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工智能重构艺术创作生态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更新迭代,改变了传统艺术行业固定的创作模式和美育发展格局,也让艺术创作和人才培养的发展模式逐步进入人机协同的全新发展阶段。智能技术的大范围普及,降低了艺术创作的操作门槛,丰富了艺术作品的呈现方式,也改变了大众欣赏和艺术创作的交互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艺术创作的创意边界。同时,这类智能技术也给原本依靠师生交流、手工实操开展的传统艺术教育体系,带来了一定的结构性冲击。艺术教育借助智能技术完成创作生态的整体升级,不只是简单更换课堂的教学工具和教学方式,也是数字发展背景下,艺术教育守住人文底色、重新梳理自身价值的必要途径。
在人工智能逐步改造艺术创作体系的过程中,突破智能工具本身的局限,挖掘人类自身的审美创造潜力,稳固人机协同过程中人类的创作主体地位,是现阶段美育教学发展的重点方向。现阶段的艺术教学工作,可以依托“构思—生成—转换—深化”的教学模式开展。在创作的生成阶段,学生能够和智能工具建立双向配合的创作关系,学生利用智能设计平台重新组合各类艺术元素,完成艺术创意和作品风格的创新调整,也可以借助虚拟数字场景快速推演设计方案,以此检验创作创意的实际效果和视觉适配程度。在转换阶段,学生可以把设计好的数字方案,落地制作成真实的艺术实体作品,让数字创意思维顺利转化为实际创作经验。在深化阶段,教师和学生可以一起复盘完整的创作流程,客观分析智能技术使用和作品文化表达间的适配程度,建立起兼顾传统技艺传承和现代艺术创新的审美认知思维。数字智能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在艺术创作领域,也倒逼美育教学建立起对应的技术思考体系,帮助学生在人机协同的过程中,理性看待智能技术的作用,避免过度依赖工具,逐步提升自身的艺术审美能力和独立判断水平。
面对人工智能下的艺术创作新体系,艺术教育需要搭建构架更加完善、层次更加丰富的审美与创作人才培养模式,从传统技艺传承、审美思辨培养、综合能力整合三方面,打造适合人机协同发展的美育教学体系。首先是传统技艺的常态化训练。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脱离智能工具的纯手工创作练习,让学生依靠传统创作材料和手工技法完成艺术创作,重新感受人与创作材料、手工技艺的联动,保留艺术创作本身自带的人文温度与手工质感,避免学生长期使用智能工具,而出现基础创作能力退化的问题。其次是审美批判思维的培养。学校可以推行“生成—解构—重构”的阶梯式教学方式,引导学生逐层分析智能技术的运作原理、艺术作品的风格特点以及创作内容的社会文化意义,全面了解AI艺术创作的运行逻辑和潜在问题,帮助学生养成独立、客观、多元的审美价值观念。最后是综合创作能力的整合培养。学校需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技术使用观念,既要利用人工智能提升创作效率、优化创意设计,也要分清智能算法的创作局限,牢牢守住人工情感表达、文化创意革新、思想内涵传递等机器无法替代的部分,让智能技术变成辅助个人艺术表达的工具,让技术优势和艺术人文相互结合。
人工智能改变了传统的艺术创作生态,行业和教育领域需要搭建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数字伦理准则,以保障智能艺术的平稳发展。首先,从教育制度的优化角度来看,院校可参考《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制定出适合艺术课堂教学的人机协同教学规范,从源头解决智能技术滥用、学生创作主体性弱化、审美风格单一等问题。学校可以明确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在艺术课堂中的适用场景和使用限度,给学生预留充足的独立创作、手工练习、传统技艺学习时间,防止学生过度依赖智能工具;学校可固定传统艺术技艺课程的必修课时,守住艺术教育的文化根基。其次,从行业治理和数字伦理建设的角度来看,艺术行业需要搭建覆盖全领域、标准化的AI伦理审查机制,规范数字艺术创作、作品传播、行业评价的完整流程,推动艺术行业标准化、高质量发展。艺术行业需要进一步提升艺术类AI算法的公开程度,要求相关平台主动公开训练数据来源、审美模型构成和内容生成逻辑,打破算法信息不透明的现状。同时,行业可以建立艺术作品AI参与度分级标注规则,清晰区分纯人工创作、人机协同创作、AI全程生成创作三种作品类型,方便大众辨别作品的创作形式,也能为作品展示和评价提供清晰依据。最后从技术治理和常态化伦理监督的角度来看,相关部门需要完善艺术领域智能技术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在技术管控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借助制度约束算法训练和内容生成的模式,打破固定单一的审美范式,保护艺术表达的多样性和创新性。在权益保护方面,行业需要完善艺术创作者的隐私保护和版权保护规则,减少人工智能训练和艺术创作过程中的侵权问题,全方位保障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可成立专门的数字伦理工作小组,针对AI艺术创作、课堂教学应用、作品网络传播、商业创作使用等各类场景,开展常态化的伦理审核和专业指导,补齐技术治理中存在的漏洞。
作者单位:云南艺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