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救了顾炎武?
顾炎武一生两次入狱。第二次因黄培诗案,他主动投狱于济南。这次入狱和被解救的过程,史料较为翔实,学界已有充分解释。然而第一次因陆恩案入狱,他从昆山移狱到松江后,由谁审判等问题,史料讳莫如深,已有年谱、文集等多含糊其辞,相关人物之间的关系亦未被清晰梳理。作者近日在翻阅史料过程中,有所发现,试图对审判顾炎武的官职与人选,对审判官员与原被告双方的关系,做一梳理与澄清。
好友斡旋营救
顾炎武陆恩案的过程并不复杂,综合相关史料,可以简述如下。明崇祯十五年,顾炎武因族兄顾维为难,典祖田给叶方恒。明清之际,顾炎武先参与了杨永言领导的昆山保卫战,后投身于秘密抗清活动,长期流落在外。顾炎武家奴陆恩见顾家衰落,投靠叶家,告发顾炎武与南明小朝廷有合作,“通闽”这一罪名如果成立,足以将顾炎武置于死地。清顺治十二年五月,顾炎武得知消息后擒杀陆恩,陆恩婿贿赂府县官员,告发并私自囚禁了顾炎武。
得知消息后,顾炎武的几位好友从中斡旋营救。同乡归庄是归有光曾孙,与顾炎武志同道合,二人观念相近,不喜浮华之风,并且共同参加复社的活动,致力于经世与改革,反被乡人称为“归奇顾怪”。归庄请求业师钱谦益援手,但是钱谦益以顾炎武拜帖入门为条件,归庄心知顾炎武必不会应允,因为钱谦益此前已经仕清,这与顾炎武不仕异姓的观念相悖。而他又担心失去钱氏的帮助,只得私自写下名帖送于钱氏。得知消息的顾炎武,请求钱谦益返还名帖,并且在街上张榜公告,表示自己并非钱氏门生,钱谦益也无奈地说,顾炎武性子真急呀!
归庄援救未果后,顾炎武的另一位好友路泽溥参与进来。路泽溥,明末重臣路振飞之子。顾炎武与路振飞、路泽溥父子均有合作,路振飞曾经向南明隆武帝推荐顾炎武任兵部职方司主事,顾炎武收到任命御札后,曾作诗纪念。路泽溥、路泽浓兄弟与顾炎武同样是至交,有多篇书信往来。路泽溥当时正侍奉母亲,寓居苏州洞庭,他担心府县官员判罚不公,请求“兵备使”将案件转移到松江审理。次年,“兵备使”最终以顾炎武杀“有罪奴”的罪名结案。
这里的“兵备使”出自《亭林诗集》。顾炎武出狱后,以诗文酬谢苏州和松江的几位朋友。他在《赠路光禄太平》一诗的序言中,记述了被救的过程:“同人不平,为代诉之兵备使者,移狱松江府,以杀奴论。”了解内情的归庄则将“兵备使”称为“宪副”,他在《送顾宁人北游序》中同样介绍了这一案件的经过:“同人走叩宪副”,“宪副与公子(叶方恒)年家,然心知是狱冤”。
此后,顾炎武的行状、年谱、诗谱以及各种笺释均没有解释“兵备使”或者“宪副”。唯有全祖望在《亭林先生神道表》中进一步称:“(路泽溥)识兵备使者,乃为诉之,始得移讯松江,而事解。”全氏指明了“同人”即路泽溥,但仍未指明“兵备使者”是何人。
“兵备使”是谁
顾炎武称同人“为代诉之兵备使者”,归庄称“同人走叩宪副”。那么,这里的兵备使与宪副是什么职位呢?
顺治二年,清置江南提刑按察使司,负责通省司法与监察事务。江南提刑按察使司正官主要由按察使、副使、佥事组成。按察使驻省城江宁,副使与佥事分巡苏松、淮扬等地。其中,“苏松道”是分巡苏州、松江两府的司法与监察机构,经历多次改革后在不同的史料中又被称为“分巡苏松道”“苏松兵备道”“分巡苏松兵备道”“分巡兵备道”。比如,康熙二十三年本《江南通志》记为“苏松道”,乾隆元年本《江南通志》记为“分巡兵备道”。顾炎武所称“兵备使”正是这一职位。
那么,审理顾炎武陆恩案时,苏松兵备道由谁担任呢?两版《江南通志》都注明“张基远,汾州人,荫生,顺治十二年任”。乾隆元年《江南通志》还补充道“(张基远)系分巡苏松道”。这种说法在《顺治实录》等史料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
张基远,张煊之子。张煊,字葆光,山西介休人,崇祯元年进士,先后任多地知县。崇祯九年至十年间,张煊任巡按应天等处监察御史,后北调入京,任都察院河南道御史。明亡后仕清,仍任职于都察院,但在顺治八年,因弹劾陈名夏扰乱官员选拔与考核,反遭吏部尚书谭泰污蔑,被处绞死。顺治九年正月,顺治帝了解张煊含冤受死的过程之后,下诏厚加恤典,“其子以父官官之,仍加二级”,同年九月,“赠张煊太常寺卿,仍录其子,以太常寺卿用”。
张基远遂以恩荫的身份进入仕途,先后任太常寺卿、兵部右侍郎。顺治十一年八月,兵部堂官在处理吕献忠行贿案中,过于宽免,集体遭到处罚,张基远被外调为“江南按察使司副使,苏松兵备道”。直到顺治十六年七月降为陕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临巩道。
张基远任“苏松兵备道”的职位与时间,均与顾炎武的说法相符。同时,张基远所任“江南按察使司副使”简称“宪副”,这也与归庄所言相符。顾炎武所言“兵备使”与归庄所言“宪副”均指张基远。
何谓同人相识
归庄提到“宪副与公子年家”,全祖望称路泽溥与兵备使相识有旧,也就是说张基远不仅与叶方恒是“年家”,也与路泽溥相识。张基远与路泽溥有何旧?张基远与叶方恒如何成为“年家”?张基远如何能够在原被告之间从中调和,从而帮助顾炎武?
张煊《西台奏疏》、叶重华《旧存稿》《近存稿》等史料存目待考,现有路振飞《路文贞公集》是由道光年间吴堉搜集而成,内容极少,他们互相结识的直接证据极难找寻。在顾炎武、归庄的只言片语之外,只能暂时借助一些旁证材料。
首先,考证张基远与路泽溥的关系,不得不从其父辈张煊与路振飞的关系说起。张煊履历如上文所述,路振飞于崇祯四年以泾阳知县选任四川道监察御史,后长期在都察院任职,分别巡按福建和苏松,再巡抚淮扬。据《抚吴疏草》载,崇祯九年十一月,张煊、路振飞二人分别巡按应天和苏松,并在巡抚都御史张国维领衔下,上疏纠弹安庆府、松江府等地官员。父辈的关系可能影响到后代的交际,在这层意义上,全祖望所言路泽溥与张基远相识,非托空言。
其次,考证张基远与叶方恒的关系,也不得不从其父辈张煊与叶重华的关系谈起。明清时期同年进士简称“同年”,晚辈则称“同年子”。据《明崇祯元年进士题名碑录》,张煊是戊辰科赐同进士出身第三甲第一百七十名,叶重华则是同科赐进士出身第二甲第三十八名,所以,张煊与叶重华二人是“同年”,张基远与叶方恒则是“同年子”。二人入仕后,张煊长期任职于都察院,叶重华则先任职于工部、礼部,后任职于浙江、河南、山东、广东等地。明清鼎革后,叶重华归乡不出。可见,二人在崇祯年间,难有工作交集。因此,基于父辈私谊,归庄只称张基远与叶方恒为“年家”。
张基远与原告、被告均有长久的社会关系,加之在此案中,原被告均有过错,归庄一方面称“误在顾(炎武)”,一方面称“(叶方恒)兄为太甚”。在此情形下,宪副张基远“心知是狱冤”,这便成为顾炎武脱身的原因。
(作者单位分别为上海社会科学院、郑州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