失准,且没有对倒叙发展趋势的认识,因此误判传统与现代侦探小说的关系;密室问题,因文献丢失与翻译问题,忽略了传统的价值,理论建构难以深入;长篇体制问题,成熟的长篇侦探小说没有被翻译,理论建构不足,作品对传统的继承和创新也长期被忽略;鬼神问题,鬼神多和猜谜绑定,而从猜谜破案入手,会发现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之间被忽略的共通性和深层差异。
关键词 侦探小说;公案小说;小说理论;程小青
20世纪前半期是中国侦探小说的奠基期,这一时期的理论影响乃至决定了后来侦探小说研究的基本走向。这一时期也产生了不少侦探小说史上的佳作,对此学界已有不少相关研究,但理论上的把握仍有较大的修正空间。因文献流失与翻译迟滞等问题,其时侦探小说理论对传统与西方的理解存在偏颇,理论有缺陷,对作品的把握也就不够完善。
具体说来,问题有四。第一,叙事顺序。20世纪前半期认为侦探小说多倒叙,而公案小说多顺叙,并把这当作中西主要区别。当下研究基本承袭该观点,但该观点缺乏足够文献基础。当时学者对《鹿洲公案》《狄公案》缺乏关注,大部分“三言二拍”和晚明公案小说集则流落海外难以见到。因文献丢失,此时只能了解到较短时间横截面内采用倒叙手法的公案小说存量,无法判断采用倒叙手法公案小说占总比例的发展趋势。全面统计后,可发现采用倒叙的公案小说比例从明到清基本一直上升,并在清代渐成主流。由此可见,现代侦探作家与其说有意背叛中国传统,不如说无意中继承着中国的叙事传统;因倒叙渐成主流,所以怎么用倒叙也是古今、中西的主要区别,而20世纪前半期只重视“用不用”,却忽略了“怎么用”的区别。第二,密室问题。理论上20世纪前半期初步认识到了密室价值,但存在局限,因为密室的集大成之作是1935年出版的《三口棺材》,其中包括密室的历史溯源和理论建构,但该书当时尚未被译成中文。另外,冯梦龙《醒世恒言·陆五汉硬留合色鞋》中已有对密室的探索,较西方早200余年,但《醒世恒言》20世纪50年代后才在国内广泛流传。第三,长篇体制。其时已有理论设想,但不完善。这与翻译有关。长篇侦探小说在阿加莎手上走向成熟,但其长篇当时基本没有被翻译过来。因此,长篇体制问题无法深入讨论。第四,鬼神问题。20世纪前半期多通过人神二分看待破案方式,以此简单区分中西。但公案中鬼神多与字谜绑定,并非由鬼神直接说明凶手,揭开案子的真相。字谜这一共通性没有引起注意。全面掌握文献后,会发现公案小说也常表现出对鬼神情节的拒斥。阶级视野的松动和科技进步,使20世纪前半期侦探小说创作出现了破案方式的路径更新。理论更新后,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会呈现出新的面貌。
一 叙事顺序:传统的遗失与误读
20世纪前半期已有论者注意到,西方侦探小说常先讲述案发现场,后揭晓凶手和作案过程。
我国小说体裁,往往先将书中主人翁之姓氏来历叙述一番,然后详其事迹于后……陈陈相因,几于千篇一律,当为读者所共知。
我国作者做侦探小说的程度,实在幼稚得很,所以不妨把外国的侦探小说尽量翻译……做侦探小说最忌的毛病,是平铺直叙……又忌用笔太显露,使读者一览无余……
20世纪前半期论者称赞西方侦探小说的倒叙,对中国叙事传统提出批评。此观点影响至今,但实有偏颇。当时多关注流行的《包公案》《彭公案》《施公案》,对《鹿洲公案》《狄公案》常常忽略。曼殊、定一曾言:“此种书,无已则莫若以《包公案》为中国唯一之侦探小说也。”范烟桥说:“故中国小说绝无言侦探者,彼《彭公案》《施公案》者,徒记功绩武术,为《七侠五义》之类耳。”可见关注范围之有限。《鹿洲公案》部分被选入《中国侦探案》,但内容有限。《中国侦探小说理论资料(1902—2011)》中,20世纪前半期理论部分并没有提到《狄公案》和《鹿洲公案》。但事实上,两书中采取倒叙手法的作品已超过50%。
因文献流失,20世纪前半期还忽略了不少作品。一是“三言二拍”,其中公案作品有56篇,20世纪前半期大部流落海外或流传相当有限。文献学家王古鲁曾言:“在‘三言二拍’之中,在我们中国,过去比较容易找到的,只有《初刻拍案惊奇》三十六卷。”50年代后,“三言二拍”才广泛传播。二是晚明公案小说集,包括《百家公案》《廉明公案》等,共11种,20世纪前半期基本都藏于海外。七八十年代,这些书先被日本学者庄司格一、阿部泰记等人发掘,后传回国内。因此,此时有关公案小说倒叙的认知存在三个问题:研究对象不全;只见横截面,未见较长时段的发展趋势;缺乏严谨统计。这些问题延续至今,需重作统计。
明11部公案小说专集中,以《百家公案》《廉明公案》《诸司公案》《新民公案》《海公案》《详刑公案》《明镜公案》7部较为重要。其中虽有抄袭,但原创作品很多。《详情公案》《律条公案》《龙图公案》基本为抄袭之作,无原创也就无所谓倒叙在创作中的流变。《神明公案》流失严重,仅存7则完整故事,不适合作为统计样本。7部公案小说集中,前6部刊行于万历年间。《百家公案》有100篇公案小说,12篇采用倒叙,占比12%。《廉明公案》有41篇原创作品,7篇采用倒叙手法,占比17%。《诸司公案》有59篇原创作品,6篇采用倒叙,占比10%。《新民公案》有32篇原创作品,4篇采用倒叙,占比12%。《海公案》有20篇原创公案小说,2篇采用倒叙,占比10%。《详刑公案》有33篇原创作品,3篇采用倒叙手法,占比9%。《明镜公案》与“三言”刊行于泰昌、天启年间,其中《明镜公案》中有18篇原创公案小说,4篇采用倒叙,占比22%。“三言”有25篇公案小说,7篇采用倒叙,占比28%。“二拍”刊行于崇祯年间,其中《初刻拍案惊奇》有11篇公案小说,4篇采用倒叙,占比36%。《二刻拍案惊奇》有20篇公案小说,7篇运用倒叙,占比35%。可见倒叙比例在明代一直呈现上升趋势。
清代公案小说保持了这一势头。《施公案》《三侠五义》《彭公案》《鹿洲公案》《狄公案》是清代公案小说代表作,另《跻春台》《于公案奇闻》中多为公案故事,故纳入统计范围,以供参考。《鹿洲公案》成书于雍正年间,共22篇公案小说,16篇采取倒叙手法,占比72%。《施公案》嘉庆年间问世,共有24个案子,19个采用倒叙手法,占比79%。《于公案奇闻》稍晚,共有26个案子,其中13个案子采用倒叙手法,占比50%。《跻春台》创作于同光年间,公案小说有32篇,其中采用倒叙手法的有24篇,占比75%。《三侠五义》《彭公案》《狄公案》出版于光绪年间。《三侠五义》41案,21案采取倒叙,占比51%。《彭公案》有21个案子,7个采取倒叙手法,占比33%。《狄公案》3个案子全用倒叙。这里7部作品,其中6部倒叙比例大于等于50%。趋势上虽有波动,但相比明代是上升的。
从上述统计可见,明清以来倒叙占比一直在上升,因此民国侦探小说作家普遍使用倒叙,虽看似在背叛中国叙事传统,却是无意中继承了公案小说的叙事传统,西方侦探小说的传入只是加速了这一进程。其次,清代公案小说虽不是百分百采用倒叙,但倒叙为主则无疑问。公案小说以顺叙为主的观点建立在明代的片言短章较多的基础上,不能覆盖清代,也不能涵盖多部原创性较强且篇幅较长的作品,因此将是否使用倒叙作为贯穿公案小说史的核心特征较牵强。再次,倒叙在公案小说中已渐成主流,所以“怎么用”倒叙,也是中西、古今的重要区别。
“怎么用”的重要区别在于倒叙是否和破案线索组合使用。西方侦探小说的“公平竞赛”便是这一点的集中体现。“公平竞赛”即揭露真相前,给出嫌疑人和其他细节作为线索,这些线索足够读者推测出凶手和作案手法,使作者、读者处于公平竞争之中。在这方面,奎因设置“挑战读者”环节,颇受欢迎。根据线索推测真相也是剧本杀的核心玩法。可见,根据线索求真相的游戏颇有生命力。这像做题:倒叙是题干,线索是条件,缺一不可。有倒叙无线索,无法解题;若有线索无倒叙,直接给出答案,就无解题的必要。
在“怎么用”倒叙上,20世纪前半期中国与西方侦探小说有相通之处。先叙述案发现场,但隐藏作案过程,这会引起悬念。接着调查众人,呈现多个嫌疑人及其行为。如《李飞探案集·棉里针》先叙述东西被盗,未叙述作案过程。接着呈现众人时间表、屋内物品、众人财务情况与受审情态。从中可推出:盗窃时间为昨日下午,许义兰独自在宿舍,且被子新缝,可能窝赃;加上言语支吾,因此是窃贼。再如《古钢表》,先叙述钢表丢失,没有交代作案过程,接着呈现调查过程:房间构造、众人活动时间表、报案的情形。以此可建构推理:外人无法进出,是屋内人作案;屋内贵重物品未被偷,因此很可能是孩子所为;最后,屋内东西众多,但慧生第一时间发现表丢失。由此可判定“小偷”是孩子慧生。此时侦探小说组合倒叙和线索,使读者获取“猜对了”的快感成为可能。
此时侦探小说与公案小说的倒叙有别。公案小说常调转叙事顺序,先不交待杀死A的凶手与过程,只叙述案发情况,以引起悬念。但紧接着会叙述B是罪犯,而基本没有调查询问C、D、E的过程。如《三侠五义》的“季广法聪案”,先叙述发生杀人案,但没有调查B、C、D、E,而是韩彰偷听到婆子与安人夜谈,叙述了案情,确定凶手是雷洪和庄主。再如《彭公案》“大钟藏人案”,先叙述钟下关着人,之前未交代是何人以何种方式将其关入钟下,也没有线索,而是直接叙述被害者被关在钟内。公案小说基本都是单独使用倒叙,缺乏线索配合,因而无法提供“猜对了”的乐趣。
总之,因文献流失,此时对公案传统倒叙的判断模糊不确,忽略了发展趋势,也未认识到“怎么用倒叙”这一古今、中西的主要区别。这一状况也成为当下研究的基础逻辑,因此有较大修正空间。此时创作多将倒叙与线索组合呈现,是异于传统的深层裂变。
二 密室问题:中西交汇与错位
密室杀人,指死者死于房间内,但门窗从内反锁,屋内又无凶手。若凶手脱逃,就不能从内反锁;若从内反锁,凶手就无法离开房间。这是不可能事件,因此可加重悬念;解开“凶手如何逃出密闭空间”谜题,则为推理提供了平台。爱伦·坡、柯南·道尔与阿加莎等重要侦探作家都写过密室作品。
20世纪前半期中国出现了对密室问题的理论探讨和模仿创作,但存在缺憾。理论上,赵恂九的《侦探小说之作法》以《莫格街谋杀案》为例,谈到了密室问题。该作讲母女死于门窗反锁的房内,屋内无凶手。“若说由窗户逃走的,则两个窗户闭得挺紧。……那末这个犯人,到底是怎样逃的呢?……读者既起了这种疑问与好奇心,则他们必能肯不吃饭也要看看究竟的。”
此时虽已掌握了一些原理,但并不深入,这可能与翻译的滞后有关。密室问题的理论探讨很多,20世纪前半期最重要的是1935年出版的《三口棺材》,作者为约翰·迪克森·卡尔,该书第17章为密室问题讲义,讲述密室问题的理论建构。但50年代前,该书并没有被翻译成中文。公案传统中也有对密室问题的探索。其中《陆五汉硬留合色鞋》与密室故事本质相同,是冯梦龙的重要成就。该作来源很多,最初没有密闭空间元素。讲少女男子一见钟情,男子求婆子帮忙,婆子与少女约好男子晚上来。但婆子却只把消息告知其儿子。其子假扮男子,夜晚难辨容貌,女子只知腰上有疮疤。后女子兄嫂到女子卧室睡,婆子儿子以为是奸夫,杀二人。县令误抓男子,发现无疮疤,审问婆子后得知真相。冯梦龙为作品制造了密闭的空间。将前后门锁断,在女儿房间中加上了封记。第二天起来时,女子知有封记,不敢自开。后因时间太久,只好擅开。发现“门户都是锁好的,适才方开,家中却又无别人”。至此,已触碰密室问题的核心:人死于密闭空间,空间内无他人。冯梦龙在文中多次自陈:“此事甚是跷蹊,不是当耍的!……岂有门户不开,却杀了人?”冯没有调转叙事顺序,但其先驱性无法否认。
《侦探小说之作法》虽有遗憾,但已为难得。50年代后在基本原理上还有问题。如《侦探小说纵横谈》,提到《罗杰疑案》《东方快车谋杀案》《孤岛奇案》,认为案件发生在密闭的环境里,是“密室作案法”,从爱伦·坡到克里斯蒂一直沿用。这是50年代后较详细论及密室的文字。但混淆了“密室杀人”与“暴风雪山庄”两种模式。“暴风雪山庄”指在与外界隔绝的空间(如深山别墅、孤岛)中发生命案。与世隔绝,所以凶手是空间中的人。“暴风雪山庄”是凶手范围,而密室杀人则指向“门窗反锁时凶手如何逃脱”,更多指作案手法而非凶手范围。
因传统文献的流失与翻译的迟滞,忽略了冯梦龙的先驱意义,也未对密室问题作深入的理论探讨,至今影响犹存。2019年新星出版社出版《三口棺材》,三年重印12次,但学界反应寥寥。50年代后,《醒世恒言》广泛流传,当代作者也在不断书写密室,但似很少有人意识到冯梦龙的先驱性,侦探小说家也未意识到自己无意间延续了冯梦龙的路径。
20世纪前半期的创作中也可看到“密室”的影响与变异。如《胡闲探案·榻下人》,女孩死于室内,窗户虽未反锁,但无法上下,门也从内反锁。程小青的《裹棉刀》与《单恋》也模仿了密室,《裹棉刀》讲女人死于房内,“除了地板上的死者,却都不见一个人,并且就屋子的地位看,也绝没有凶手出进的通路”。《单恋》讲男子死于室内,门窗从内紧闭,密室形成方法是男子开门时被刺,凶手并未进门,死者死前门已反锁。
总之,因翻译迟滞和材料流失,20世纪前半期只掌握了密室概念,但认识不深。密室并非纯粹舶来品,冯梦龙是先驱者,此一时期密室创作复活了明末的写法,是无意中对传统的延续。
三 探索与遗憾:侦探小说长篇体制的生成与演化
长篇体制是侦探小说史的重要问题。中国此时已有自己的理论设想:
侦探小说固不得短,然亦不得长。至长亦不过五六万言而已,否则必参以言情,或社会琐事。
长篇侦探小说,须要一气呵成,方能紧密。倘也像社会小说一般,随做随卖,那却定不能头尾相应了。
理论设想中提出了两种路径。一是文体混杂,二是通篇考虑。其一不可行。柯南·道尔《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篇幅较长,但揭凶后有很长篇幅写其他类型故事。此体制无法加强侦探小说叙事效果,多遭批评。第二种看法正确但不够具体。文体混杂现象表明:单个案件篇幅总是有限,怎样组合案子是根本问题。阿加莎解决了该问题,但中国20世纪前半期基本只翻译了其短篇,看不到成熟之作,探讨自然难以深入。
阿加莎组合案子的技巧可分形式和内容两部分。形式上,堆叠多案案发现场,最后推理全部案情。基本所有长篇侦探故事都采用此模式。《尼罗河上的惨案》先写三条命案,后揭晓真相。《底牌》先写四条命案,后统一解答。相比文体混杂,堆叠案发现场与真相可增加悬念和推理的数量,并在时间上集中呈现,增强叙事效果。内容上,阿加莎将案子的联系设置成推理关键所在。线索要为判断案子的联系服务,悬念不是案子的单纯叠加,而是案子之间的联系。联系会提供更多惊奇,产生1+1>2的效果。最重要的是,因联系是侦破每起案件的基础,当联系被推翻重构,就意味着颠覆了多个案子的底层逻辑与侦查方向,出乎意料的范围相当大。形式上的堆叠,虽堆叠并集中呈现推理与悬念,但只有内容的组合才有1+1>2的效果。如《ABC谋杀案》。故事讲凶手预告杀A地的Ascher,然后预告杀B地的Barnard,接着是C地的Clarke,均成真。警察判断是随机杀人,侦察后一无所获。真相是凶手与C有血缘关系,杀C可获得遗产,杀AB是为了让警方误认是随机杀人,忽略继承遗产的动机。三案的关系并非承续,而是混淆与遮掩,弄清案件关系是破案关键。
清代公案小说也有组合案子的尝试。如《施公案》第四、五回。水獭案未破,又出刘永案。《彭公案》第十四回,武喜之妻案未破,又发现了人头。但同样文体混杂。除此之外,清代公案小说堆叠的案发现场和真相会隔几回,但不会像侦探小说一样隔出一本书。这是因为清代长篇尝试来自于说唱,而段落性是说唱文学的特征。另外,清代公案小说缺乏推理,未将案子间联系作为推理关键。
20世纪前半期中国侦探小说篇幅并不长,程小青最长的《舞后的归宿》不过12万字,但没有文体混杂。该作有“舞后被杀案”“霍桑被警告案”“李芝范被抢案”三案。形式上,三案都先叙述现场,最后揭开真相。这与公案小说相通,但有深层差异。侦探小说与说唱无关,因此案件贯穿全书,无段落化特征。内容上,《舞后的归宿》案子间虽有联系,但未将联系作为推理的关键点,各案独立解决。如霍桑被警告,固然与查舞后案有关,但破案是根据车牌号、车行的雇佣信息。李芝范与舞后认识,但被抢的案子是嫌疑人供述出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程小青部分短篇小说开始把内容联系作为推理关键点处理。如《两粒珠》讲A家丢了一粒珠子。接着,B家信箱出现一粒珠子并被抢走,很显然两案相关。推理便以案子的联系为基础展开。第一种可能是栽赃。仇家偷A家珠子栽赃给B但消息泄露,因此有人抢珠子。第二种可能是寄赃。偷了珠子后被追捕,把珠子放进B家信箱,后又拿走。若是栽赃,则侦查重点在寻仇。但B家刚搬来,可能性不大。若是寄赃,则重要的是出警记录。但寄赃必出于偶然,而B家前两天就出现了诡异符号,似早有预谋。另外,信箱常有人打开,取回也难,不是寄赃去处。霍桑根据诡异符号像是恋爱暗语、信箱有人取、附近门牌号很相似容易认错等线索,判断出案件的联系是出于爱情的误会:男孩因爱情偷珠,认错门牌号,所以投错信箱。可见,案子联系是侦破关键。程小青对“联系”颇自得:“这两件案子果真原是一案。”再如《灰衣人》,故事设《离合问题》一节,专门推理联系。《霜刃碧血》中程小青也强调联系:“这两件间接相关的案子,会不会竟有直接关系?”上述短篇虽有内容的联系,但未充分展开,缺乏足够的细节论证。若能解决,便接近成熟长篇模式了。
总之,因翻译的迟滞,此时对长篇模式有不完善的理论设想,至今也缺少突破。而当我们结合新的翻译成果,作出新的理论界定,会发现此时被忽略的成就。
四 鬼神与破案方式:民族、阶层与时代
20世纪前半期理论多将公案小说的鬼神破案视作迷信加以批评:
我国迷信之习既深,借鬼神之说以破案者,盖有之矣。
他如流行通俗的《施公案》、《彭公案》和《龙图公案》等,虽已粗具侦探小说的雏形,但它的内容不合科学原理,结果往往侈述武侠和参杂神怪。
将鬼神破案视作迷信加以批判,有合理性,但不全面。首先,公案小说中鬼神破案情节,多非鬼神直接说明凶手,而是鬼神给出谜底是凶手的谜语,猜谜与鬼神绑定。如通过“斗粟三升米”猜凶手是康七,通过“车中猴门中草”猜凶手是申兰。而猜谜破案,西方和中国现当代侦探小说中也有,但谜语不是神给出的。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跳舞的小人》《格洛立雅斯特号》中的谜语、程小青《两粒珠》有形似8、9的符号、陆澹安《密码字典》根据《康熙字典》破解字谜。这与公案小说相通,但也有别:上述谜底是对破案有帮助的线索,而非直指凶手本身。谜底是凶手的字谜在奎因及之后作家的作品中多有出现,如《红信》中字谜“XY”,《X的悲剧》中字谜“X”。因谜底同是凶手,侦探小说和公案小说的相似性更明显。猜谜是侦探小说史上的重要问题,“dying message”是相关术语,然上述西方作品和理论在20世纪前半期多难以见到。
其次,公案小说作者也知鬼神荒谬。但出于对猜谜破案的路径依赖,因此不得不如此。如余象斗《廉明公案·序》自评:“大都研穷物情,辨雪冤滞,察人之所不能察者,非如《包公案》之捕鬼锁神,幻妄不经之说也。”再如《百家公案》第十一回,包公为了破案,一连三日去城隍庙行香,谁知“并无些儿报应”,可见作者的嘲讽之意。掺杂鬼神主要是为了推进情节,而非信仰表达,但这些材料其时都难以见到。《三侠五义》中也有类似观点:“虽是传奇志异,难免‘怪力乱神’。兹将此书翻旧出新,添长补短,删去邪说之事,改出正大之文。”也表现出对鬼神的拒斥。因此,此时侦探小说与公案小说的鬼神书写至少有两点相通:猜谜的路径选择,与思想上对鬼神的拒斥。
从创作上讲,此时侦探小说开始着力增加推理,法医学与细密的计时出力尤多。如《无罪之凶手》,故事讲哥哥吃了生鸡蛋,然后与弟弟和一老人在酒楼饮酒,邻座有一少年,老人与少年先离开,后兄弟砒霜中毒死亡。勘察发现,哥哥想独吞家产。且了解生鸡蛋可吸附砒霜去除生命危险,而又在当天吃生鸡蛋。兄约弟共饮,是为了不让弟弟起疑。但服用了解毒剂为何会死?时间上,鸡蛋两小时内会被消化,被消化则无解毒作用。从家到酒楼需半小时,老人坐一个半小时离开,20余分钟后二人毒发,已超两小时。哥哥对消化问题不够了解,且检验显示兄弟二人体内只有砒霜一种毒药,因此可排除老人和邻座少年。上述推理比公案小说细致得多。胃容物的作用、砒霜毒理、消化时长等法医知识是推理关键。另外,明晰的时间链条也很重要,使推理显得严谨细密。再如《血匕首》通过伤口样式判断自杀或他杀,《断指团》根据下雨时间推断不在场的证词是否可靠,《霜刃碧血》通过时间来判断案件联系等,都可见出法医学与时间细密化对推理的贡献。
路径的更新与时代的变化有关。首先是法医。明清仵作是贱民,多世袭,三代不能接受教育也不能参加科举。验尸需动尸体,与“死者为大”和全尸观念相悖,因此文人中存在以法医为耻的风气,总体上法医学与公案小说的结合状况不理想。20世纪前半期法医学地位大大提高,1913年11月,内务部颁布了我国首个《解剖规则》。解剖是现代法医学的基石。1934年教育部把法医学列入医学专修科,在此背景下,当时侦探小说作者不再认为学习法医学、在小说中加入法医学是不可提倡之事,反而认为是弘扬科学的好事。其次是时间。公案小说作者的计时仪器精度较差。因此,时间多以“更”“天”为单位,推理便不够严谨细密。20世纪前半期,钟表普及,且民国政府设立标准钟,统一计时,此时知识阶层时间意识很强,《轮痕与血迹》中甚至有“十点零三分”这样的时间表述。
总之,此时侦探小说理论忽视了公案小说拒斥鬼神的一面和猜谜的路径选择。时代变革与阶层松动,则有助于法医学、细密时间渗入侦探小说。若将目光集中于鬼神的增删,其中既有传统的复杂性,如猜谜问题和对鬼神的拒斥;也有新思想与新知识如平等观念与各种具体科学知识的逐步渗入。在理清了理论的偏颇后,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出传统与现代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复杂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