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的演技
我最羡慕演员,能够体验最有爆裂感的人生而不必在现实中付出相应代价,写小说对我来说就是演戏,可以附身在不同人物身上过不同的人生,而且又比拍戏好,因为后者是团体合作,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在片场等各就各位,导演喊开机后才能开始,而写作能一个人随时随地造梦。
写小说前先收集资料,像演员写人物小传,我进入一个角色的标志是对其职业提炼出独特的个人感受。我写过杀手、古惑仔、妓女,都不是普通的职业,但得益于影视流行文化,这些职业又变得非常脸谱化。要做到有看头又说服读者——当然是先说服自己——就要把人物的特异性普通化,让他特异而不特殊,世上人人有天赋,利用这一点天赋就可以胜任这行业。我理解的杀手是反应快,五感敏感,杀人只在擦身之间,绝不开第二枪;古惑仔,本领是耐性强,喝酒能一直喝,打架(挨打)也能一直打;《回南天》里的妓女,为客人提供定制服务,把自己当演员,每个人或多或少有心理创伤,对方想要什么便扮什么。塑造一个在平时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的角色,抓住人物的一点特性,只能算了解,没有认同,要快速进入角色成为他,我会在开头抄点近路,不是我去适应角色,而是让角色适应我——先给人物安一点我的性格,染上些许习性,如孙悟空的一根汗毛,先变出猴子猴孙来,等到这个人活了起来,再任由他自己发展——有几次都是人物自己跳出来对我说他想要怎样的结局。但人物要怎么活?我觉得是用大量的细节拼出他自己的地图,虽然目的地已定好,人物会以他自己的方式走到终点。像我写《回南天》,最初设定是女主角单纯因为男人而想到自毁,写到后来觉得“不至于”,她长出了自己的性格,偏离了最初的心境,现身说法,前面的细节织出她独有的质地、人物立足的根本;比之男人,香港似乎更重要,于是我顺水推舟添上一笔,失去香港和失去男人变成双重压力,两者都没有接纳过她。文艺能帮我们更了解众生。
读过有“编剧教父”之称的罗伯特·麦基的《故事》,剧本写作对我不适用,按部就班设计高潮、在结尾前设计反高潮等于自废武功。反而是读教演技的书让我受益匪浅,《激昂的幻梦》和《演技六讲》这两本在我是写作的宝典,举一反三,可以塑造一切人物。《激昂的幻梦》提到在舞台上,每个人物都是带着他的一生上场——即便是配角,这一小场戏他的每个动作、神态、语气都是他经历过的前半生的结果,每个人物都要时刻保持活力、思考与动机,不能是工具、游戏里的NPC,非要等主角走到那儿才被激活。因此我写小说都尽量为配角安排一小场戏,有时只是一句话就能让这个人物立体起来,胀大他个人的宇宙,甚至不说话——许鞍华的《桃姐》,除夕夜桃姐问秦海璐饰演的护工怎么不回家过年,她一愣,不说话,继续嗑瓜子,但嘴里的那颗瓜子嚼半天,霎时间她的往事便如潮填满老人院,沉默把窄室变成窒息的真空。《回南天》里的配角,肖老头,有个自闭症的女儿,女主角撞见他带着女儿与人争执,她上前为他解围;长相幼稚的古惑仔“黄天霸”,孝顺嫲嫲,请她做一场戏哄嫲嫲高兴,事后按时价给她钱,她不收。塑造一个活生生的配角,有自己的一小段“正传”,也是为主角增彩——这两幕她像个侠女。
《激昂的幻梦》和《演技六讲》都提到善用感觉记忆,演员不可能亲历剧本上的所有事,因此必须学会用类似的事件触发相同的情感。设若张爱玲演戏,她会是个好演员。为写性经历,在写自传《小团圆》之前先写了《少帅》,对照两部小说,可以看得出她是如何改头换面,将个人的真事移植到《少帅》男女主角身上,费尽心机移花接木,连最浅末的细节都不放过,如《小团圆》中邵之雍战后逃难剃了光头戴船形便帽掩人耳目,在《少帅》摇身一变成了老帅被暗杀后,少帅为乔装而剃光头。抽丝剥茧,可以厘清张爱玲的“嫁接术”。同一句“我早就知道你忍不住要说了”,在《小团圆》是用在邵之雍终于在报纸上登离婚启事后,九莉忍不住高兴,而《少帅》是听闻少帅的旧绯闻对象要嫁人了,四小姐脱口道:“我真高兴。”不止《少帅》,甚至连《色·戒》生死关头那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也原装出现在《小团圆》意乱情迷一刻。她是自我消耗型作家,永远从身边找素材,为了触发相同的情感而设计近似的事件,如同侦探小说一般严丝合缝。
把写小说当演戏还有一个好处是时刻都留意搭场景,如片场布置,身处其境,越真演员才越有信念感,而不是用叙述展开情节,显得像故事梗概。叙述是线性的,场景是立体的,在一个房间里什么东西都能带出来,有布景,有台词,有动作,读者一跨进去就知道气氛——室内布置可以表现人物心境,《红楼梦》薛宝钗的蘅芜苑如雪洞一般,《回南天》我以一个月没换的枯花象征女主角心死;动作可以透露人物关系,《怨女》三爷的袍子下摆拂过银娣脚面,《回南天》一开场女主角把脚伸到男主角肩上。好的动作能刻画心理,俄国演员迈克尔·契诃夫说表演上有一种增强表现力的深层的动作,他把这种动作称为“心理姿势”,秦海璐的嗑瓜子就是心理姿势,张爱玲在《金锁记》里两次提到的“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也是这种心理姿势。布好景、站好位,导演开机,人物开始说台词,对话能直接带出前尘往事。展现一个场景比单纯以叙述交代过往经历更活色生香,如在眼前。
我一向是为一碟醋包一盘饺子——为最先蹦入脑海的一幕场景写一篇小说。《回南天》起源于我在香港一到三四月就有的奇思,频频看到天气播报空气湿度达99%,我不禁狂想,如果到100%会怎样?就多1%,空气霎时变成水,淹没整个香港,有如科幻大片里水漫维港——太爱一件事物就不免会想到占有,但“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不能私有,凭一己之念毁灭也算占有,用在小说,是女主角发现她来过香港但从来没得到过香港,像白蛇一样水漫金山,逼她爱的人出来,即使是在想象中。
测过时下流行的MBTI人格,我是T人,理智压过情感,写小说时用逻辑模拟感情,密密麻麻的心理活动其实是逻辑链的珠子,一颗连着一颗。来香港念“比较文学”专业,读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心理的省悟引发剧情的逆转”,奉为圭臬,至今写小说仍沿用。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在我是最完美的剧本,教莎士比亚的老师用折线图分析莎剧,两人的关系从发展到破灭非常简洁,以罗密欧误杀朱丽叶表哥完美分界,如等腰三角形的两腰,直线上升,到达顶点,误杀表哥,罗密欧吼出“I’m fortune’s fool”,剧情急转直下。这一概念有点像佛教的“成住坏空”,人与人的关系大多如此,我的小说结构也万变不离其宗。
美国方法派表演大师李·斯特拉斯伯格(Lee Strasberg)在《激昂的幻梦》里洋洋洒洒写了十余万字教演技,最后却给出忠告:“不要去学习怎样表演,而要学习怎样生活。”写作者也是。技术只是辅助,我们要脚踏实地生活,时刻调动五感,张开一切毛孔去感受,不要麻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