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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馨平:活过的证据
来源:《长城》 | 黄馨平  2026年10月12日09:31

一

他活过吗?

每个人身边都有这样的“无名氏”,平庸、沉默、独来独往,只有在他离世的那一天,周围人才会想起来还有这么个人的存在。小说《活过》就讲述了一个“无名氏”刘新明的故事,没儿没女,没有亲人,住在大山里,周围人早都把他忘了,直到死的那天才被人想起来。

但是,刘新明没活过吗?他会木匠,却没赶上时代,赚不到钱,妻子突发恶疾而死,想要孩子却无儿无女,住了一辈子单身宿舍,老了还被人诟病是个疯子……细查刘新明的一生,七情六欲,婚丧嫁娶,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尘世中所有的喜怒哀乐。刘新明最终孤身一人,晚年的刘新明除了基本的生活物资,连电话也不需要打,手机充一次电能用半个月。可他依然就那么生活着,像深山里的一株植物,村里人的风言风语入不了他的耳。当所有世俗的要素被剥离后,生活本质的模样浮出水面——“爱欲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当行至趣,苦乐之地,身自当之,无有代者。”(《无量寿经》)高低贵贱只是外相,并不直接等同于内心的苦乐。那些看起来晦暗逼仄之地,却总是栖息着自由。若以这个标准去衡量,刘新明不仅活过,晚年还是那样的自得其乐,他或许比很多人都幸福。

那么,让刘新明显得“没有活过”的,正是我们早就习以为常的世俗成功叙事——仿佛非要成家立业,儿女承欢,物质丰裕方能算上是“活过”,再不济也要有些动人的悲苦。但刘新明一个也不占,他沉默寡言,不悲不喜,连死也是平静的,因此是那样贫瘠可怜。但活/未活的区分是二元对立思维的判断结果,不是真实。“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如是说。若没有平庸的刘新明们作为对照,那些精彩的“活过”又从何而来?

事实上,生活中本就充满矛盾和裂缝,人与事皆为因缘和合,瞬息万变,一念之间就含有极其丰富的内容。若能体会每一种感受,便能发现圆满中包含的恐惧,痛苦中蕴含的坚定,快乐里隐藏的悲伤……每一种复杂况味都是生活意义所在,刘新明早已尝遍人间百味。然而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总是紧紧控制着人们的思维,看似是在理清混乱,建立秩序,但同时也造出了更多更大的局限。人被驯化出固定的生活模式,囚于其心,能见的十分有限。但触碰到事物本质的却不是判断的利剑,而是放下分别的观察和“看见”,让一切“如其所是”。这正是本篇小说叙事的意义所在,刘新明的人生很完整,不论是否有人记得,是否有人承认,他都是“活在这世上的人”。

二

爱作为牵引,让他安住于荒芜

刘新明和郝穗穗并未白头偕老,但这段婚姻却是刘新明生命中最重的部分。自从郝穗穗离开后,他的世界逐渐缩小为一个点,那就是村里的老屋和屋后郝穗穗的坟墓。对于刘新明来说,情感是他唯一的,也是最后的人生支点。

这段爱起初是美好的。郝穗穗漂亮、勤劳、能干,让刘新明体会到了十足的人间温暖,也度过了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但好景不长,郝穗穗始终怀不上孩子,没过多久又得了肺癌,刘新明的工资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郝穗穗很快便离开了人世。刘新明砍掉父亲坟边的柏树给郝穗穗做棺材,村里的人都说砍掉那棵树会影响风水,但“他也不用担心,他都没有后人,哪里来的后人的命数!”这也是刘新明后半生的态度:“管球它,自己的乐自己知道!”从这以后,刘新明距离世俗生活越来越远,直到最后变成了一个“没有人能记起来的人”。但之所以如此,是有现实原因的——刘新明真的成为了一个“哪里都不是”的人。年轻时因为郝穗穗是农村人,他们不是工厂的“双职工”家庭,没有资格分房。后来可以买房了,刘新明微薄的工资也支付不起。加上郝穗穗的病,刘新明更捉襟见肘。快到退休时,刘新明住了一辈子的工厂又要搬迁到远地。他想回到山里的老屋住,因为郝穗穗就埋在那里。但大雨冲垮了山里人家的房子,政府用补贴加自筹资金搞移民搬迁,村里人都搬去镇子周围的新小区了。刘新明因为年轻时在工厂工作,户口早迁走了,不算村里人,享受不了补贴;他女人死了,户口注销了,连那一点点坡地都不是合法继承的。政策找不到他——所以他既不是城里人,也不是村里人。村里也不会再花钱给单单一个人恢复供电。刘新明两头都不靠,一个人守着没有电的老屋,用蜡烛活着。这一段曲折完全可以作为现实主义乡土小说的素材,但在本篇小说里却被淡化处理了,因为刘新明愿意留在大山里。原因是“他不能将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这里,他要是去了咸阳,逢年过节的,连个给她烧纸、上坟的人都没有,她得多伤心。”他心中唯一的牵恋让他永远留在了这片土地上,那么是否被时代抛弃,是不是生活的局外人都不重要,那些也只是暂时的,刘新明的归处甚至不在土地上,而在心里,情感能够穿越时间,犹如黑暗中的明灯,让生者得以脱离苦海,得到无穷的慰藉。若非如此,刘新明不可能在老屋里孤身一人直到生命终结。

那么,为什么郝穗穗如此让刘新明挂念?并不是因为她漂亮能干,而是在这个农村女性的决断里,呈现出一种高级的伦理,那就是“不评判、不追究”。婚后多年无子,郝穗穗喝了一年中药没用,医生查说女方没问题,刘新明不肯自查,郝穗穗一句“你跟牛一样,一天犁三趟地都不嫌累,咋会有问题?”轻轻迈了过去。即便最终没有钱治病,郝穗穗也没有痛苦和抱怨,只是说:“这辈子跟了你,我很知足,没有给你生个娃,你可不能怪我。”传统宗法里无嗣是婚姻的裂痕,这里却成了两人之间更密的绳——因为她把“传刘家香火”的父权逻辑卸了,只留“跟你过”本身。毫无疑问,郝穗穗“看见”了刘新明,她只在意这个人。这质朴的理解应是小说中情感最重之处。这段婚姻里面的确包含了许多古老的训诫,譬如必须要传宗接代,女人不能对男人太主动,但这些都并非重心,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面,一切并不是那么界限分明。也正因如此,两人的相濡以沫,才格外和谐,才有那么多的彼此体谅。

三

“看见”作为叙事伦理

这篇小说将刘新明的一生叙述得相当平淡,但这种“看见”是对生活本身的还原,也是这篇小说的叙事伦理。刘新明的一生充满了可以大做文章的材料:当兵、退伍、相亲、多年无子、父亲去世、妻子肺癌晚期、亲手打棺材、独自守荒村……哪个拿出来都能写成催泪弹,但作者对事件本身进行了去戏剧化的处理,每个都写到,但是不展开。比如郝穗穗查出来小细胞肺癌晚期,按通俗写法应该有大段恐惧、崩溃、化疗、临终遗言,但这里只写了“刘新明天天躲在楼道里哭”,以及“刘新明当时腿就软了”。然后两人抱头哭一场,回家了。之后刘新明砍柏树、做棺材、上漆,漆还没上完,郝穗穗就走了。这样的叙事方式很贴合刘新明这个人物形象:他是那种在村里一闪而过,独来独往,没人能想起来的人,不在乡村小说中惯有的、密集的“群体交往”里,没有人与他共情喜怒哀乐,因此即便生活中有山崩地裂,浓烈的情绪也没有被放大的机会,一切只是单纯地发生和结束,宛如银幕上在放的一部电影,名为“那个人的人生”。

再者,如果把这个故事写得很浓烈,加上大段心理独白、煽情环境描写、制造命运悲剧感等等,那其实是在替刘新明“喊冤”,是在替一个并不需要被同情的人博取同情,喧嚣的话语很多时候都比不上沉默的重量。在小说中,叙事者隐身,不自称不评论,不以“是否活过”这种傲慢的框架来判断刘新明,而是从他的视角看待世界——在刘新明的世界里,没有复杂的语言来处理和描述情感,所有“应该很痛”的瞬间都成为动作:抽烟、砍树、锯板、晾晒、上漆、摆吃的、倒酒、骑车。刘新明的一生在别人眼里“没什么”,但在他自己的逻辑里,该做的都做了,该守的都守了。这样写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痛处隐匿起来,虽然没有明说,却能够给人一种沉甸甸的重量感。落在纸面上的故事只是刘新明生命的冰山一角,更大的真实在水下,在刘新明心中,甚至连他自己也不能描述出来。这就是生命本身的重量,不可否认,无法消除,是完整活过一生的人都拥有的东西。这种白描的技巧是小说叙事最精妙之处。小说叫《活过》,他确实活过——不是活成了什么,是活过了。那些沉默的动作、那口柏木棺材、坟前分掉的半瓶酒,就是他留给这世界的全部证据,不需要谁来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