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征集适合版权开发优秀文学作品的通知
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自开通运行三年以来,在各团体会员的支持下,已上线登记作品近7000部,一些作品成功转化为电影、电视剧、舞台剧、有声读物、电子书、游戏、漫剧等多种形式,转化数字版权作品达数百部。征集的作品登记后,将同步至国版链上存证,享受版权侵权监测、维权保护、开发转化、版权流转等保值增值服务。平台将根据作品特点,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促进作品的广泛传播和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新时代文学高质量发展主题,激发文学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学作品积极融入现代传播格局,提升行业影响力,现面向广大作家征集适合向电影、电视剧、微短剧、动漫、有声读物、电子书、游戏、漫剧等转化的优秀文学作品。应征作品经有关专家遴选后将面向国内影视、出版、传媒等机构、平台进行重点推荐。
一、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应围绕“国之大者”。要深刻反映新时代的历史巨变,描绘新时代的精神图谱,塑造新时代的新人形象,书写新时代的新史诗;要书写人民群众生活的日新月异、人民的拼搏奋斗、家庭的苦辣酸甜、百姓的爱恨喜痛。作品要充分表现人民群众新的生活、新的情感、新的故事等。
2.作品应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适合改编为电影、电视剧、舞台剧、有声读物、电子书、游戏、漫剧,适合原创作品出版或者再版,适合海外多种语言出版传播等,体裁仅限小说、剧本、报告文学。
3.作品应已在中国大陆正规出版社出版或在正规报刊、杂志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应在中国大陆正规文学网站发表。未发表作品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4.作品应标明获得的各级各类文学奖项,或者进入各种排行榜的情况。作者应标明个人创作简介。
5.应征登记者应保证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且持有影视改编权、动漫改编权等衍生转化相关的权利,因作品内容、权属等引起的纠纷由应征登记者负责。
6.平台全年面向作家开放,各团体会员集中征集时间截至2026年5月25日(通知另发)。
二、征集程序
可直接登录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网站(http://bqdj.shcaee.com/)或通过“中国作家网—作协工作—作家维权栏目”,进入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注册后进行著作权资产登记,按系统要求填写作品基本情况并上传作品全文电子版,作品经审核通过后即登记成功。注册登记流程可在平台网站右上角“帮助中心”查看。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
饶秋晔 010-64489875 张泽华 010-64489874
业务咨询联系人:
艾菲菲 13611950636
(请于工作日8:30—17:00联系)
中国作家协会社会联络部
(权益保护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