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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方晨《地啸》的土地书写与民族魂魄的淬炼
来源:小说月报(微信公众号) | 姜志强  2026年03月16日09:22

读《地啸》至深夜,我掩卷而起,心潮难平,恍惚间看到黄河入海口的北大洼荒原,苇荡如海,秋风萧瑟,一群衣衫褴褛的灾民在那片盐碱地上刨出一锹锹泥土。王方晨此书明面上写的是抗战,是黄河口,是皂坝头村那群草莽英雄,骨子里写的却是中国人血脉深处那份剪不断理还乱的土地情结。

中国文学写战争者众,写土地者亦众,但能将这两样东西熔于一炉锻造出民族精神之剑者实在寥寥,《地啸》恰恰做到了这一点。王方晨以黄河口北大洼为地理标志,以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四年的“大扫荡”为时间轴心,不急于铺陈战事,先让读者看见那片土地的荒凉,看见它的苍茫,看见它如何被一群逃难的人踏破草鞋磨破脚掌地寻到,又如何被他们一锹一镐地开垦成家园。这般写法妙不可言,战争的惨烈唯有先让人看到和平的珍贵才能懂得,土地的神圣唯有先让人看见开拓的艰辛才能体悟到。

《礼记》有言:“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材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古人祭社是敬土地之神,立国首重社稷之安,社者,土神也,稷者,谷神也,土地与粮食是民族存续的根本,是国家立足的基石。《地啸》开篇便写罗得宝逃荒至北大洼,“极度渴望土地”,这渴望便是对生存的本能追求。一个农民若无土地,便如鱼无水、鸟无林,纵有万般本领也无处施展。罗得宝的渴望正是中国农民千百年来共同的渴望,是《诗经》里“乐土乐土,爰得我所”的古老呼唤。

“地啸”两个字意味深长,地何以啸?土地本是沉默的,承载万物而不言,滋养众生而不语,然而当侵略者的铁蹄踏上这片土地,无辜者的鲜血浸透黄土,土地便不再沉默。地啸之声是大地的愤怒,是亡魂的悲鸣,是民族的怒吼,王方晨以此为题可谓深得文眼之妙。

我读这部小说最为触动的是它非线性的叙事结构,小说以一九九七年老年罗小虾的视角开篇,回溯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四年的抗战往事,又穿插拓荒建村的前传,形成“现在——过去——更早的过去”三重时空交错。这般写法初看繁复,细读方知用心良苦,王方晨要写的是历史如何在一代代人的记忆中延续,如何在和平年代依然激荡人心。一九九七年的老虾回望一九四三年的战火,目光穿越五十四年的岁月依然清晰如昨,土地记录一切,铭刻一切,也传承一切。

《管子》云:“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菀也。”土地是众生的根基,《地啸》以皂坝头村为舞台,以北大洼苇荡为战场,处处可见土地的身影。大苇荡是老萧布设八卦阵的天然屏障,也是村民藏身避祸的最后依托。盐碱地是罗得宝挥洒汗水的田园,后来他埋葬亲子也在这里。土地在这部小说中是有生命、有情感、有灵魂的存在,它见证苦难,孕育希望,承受战火,生长勇气,这般写法把土地写活了,写出了中国人骨子里对土地的那份深情。

《地啸》写土地最精彩之处在于拓荒,小说中罗得宝避水患而至北大洼,眼前是一片茫茫荒原,盐碱遍地,苇草丛生,人迹罕至。寻常人见此景象必定望而却步,另觅他处,但罗得宝却选择留下,因为他是农民,血脉里流淌的是对土地原始的渴望,哪怕土地贫瘠荒凉,是土地便有希望,能开垦便有未来。

这一笔写得何等真切,我读到此处想起《诗经》里古公亶父率领周人迁居岐山的故事。“周原膴膴,堇荼如饴。”周原本是荒野,周人将苦菜吃出甜味,把荒原开辟成沃土,这便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不畏艰难,不惧困苦,只要有土地便能扎下根来,生长出一个家园,繁衍出一个民族。罗得宝正是这种精神的化身,他带着妻子宋兰香在北大洼那片土地上挥锹舞镐,开沟排碱,硬生生地将一片荒原变成一个村庄。

罗得宝对土地的渴望到了近乎偏执的地步,这偏执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执着。中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利用与被利用,而是血肉相连、生死相依。《孟子》言:“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土地居于首位,可见其重。对于罗得宝这样的普通农民而言,土地更是他全部的身家性命,他可以忍受饥饿,忍受劳苦,忍受一切人世间的磨难,唯独不能失去土地。因为失去土地便意味着失去生存的根基,失去安身立命的所在,失去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王方晨笔下的土地不仅仅是物质意义上的耕地,还是精神意义上的家园。小说写皂坝头村的形成颇有意味,罗得宝是第一个来的,随后老萧、老黑等灾民陆续来投,渐渐聚成一个村落。这些人来自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过往,却因为这片土地凝聚在一起,土地是他们共同的纽带,共同的依托,共同的归宿。《礼记》里说:“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古人立社便是立一个共同的精神象征,皂坝头村那片由他们共同开垦的土地便是他们的“社”,是他们精神的寄托,是他们团结的旗帜。

小说中有一个细节令我久久难忘——宋兰香千里寻夫跋涉至北大洼,在那片荒原上诞下小虾。土地孕育生命,生命扎根土地。宋兰香对土地的理解或许不如罗得宝那般直白,却更深沉。她守护这个家,守护这个孩子,其实便是守护这片土地。女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常被比作大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大地的品德便是承载、包容、滋养,宋兰香正是这种品德的体现。她坚韧、隐忍、深情,以母爱支撑起一个家庭,也以母爱守护一片土地。

王方晨写拓荒还有一层更深的用意,他要让读者看到这片土地来之不易。正因为来之不易才弥足珍贵,正因为弥足珍贵才不能放弃。后来日军入侵皂坝头村,罗得宝的亲子被残忍杀害,他一度想逃离这片伤心之地,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然而老萧却不许他走,甚至不惜削去他的两趾也要将他留在这片土地上。这一情节初读觉得残酷,再读方知其深意——老萧所要守护的是皂坝头村,也是一种守土不退、寸土不让的精神。这片土地是他们用血汗开垦出来的,岂能轻易拱手让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敬天法祖,战争是保家卫国,老萧虽是草莽却深谙此理。一旦有人逃离军心便会涣散,接着土地便会丧失,所以他宁可背负罗得宝的怨恨也要将他留下,这是一个领袖悲壮的选择。

“皂坝头罗团”是《地啸》写民间抗战之动人的集中体现。这支队伍由老萧领导,成员皆是皂坝头村的普通村民,没有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没有精良的武器装备,却在黄河口的苇荡中与日军周旋,屡建奇功。老萧在苇荡中设八卦阵诱敌深入,又率团渡黄河奇袭日军,所向披靡。这般英勇,这般壮烈,令人读之热血沸腾。

王方晨写民间抗战的高明之处在于不着重写战斗的激烈,而去写抗战的根由。皂坝头罗团为何而战?不是为了什么宏大的理想,是为了脚下这片他们开垦的土地。日军要夺走这片土地,毁灭他们的家园,他们岂能坐以待毙?于是拿起锄头、镰刀、鱼叉,奋起反抗。

民众与土地本是一体,土地养育民众,民众守护土地,二者是血脉相连的。日军在苇荡中逼迫村民寻找八路军机关,以“点天灯”等酷刑虐杀孩童,目的便是要斩断民众与土地的这种联系,让民众在恐惧中放弃土地、逃离家园。恐惧确实可怕,对土地的眷恋却胜过恐惧。罗得宝的亲子被杀,他悲痛欲绝却不屈服,个人的仇恨要报,土地也要守护,要让子孙后代在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

老萧堪称《地啸》中塑造得最成功的形象。他外号“啸天神”,勇猛果决,是民间抗战的核心力量,却并非“高大全”。他为稳定军心削去罗得宝两趾的行为从道德上看是残忍的,从战争的角度看又很有必要。老萧懂得什么是大义,愿意为伤害罗得宝承担后果,但那要等到战争结束之后。战争期间个人恩怨必须让位于民族大义,这是一种何等宽广的胸怀!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值得关注,那便是八路军锄奸队队长李墨川。他以收苇人的身份串联民间力量,传递革命思想。这个人物巧妙地将民间抗战与革命力量联系起来。皂坝头罗团虽是自发组织的民间武装,却并非孤军奋战,他们与八路军遥相呼应,共同构成抗日的洪流。民间的力量需要引导和组织,革命的事业需要扎根群众。《孟子》说:“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日军武器精良却不得民心,皂坝头罗团虽说装备简陋却拥有民心,所以前者必败,后者必胜,这是历史的铁律。

民间抗战的另一层深意在于它展现出中华民族的韧性,国难当头之时民众能够挺身而出,以血肉之躯筑起长城。皂坝头罗团便是这种韧性的缩影,他们没有受过训练,没有精良的武器,却能在苇荡中与敌周旋,在黄河上与敌决战。他们靠的是对土地的热爱,对家园的眷恋,对侵略者的仇恨,以及骨子里那股不服输、不认命的倔强,这便是中国人的脊梁,是民族的魂魄。

《地啸》写人性的最深刻之处在于罗得宝的精神蜕变。这个人物初看并不讨喜,他渴望土地到了偏执的地步,因妻子所生的小虾非己出而心结难解,日军杀其子后更是一度精神崩溃,欲弃家而逃,及至被老萧削去两趾心怀怨恨,暗中跟踪老萧伺机报复。这样一个人物怎么看都不像英雄,倒像是一个懦夫,一个怨夫。

然而王方晨的高明之处恰恰在于,他敢于塑造这样一个不完美的人物。罗得宝的怯懦是真实的,他的怨恨也是真实的。在战争的极端环境下,并非每个人都能从一开始就展现出英雄气概,恐惧、退缩、犹豫都是人性中固有的弱点,王方晨没有回避这些弱点,而是正视它们,书写它们,展现它们如何被克服、被逾越。罗得宝从一个自私怯懦的逃兵蜕变为一个觉醒的抗日者,他在跟踪老萧的过程中目睹了战斗的惨烈,体验到抗争的悲壮,他的私怨被更宏大的家国情怀取代。

这种蜕变同样是土地精神的体现。《礼记》里说:“博厚配地,高明配天。”大地的品德便是博厚,广博而深厚,能承载万物,化育众生。罗得宝扎根于这片土地,这片土地塑造了他的灵魂。他最初对土地的渴望是自私的,但他渐渐明白这片土地不只属于他一个人,也属于老萧、老黑、宋兰香、小虾,属于皂坝头村的每个人,属于千千万万的中国人。守护这片土地便是守护一个民族的根本,放弃这片土地便是背叛民族的灵魂,于是私怨让位于大义,怯懦让位于勇敢,罗得宝完成了他的精神蜕变。

小说中罗得宝与老萧的恩怨贯穿始终,这两个人一个是开创者,一个是领导者,一个懦弱一个刚猛,一个内向一个外放,他们的矛盾表面上看是个人恩怨,其实是两种人格的碰撞、两种价值的冲突。罗得宝代表着渴望安稳生活的普通农民,老萧则代表着具有抗争精神的草莽英雄。在和平年代,这两种人可以相安无事,但在战争年代他们必然会发生冲突。有趣的是,正是这种冲突促成罗得宝的成长,成就老萧的传奇,让他们从对立走向和解——这个过程,便体现出民族精神的淬炼。

《大学》里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什么是本?什么是末?在战争年代土地是本,个人恩怨是末;家国大义是本,私利私怨是末。罗得宝最初颠倒本末,迷失方向,后来他懂得了先后,找到了方向。这种觉醒靠的是他的亲身经历,的切肤之痛。战争让他懂得了什么是灵魂,当他最终放下私怨投身抗战的那一刻,便完成了从“小我”到“大我”的蜕变。

宋兰香的形象则折射出另一种人性的光辉。她是母亲,是妻子,是坚韧的女性;她的小虾非罗得宝亲生,这一设定为家庭矛盾埋下隐患。但宋兰香以顽强的意志守护这个孩子,守护这个家庭。她的爱是无条件的,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她让人看到一种温情的力量,一种生生不息的希望。正如大地孕育万物不求回报,宋兰香也以她的母爱滋养着这个苦难的家庭。她让我们看到即便在最黑暗的时刻,人性中依然有光明存在,爱依然是强大的武器。

《地啸》以一九九七年老年小虾的回忆开篇,又以战后的回响作结,形成一个完整的叙事闭环。历史不仅仅是过去的事,它也活在当下,活在亲历者的记忆中,活在被鲜血浸染的土地上。五十四年过去,战火熄灭,硝烟散尽,那段历史铭刻在民族记忆深处,小虾的回忆便是记忆的载体,他狡黠扭曲的性格便是战争创伤的后遗症。

《地啸》这部小说表面写的是黄河口的北大洼,所触及的却是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核,是“敬土惜民,守土卫国,家国一体”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贯穿中华文明的始终。

小说中“地啸”这一核心意象尤为发人深省,地啸是土地的愤怒,也是人民的呐喊,当侵略者的铁蹄践踏这片土地,无辜者的鲜血浸透这片黄土,土地便发出怒吼,人民奋起反抗。王方晨以此为名,要让读者听见地啸之声,感受到土地的力量,铭记这段不能忘却的历史。

《地啸》的价值在于它以艺术的方式重构民族记忆,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是主流,但是历史的教训不能忘,先辈的牺牲不能白费。《地啸》让我们重新审视那段历史,告诉我们中国人对土地的热爱不是狭隘占有,中国人对家园的守护不是盲目排外。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地啸》中的人物有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厚德载物的包容胸怀,在战火中淬炼出不屈的民族魂魄,并深深扎根于这片土地之。

王方晨曾表示要以民间立场补正史之阙,以个体命运照亮宏大叙事,这一创作理念在《地啸》中得到充分体现。小说展现出普通人在战争中的挣扎成长,实实在在地书写土地与生存,这种扎根大地的写法让我们看到民族精神也是鲜活的生命,那些为土地而战的普通人是民族精神的载体。

地啸的声音穿越时空,从一九四三年传到一九九七年,又从一九九七年传到今天。土地是我们灵魂的归宿,守护土地便是守护民族之根本,传承记忆就是传承民族之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