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不是反抗:读梅尔维尔《抄写员巴托比》

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1819年8月1日-1891年9月28日)是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诗人之一,代表作《白鲸》
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的中篇小说《抄写员巴托比》在1853年问世,讲述一位在华尔街开设事务所的律师雇佣了古怪抄写员巴托比的故事。在当时,这篇小说并未引起多大的重视。谁也没想到,一百五十多年后美国发生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愤怒的群众将巴托比当成他们的代言人,把巴托比那句标志性的“我宁愿不”(I would prefer not to)印在了海报上。
在他们眼里,巴托比干了和他们一样的事情。梅尔维尔的小说中,巴托比入职事务所后的几天内一直在认真抄写文件,充当勤勤恳恳的“人肉复印机”。可当律师让他与其他抄写员一起核对文件时,他却说:“我宁愿不。”面对律师的种种要求和质问,巴托比要么用“我宁愿不”回答,要么干脆沉默。一天,巴托比说他决定不再抄写任何文件。律师问他为什么,他回答:“先生,您自己看不出来原因吗?”——仿佛那是什么显而易见的事情。巴托比什么也不做,既不抄写,也不核对,更不帮忙跑腿,连事务所客人的问题都不回答,凝视着窗外空空的墙面。尽管律师对巴托比动了恻隐之心,但这个怪人影响了事务所的声誉。律师给了巴托比一笔钱,要求他在六天内离开。可六天后,巴托比没有离开。律师只好把事务所搬到了别的地方。可事务所原址的新租客来到后,发现巴托比仍在那里,一动不动。他们把巴托比赶出了办公室,巴托比还在大楼里不肯离去。无奈之下房东报了警,巴托比入狱。律师第二次到狱中探望巴托比时,发现巴托比已经死去。
律师不了解巴托比,也无法理解巴托比。巴托比的出身、关系、经历,他一概不知。巴托比去世数月后,律师听到传闻说巴托比曾在“死信办公室”工作,拆阅那些无法送达的信件,将它们分类,送去焚烧。小说最后,律师感叹:“唉,巴托比啊!唉,人类啊!”
在参与“占领华尔街”的人们眼里,巴托比,这位倔强的无产者,是他们的先行者,代表了对资本主义秩序的反抗,对异化劳动的反抗——甚至他也同样“占领”了华尔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2026年出版的《抄写员巴托比》中的“译后记”里采用了这个说法,称“他的‘宁愿不’直接否认了作为秩序的大他者以及主人能指的权威性。而‘占据办公室’则否认了资本主义的产权法,把私人空间的围墙拆除,重新确立其公共属性。”

《抄写员巴托比》,孙冬/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九读,2026年4月版
但巴托比真的是他们认为的那个反抗者吗?恐怕不是。
巴托比的行为确实在否认异化劳动的规则和资本主义产权,但如果把它理解为“反抗”,那么巴托比也在“反抗”与律师的私人关系。巴托比曾跟律师说“我宁愿不离开您”,可律师提出让巴托比到律师的家里暂住时,巴托比却说:“不。我目前宁愿不做任何改变。”看似前后矛盾的表态,反映出巴托比并非把矛头对准资本主义或某种意识形态的战士,他在用“我宁愿不”拒绝一切安排。入狱后的巴托比甚至拒绝吃晚饭,难道这也该被理解为他的“反抗”吗?
斯洛文尼亚当代哲学家斯拉沃热·齐泽克说巴托比的“我宁愿不”是一种“纯粹否定”,其姿态超越了一般而言的“反抗”。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仅将巴托比的“否定”放在政治范畴理解,则有些片面。巴托比“否认”的不仅是政治意义上的秩序,他无法把自己放入任何一种秩序中,哪怕是“一日三餐”的秩序。
更进一步地,巴托比也无法向他人解释自己为什么“否认”这些秩序。这就是被问及为什么不再抄写时,巴托比以反问回答的原因。巴托比拒绝解释,不应被理解成一种不合作的策略或姿态,而应该理解为一种“不能”。对于巴托比而言,显而易见的事情,旁人完全无法理解,而巴托比也没有办法将它诉诸言语。
“死信办公室”的传闻,并非巴托比种种怪异举动的根源或秘密,而是主题的隐喻。作为故事叙述者的律师无法触及巴托比的内心,巴托比也无法将他的想法和感受告诉我们——所有的言语都成了寄出的死信。巴托比一遍遍说出的“我宁愿不”,也不是对现成秩序的挑衅或反抗,那是一块无法与世界联系的磐石被敲击后的闷响。
(怀剑,自由撰稿人,哲学爱好者,关注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