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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的“生活辩证法”
来源:文汇报 | 李乔  2026年07月15日07:27

“福祸相依”的道理,是老子最先总结出来的,《道德经》第五十八章有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句话的意思是,祸与福互相依存和包含,能够互相转化;坏事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好事也可以引出坏的结果。唐代文学家、饱读典籍的柳宗元应当熟知老子这句话,并且深悟其中的道理,不妨看看他写的《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

王参元是柳宗元的朋友,因家中失火,把家产烧了个精光。按常理,柳宗元应该口头或著文加以吊慰,分担朋友的哀伤,可他没有这么做,转而写了一篇《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加以庆贺,庆贺火神光临王参元家。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其实,柳宗元沿用了“福祸相依”,即坏事可以转化为好事的思路,《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通篇都贯穿这个思路。文中引用了一句流行语:“盈虚倚伏,去来之不可常。”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盈余和亏虚是互相依存和包含的,能够互相转化(或曰盈余和亏虚互相依存、包含和转化,互为因果),此去彼来没有定规。这与老子“祸福相依”的说法相类似。

那柳宗元是怎样劝慰王参元的呢?

原来,王参元是个贤才,熟读古书,能写文章,精通文字学、训诂学、音韵学,但因家中比较富裕,遭到一些人的嫌猜,有名望而廉洁的大佬为了避嫌,便不敢宣扬他的长处、不敢推荐他任职。如此,王参元因家产的拖累,在功业上郁郁不得志。柳宗元原本替王参元心焦,结果一把火将王参元的家产烧了个精光,他由惊骇到猜疑,最后“大喜”——对王参元来说,这把火未尝不是好事。他对王参元说:“今幸为天火之所涤荡。凡众之疑虑,举为灰埃。黔其庐、赭其垣,以示其无有,而足下之才能,乃可显白而不污,其实出矣。是祝融、回禄之相吾子也。则仆与几道十年之相知,不若兹火一夕之为足下誉也。宥而彰之,使夫蓄于心者,咸得开其喙;发策决科者,授子而不栗。”大火一烧,人们的猜疑和顾虑都化作烟尘。房舍烧焦,墙壁烧红,以此表明家中一无所有。王参元您的才能,也就可以表现出来而不再被玷污,真相得以显露。这是火神在帮助您啊!那些想推荐您的人,都能开口说话了;主持科考的官员,授予您官职时也不必顾忌了。“则仆与几道十年之相知,不若兹火一夕之为足下誉也”一句,看似玩笑的表达中,隐含悲哀与无奈。

无论如何,相信王参元读罢柳宗元的信,会释然、欣然的,会由不快转为快意的。他一定会认同柳宗元的“生活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