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与异乡间的苦旅——朱铁军小说印象
跟朱铁军认识是近年来的事儿,见面并不多。他似乎比较沉默,所以交流也极少,朋友说,其实他跟熟识的人小范围聚会时,话还挺多的,这我能想象得到。生活里不乏这样的类型,这样的熟悉的友人。我以为,不太善于或热衷于到处张罗,到处演说,倒是一个写作者难得的品质。他因此可以有更多沉静的时刻,琢磨故事、构思情节、深虑主题。
朱铁军在编辑之余创作小说,他发来中短篇小说一组,希望我能翻阅并写一篇序言类的文字。我是第一次与朱铁军的小说碰面,而且又是如此集中。集中阅读的好处,就是可以迅速捕捉到写作者的喜好、习性以及创作特点。朱铁军的小说一如我先入为主的想象,作为一个从“大北边”东北移居到“大南边”深圳的游走者,他的小说集中地、强烈地贯穿着这种从故乡到异乡来回奔走的状态。一种曾经熟悉而又在回归中产生的莫名的陌生感和不适应,一种努力融入却永远只能用异乡人眼光看取周围人与事的隔膜感。难以融入的异乡,回不去的故乡,让一个人处处都会带着怀疑的、不确定的眼光看世界,内心时时处于被割裂、被撕扯的状态。惊讶于一个熟悉的人变得陌生,难过于一个意气风发的旧友衰变,这些本来或许不过是习焉不察的世相,一经敏感的内心过滤,就变得有了格外特殊的色彩。
朱铁军的小说,无一不是在这样的“比较”中制造情节,推进故事,推出主题,点染情绪。一个久居南方的游子,再回到东北故乡时会是怎样的眼前情景和内心感受,这种对比、冲击,哪一面都难以割舍,任是谁都无法解释清楚的复杂感受,或许正是促使朱铁军拿起笔从事小说写作的根本动因。
朱铁军写出的是一种人生苦旅,故乡和异乡都很亲切,却都难以彻底融入,一种莫名的悲凉感总是笼罩在他的小说情境里,它们都是一种淡淡的忧伤。忧伤和眷恋,陌生和熟悉,总是搅在一起。他的这些小说虽然篇幅都不长,却都会出现跨度达数千公里的南北两个极地城市。当他描写在深圳的生活时,无论人物对话还是叙述语言,明显带着刻意不去抹掉甚至还要刻意强化的东北腔。这是故乡在他乡的一种执意存在,这种语言在仍然生活在故乡的人读来,说不定留着过于“标识化”的痕迹,有些可能还是今天并不大流行的语词概念。但对作者而言,这种文化记忆带着深厚的感情色彩,已然固化于内心。
当故事场景回到东北老家时,又会时不时地冒出深圳眼光的评判,这种只有人物或叙述者自己内心存在的“有色眼镜”,仿佛一只手横在人物与故乡之间,造成某种难以平复的隔膜。朱铁军的小说于是有如两个地域的拼盘,在拼贴、拼接的过程中造成摩擦,形成戏剧性,从而也具有了特别的小说意味。
我之所以说有一点先入为主的判断,是基于之前对深圳作家的总体印象。由于深圳地处大陆最南端,又是一座迅速崛起的现代化都市,吸引着四面八方的人特别是年轻人来此创业、打拼、看世界,这些人又都有一个割舍不掉的故乡在心里住着,并不时会回去探访,无论亲情友情爱情,无论饮食起居、吃喝娱乐,都会在这种差异与拼贴中交替展现。
朱铁军似乎更执着于表达这种感情。在旁观者如我,读来既生感慨,也颇觉有趣。不妨逐篇举例证明。《观背青鳉》写一个在深圳打拼了近20年的“他”回到东北县城重新生活的情形。“大学毕业后他便南下到深圳,近二十年的南方生活,已经完全习惯,他没有厌倦。”但是职业原因让他重新回乡,“他面子薄,断难降低身份,回到东北县城,反而成为一种可以隐瞒与逃避的体面”。不是过客式的游走,而是人生翻转的着痕。《大地白衣》里出现的仍然是一个归来的游子。飞机上“他看到了松辽平原”,如此亲切,然而,“他为自己在联想时首先出现的南方经验而感到有些烦躁”。某种微妙的“文化冲突”,不是存在于不同族群之间,而是引发自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水泉动》里,“我毅然离开了东北和我短暂的爱情,南下到了深圳”。再回故乡,总有人来问他乡的情形。“永存老问我,洋啊,深圳啥样?有海不?我说有哇,海嗷嗷大。”主客观原因都导致已经不可能把南方经验全然去掉了。《向海》是一篇俨然描写南海岛屿故事的作品,但身在他乡的感觉还会从语词中感觉得到。比如“现在的婚礼,再无鼓乐,音响里放着咿咿呀呀的戏曲,似是潮剧,也像粤曲,我完全听不懂”。显然就是北方评价。《大仙儿》里对母亲的描写,处处流露出身心漂移的难耐。“我知道,在语言之外,是陈玉红孤独且浓烈的怀乡情结,她已年逾古稀,为了照顾我背井离乡。这让我既心酸又难过。”这种人生感受非亲历而不可得。《鹿角解》里“一顿铁锅炖大鹅,把他唠得挺激动,声称我唤醒了他的东北记忆,在深圳这个南腔北调的移民城市,他说了太久的普通话,都快忘记诸如‘舞了嚎疯’、‘毛楞三光’之类的方言形容词了”。亲切的记忆里含着某种淡淡的失落。《盲盒》里,“移民城市就这样,可以移来,也要大量移去。‘来了就是深圳人’是一句温暖的城市召唤,但是走了呢?还是深圳人抑或是带着深圳魂的新他乡人,已经不太重要了”。这样的议论显然是萦绕在人物也即作者心头的问题。
朱铁军小说里的这些漂泊者,事实上就仿佛是一个人不同侧面的写照,我说这就是作者本人的“自叙传”有点非文学,但如果不是本人有类同的经历,周围充满了类似的人,就很难想象会如此执着地坚持这样的写作。小说显然就是平缓漂泊者内心焦虑的平衡器和安慰剂。就像在深圳到处找铁锅炖大鹅,到处寻找乡音去对话的急切一样,平复思乡情绪的手段,最好不过家乡美食与方言听说的满足。在朱铁军的小说里,处处流露着对方言俚语的留恋,时而出现故乡饮食的描写。而且还用这样的语言,在比较中追问游走的意义与价值。“也是,我搁这耗啥呢?”(《大仙儿》)就是用东北方言追问深圳生涯。“哎呀,这就是深圳,哈?我说,感觉怎么样?和长春其实也差不多的。”(《鹿角解》)比较无处不在。
但朱铁军很重视人物塑造,描写他们的特点,叙述他们的经历,塑造他们的性格。所以他的小说尽管表达的主题看上去很集中,但人物样貌、状态又各有不同,十分鲜活。无论是带着自叙色彩的“他”或“我”,还是老图这样反复出现的人物,抑或陈玉红这一母亲形象、李友三这位家乡的旧友,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故乡与异乡的紧张关系从来都是文学的母题。但我以为,今天的书写比起古代要复杂得多、难写得多。在古代文学里,无论人物因何离开故乡,无不是一种被动的背井离乡,故乡永远是心中最大的念想。加上交通、信息的不发达,这种念想就会格外放大,从而成为文学的母题。然而今天的情形却大不相同,当今时代,现代化步伐日益加速,城市化进程也一样提速。交通、信息的发达,就业机会以及对栖居环境的要求,人们离开家乡,投奔城市,多是主动选择,且是成功标志。在此背景下,再用背井离乡来描述故乡与他乡,难免会有点“矫情”。然而,现实选择与内心感受又会产生矛盾,这是人之常情。落到纸上,变成小说故事或诗歌句式,就有如何拿捏、怎样表达更为恰切的难题。“五四”时期,鲁迅就曾对蹇先艾、黎锦明等居住在北京却反复书写西南家乡生活的创作有过一个评语,叫作“侨寓文学”。而当代作家的书写,显然已经不可能是单色的怀旧与回忆,而是把故乡与异乡贴合在一起进行书写。从创作上讲,这种被渲染的分离感和隔膜感又是一种融合,使得小说情境更多重更复杂,表达的情感更立体更深广。
朱铁军依然在异乡生活工作,依然在不断回乡中体验着不同的人生世界。就像从火热的南方飞到东北老家时必须要带好足够的棉衣一样,他依然会在这样的交错与替换中寻找自己的小说情境。
祝愿他在未来能创作出更多带着自己真切体验,同时描写出更大人生疆域的小说来。


